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笑嘻嘻的说道:“我家主人说了,若是你家公子看见的话,就知道是谁寄过来的了。”说着拱手行礼,一溜烟的便跑了,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便见他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明哥儿嘟囔的了一嘴,没有说话,关上门,进了屋。
※※※
走到西市,这里的市场和着洛阳也没多大区别,都是带上了几分闹哄哄,吆喝声,混合着各种味道,迎着风扶摇直上,有着肉腥味和着鱼腥味,商户们的吆喝声,声音传了很远。
荣玉书走进了市场,很快便被周围的人吸引住了,虽然看上去有些乱,不顾这里面的东西也多,正值春天,这里的野菜也繁多,热热闹闹的,身形各异的人都在北市出没。买的东西也多,但是基本上划分的区域,所以也好找。
走在路上,看着一家店是人头济济,荣玉书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凑热闹,看这样子,似乎是在卖着某样吃食,不过是什么,看着排队的这么多人,自己就应该去尝一尝。
排了大概有一刻钟的时候,终于轮到了荣玉书,定眼一看,似乎是某样熟米,只不过上面是青绿色的,看上去倒是生机勃勃,空气中闻着是某种气息,带着青草的芳香气息,却又不带土腥味,一颗颗青翠的米饭,青翠欲滴,看上去分外的惹人垂涎。
荣玉书好奇的问了一句前面的大妈,说道:“大妈,这是什么饭啊?”
大妈看着他的神情,笑着说道:“小伙子不知道吧,这是青精饭,用的是南烛汁液捣碎以后,用来侵泡米饭,一晚上的时间,便让它变得绿色,这种饭吃了以后,是补气血精气的,道士们特别爱吃,连带着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也喜欢。”
补精气什么的荣玉书倒是不感兴趣,只不过这气味确实好闻,所以荣玉买上了几斤,权当是尝个新鲜。
还有另外的地方,有一样看似高级的小吃店,类似于荣玉书在洛阳城的千食酒家,其中的有一样巨胜奴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有点类似于现代的馓子,但是比上馓子更加的纤细,金黄色的巨胜奴,看上去萦绕着一层黄色的光芒在其中,纤细的如同发丝一般。当场尝了一样,口感咸香,炸的酥脆,用来当做平时的零食是最好不过的。
还有一样高级点心,单笼金乳酥,其实就是做工精良一些的乳饼,问了一下,似乎是用新鲜的羊奶煮沸,加上酸物点制而成的,四角圆润,色泽白而带奶油黄,表皮微有油渗出。
再买了一只鸡和其他的东西一起回来,明哥儿倒是赶忙的出来接过了东西,放到了厨房,荣玉书将自己的袖口挽起来,露出了白皙细长,身上的肉紧实分明的小臂,说道:“明哥儿,今日还是我来做吧。”
明哥儿知道自家少爷的心思,时而不时的喜欢弄些新菜,便在旁边打下手,将鸡收拾好。
将买来的点心放出去,让吴伯尝了尝,自己开始弄一道叫做葫芦鸡的菜。
葫芦鸡的做法稍稍有些复杂,需要经过先煮,后蒸,再炸的过程,复杂往往是代表了精致。煮出来的鸡盛—盆内,添肉汤、料酒、精盐、酱油、葱、姜、八角、桂皮,入笼蒸透后,下锅油炸,成出来后,旁边加上小碟子,放上胡椒和花椒等调味料。
色泽金红,皮酥肉嫩,香烂味醇,筷到骨脱。再加上其他的几样家常菜,几个人吃的是不亦乐乎。
端上桌的时候,香气扑鼻,阿福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明哥儿却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想起来,一番思考后,突然灵光一闪,给自家少爷说道:“少爷,忘记告诉你了,刚刚有一人来过这里,给你了一封信,我帮您放在书桌上了。”
荣玉书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刚刚出炉的葫芦鸡上,正在撕一只鸡腿,压根没有听明哥儿说这件事情,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到时候我回去看就是了。”
明哥儿说了之后,自己也没有怎么在意,开始将少爷买的青精饭盛给众人,也将这件事情忘却在脑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