永兴十六年,春。
边城北胜卫,护国公府。
宽阔的庭院里,几株桃花开得正好。昨夜突然而至的一场春雪,给满树粉色的花瓣缀满了银白的衣,风一吹,仿佛可以听到花瓣互相碰撞发出的美妙声响。
清冷的天气,却丝毫未能掩盖护国公府内喜气洋洋的气氛。
护国公沈伯奕正在书房里接待自己的准女婿,于昭。屋外的窗台下人头攒动,实实的围了一圈丫鬟小厮,大家都想看看这个能让沈老爷甘心把自己养了十九年的掌上明珠交托出去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听闻,这准姑爷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全靠咱家老爷提拔,才做了大公子身边的一员副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一个刚进府的小丫鬟不无好奇地问道。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敢多言。可也就有那不怕死的,偏敢妄议自己的主子,“是啊,听说就连婚后要住的宅子,都是咱家老爷掏钱置办的……”
“什、什么?这,这分明就是倒贴嘛……这个于昭,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让咱家老爷这般信赖?还是说……是咱家小姐有什么……”
“住口!主子的事,也是你们这些东西可以随便乱议的?!”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尖而细的女声,不高,却足以震慑众人。
正是这护国公府大小姐沈辞的贴身丫鬟,喜鹊。
在场众人登时都闭了口,纷纷垂手等训。
“你们这些粗使丫头,往日里是进都进不得这前院来的!今日特许你们出来走动一下,沾点喜气,不想竟这般不识规矩!”喜鹊移步到阶上,杏目圆睁,“还不快滚去干活!”。
众人齐齐道“是”,一溜小跑退了出去。
“小梦,你站住!”喜鹊唤道。
方才率先挑起话题的那个小丫鬟应声驻足,回身行礼。
喜鹊皱了皱眉,“今日念你是初犯,姑且饶过你一回,日后要注意自己言行,否则,仔细着你的皮肉!”
护国公夫人早逝,大、二公子虽已娶妻,却也都早已搬离了护国公府另立门户,是以这府里的女眷,便只有大小姐沈辞一人。
爹和哥哥们身为男子,又身担守卫边城的要职,衣食住行方面难免疏漏,沈辞便主动担起了打理府里内务的担子。
父兄们乐得清闲。渐渐的,整个家里的一应大小事务,便都由沈辞一人说了算了。
连带着,她的贴身丫鬟喜鹊,也成了府里的管事,甚至比在她爹跟前伺候的老婆子们还要高上一头。
年纪不大,却是府里一把手一般的人物。
即便是刚进府的小梦,也是早有耳闻的,自然不敢再多言,连连应着“是、是”,退出门去。
喜鹊机警地扫视一圈,见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转身竟也趴到了窗户上。片刻后,唇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转身急急离去。
“小姐你醒啦?!”喜鹊一进屋,就看到了坐在床上一脸惊魂未定的大小姐沈辞。坐上床,以肩抵着她的背,关切道,“小姐可还觉得有哪里不舒服吗?”
昨日两人出去踏青,这老天爷不知怎的突然就变了脸,许是着了点风寒,小姐回来就发起了烧,浑浑噩噩的睡了一宿。
“喜鹊?你是……喜鹊?”
“嗯,是我啊……”喜鹊拿出手帕擦掉了沈辞额上的汗珠,“小姐您是不是烧糊涂啦?要不,奴婢再去请大夫来瞧瞧吧?”
喜鹊?
方才卫城沦陷时,她随我一起赶往城楼,途中偶遇一伙金兵,她不是已经被……
那帮猪狗不如的畜生,甚至不愿为她披上一件衣裳。为了向自己炫耀,她就那么衣不蔽体的被那个混蛋用钢/枪挑着,扔到了自己面前。
脑中只是稍微的闪过一点那个画面,便已经让沈辞感觉胸口堵的像要窒息一般。她用手使劲撕扯着自己胸口,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小姐?”喜鹊忙腾出一只手替她捋背。
沈辞探手过去,一把将她两只手握住。
“喜鹊,你没事吗?你……”盈盈泪光已呼之欲出。
“没事?我、没事啊,我能有什么事?”喜鹊一脸疑惑不解。突然又恍然大悟一般,“哦”了一声,笑道,“小姐您说昨日突然变天的事啊?嘿嘿,我没事,我这身子骨素来强健,不会这么容易生病的。嘿嘿,难为小姐记挂。”
昨日?变天?
仿佛确是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辞突然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喜鹊,现下,年月几何?”
喜鹊越发担忧了,“永兴十六年啊小姐,今日是三月初一,是于副将来府里提亲的日子……小姐,你……”
“提、提亲?!”
“对啊!您先前说距离上次见到于副将的日子太久了,你有点记不清他的样子,让我在他来提亲时偷空去看看,我这不是……刚回来吗。小姐,我看还是再找个大夫来瞧瞧吧,您这个样子,我有点担心……”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方才,自己不是已经跳下城楼,死了吗?
难道,难道她这是,重新回到还未嫁给于昭之前了?!
虽十分的不敢相信,但事实似乎确实如此。
那么,在那个也不知是梦,还是前世的世界里,爹爹便是在今天应承下了于昭的提亲,他也才会有机会,在成亲当日……
“爹爹呢?爹爹在哪里?是在书房吗?”沈辞知道自己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