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被告之所以口供,笔录,庭审中出现言语混乱,甚至词不达意,就是因为被告受到了惊吓,她的大脑欺骗了她,她又自己脑补了一些情况并且深信不疑。在1号证人说明之后,我恳请法官暂时跳过对证人现场问题质询的环节。”
法官问:“请说清楚一些。”他当然明白曹云意思,但是必须考虑到陪审团的情况。
曹云道:“要证明被告无罪,未必需要完全了解当时案发现场的情况。由于上次开庭,控方就现场问题询问被告,被告回答词不达意,不尽人意,很容易给陪审团留下错误的印象。1号证人说明被告有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所以恳请法官同意暂时跳过案发现场有关的问题。”
法官道:“如果能在其他领域证明被告有罪或者无罪,当然可以。”
“谢谢法官。”曹云拿了资料:“首先我们要认识一下被告是一位怎样的人?这是我对她的一个总结:她是一位娇娇女,从小处尊养优。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甚至没有超速,违停的罚单。被告海是流浪者之家的义工,每周有半天时间做义工。流浪者之家,是收留被主人抛弃的各种宠物猫狗。我这边有一份材料,是流浪者之家义工们对被告的评论,大家可以随便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