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轩叹息:
“是因为生病吗?”
女孩摇头,她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表情,似有怨恨,但更似缅怀。
“很早的事情了,我都已经快忘了。”看得出来,她有心事,但却不想讲。
既然她不想说,那就算了,强人所难不是赵轩的风格。
赵轩望着女孩的腿:
“那你的腿,有看过吗?”
女孩点头:
“看过,花了不少钱,可还是没治好。”
赵轩皱眉:
“医生怎么说?”
女孩微笑:
“肌肉神经萎缩,血管循环坏死导致整条腿根本无法用劲,直到不能走路。”
赵轩叹了口气:
“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女孩终于笑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笑。
“你可真逗!不是坏消息难道是好消息?”
仔细打量眼前女孩,赵轩觉得她如果没有连上那道疤痕的话,绝对能算得上是八十五分的美女,身材因为棉袄而包裹,完全看不出来,单单从她的身高和肌肤,秀发来看,也完全是上得了档次的。
乌黑亮丽的秀发,清澈明亮的双眸,瑶鼻秀挺,粉红微棱的樱唇,莹白滑嫩的肌肤,这一切她都拥有。
但很可惜,那道贯穿右眼和面颊的疤痕,却使她原本清秀的面庞上增加了一抹厉色,使她姿色直降及格线以下。
不过即使那道疤痕亦在笑容一侧,她笑起来依旧很好看。
赵轩缓缓道:
“难道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案吗?你这样一个人,腿又不方便,楼层这么高,日子怎么过?”
女孩微笑摇头:
“我这腿治不好了,不过也没关系,五年都熬过来了,以后的日子也照样能过。”
赵轩皱眉:
“你的收入怎么解决?以后吃饭怎么办?”这个问题虽然有点俗,但却直击要害,女孩的家甚至连暖气都没有,她的身子那么单薄,在这房间里却只能穿着袄,她的生活环境这么差,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艰难了。
女孩淡淡的笑:
“我写点东西赚钱,可以顾得上自己的生活。”
赵轩惊讶的看着女孩:
“呦,还是个作家啊,挺厉害的!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文章?”他的笑容中绝对没有不屑,相反拥有温暖的赞赏。
女孩的粉脸微红,她真的没办法拒绝男孩的要求,更何况他的要求并不过分,将琴旁边的书地给赵轩。
“这里面有。”
赵轩拿过那本杂志,是个绿色封皮的《意林》,翻开目录,只见目录上有三处画着横线,文章名字各不相同,但作者署名都是同一个名字——橙雪萱。
“橙雪萱?是你的笔名吗?”
女孩点头:
“是我的笔名,不过我的真名也叫程雪萱,不过是前程的程。”
赵轩点头:
“这名字真好听。”
女孩的脸红了,她今天被赵轩夸了好多遍,从没有一个人这样夸过她,好像她身上都是优点。
赵轩轻轻的翻开手中的书,找到其中一篇叫做《父亲》的文章。
“……有时候我就在想,我的琴音会不会传到天国,我希望我的父亲能听到我的琴声,能听到我对他的思念……小山后面的水库真的很美,那里的水有种清澈透明好似碧玉的光彩,站在岸边,迎面凉雾吹来……会让人渐渐沉醉……那是我向往的一种单纯的美丽……父亲,你看到了吗?女儿活得很好,活的很坚强……你不要担心……”
赵轩将文章看完,静静合上书:
“你写的真好。”
女孩羞涩的道:
“哪有,别夸我了。”
赵轩摇头:
“我说的是实话,你的文章有种单纯的美丽,我喜欢看书,喜欢泡在图书馆,但好几年了,却从来没看到过让我心动的文章。”
赵轩夸得真实,所以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女孩微微一笑:
“既然你喜欢我的文章,我就把这本书送给你。”
赵轩没有拒绝,收下书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谢谢你,天晚了,我该走了。”
“等等。”女孩叫住赵轩,“你知道了我的名字,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赵轩笑了:
“我叫赵轩。”
回到自己屋子,赵轩走到阳台,静静的翻阅着手中的《意林》,阅读着上面的文章,时不时露出微笑。
橙雪萱是一种花的名字,赵轩是知道的,而且这花代表着纯洁和坚强,这个笔名真的很好听。但比笔名更好听的是她的琴声。
或许每天去吃点饭,晒晒太阳,压压马路的生活对普通人而言已经很无聊,甚至说无趣,有些人喜欢常年宅在家不出门,因为太懒。但这些普通人可以轻易做到的事情,对程雪萱却是那么的艰难,她活的那么艰难,但却活的那么坚强!好像她的情绪中根本没有放弃,也不知道放弃为何物!纵使已经家徒四壁,她脸上也没有丝毫沮丧,唯一拥有的,或许只是对从前之事的缅怀和凄然。
赵轩感受得到,她已经完全放下了自己对腿的执念,所以自己问她的时候,她也只是略微蜷曲了下小腿,而神态依旧大方自然。
赵轩突然想起了一句话:遇到一件事,如果你喜欢它,那么享受它;不喜欢,那么避开它;避不开,那么改变它;改不了,那么接受它;接受不下,那么处理它;难以处理,那么就放下它。
赵轩的眼前好像浮现出程雪萱的脸,她的容貌并不美,但赵轩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