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7点半,新成立的专案组在大会议室内进行着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死者死亡时间初步认定在6天前的10月17号。”
薛青霞首先宣读了初步解刨报告:“……死者体表无伤痕,体内无毒性物质,判定死于机械性窒息。死者指甲缝隙中有少量纺织纤维,至于是否出自凶手衣物,暂无法判断。从死者颈部的勒痕看,凶手作案工具就是用来捆绑受害人的绳子。”
“我们在绳子上提取到少量人造皮革颗粒,判断凶手作案时应该戴着手套,但并未提取到可用的指纹、脚印等痕迹。”
技术队随后补充道:“不过我们在粗略查看监控后,发现受害人死亡前一个星期内的监控中,有一天晚上的监控是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