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天都快黑了!不!是已经黑了。此时的榕树下就显得有些阴森森了。我中午跟这儿打盹,到这会儿应该也都五六小时了吧,五分钟的路程,李哲这家伙是要走的多六亲不认啊才能走这么久还没到?还是我被他放了鸽子!这家伙,别让我再见到他,否则我……这是文明社会,我能把他怎样啊?呜呜呜呜……
哭笑不得的我跳下秋千,却发现哪里不对劲,想挪脚吧还挪不动,我蹲下仔细看了看脚下(太黑了,不大看得清,其实我有轻微的夜盲,估计是常年开灯睡觉留下的毛病,没办法,我怕黑!),好家伙,一双血糊糊的爪子正死死抓着我的鞋呢!顺着爪子看下去,还是一袭黑衣,就古装夜行衣吧
嘿!你说这李哲,放我鸽子就算了,还捉弄我,这黑灯瞎火的,还找了他们社团哪个不怕死的来扮死尸!气死我了,该死的李哲,下次别让我再看到你!
“喂,这位同学,差不多得了啊,这大夏天的,你抹这么多番茄酱在身上黏糊糊的也难受,还得招蚊子,快起来吧,你的目的达到了,我也被你吓到了,你可以收工了!”
好嘛,好好说还没反应是吧!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喂,你给我松开你的爪子,再不松开我打电话报警了!你给我起开!”我的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分贝,并且踹了这家伙几脚,不过……貌似没什么用啊。
没办法,既然他不肯放手,那我就自己动手吧,虽然他手上那黏糊糊的东西看起来有点恶心。
我蹲下身子,把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扳开。好不容易解救出自己的双脚,我如释重负,一个深呼吸,一股血腥味猝不及防进入鼻腔。我彻底蒙圈:难道是出现幻觉了。不可能的,肯定是睡迷糊了。再闻一次……
还是血腥味!
我抓起地上的土疯狂往手上摸抹,想用泥土掩盖手上的血迹,我讨厌血的颜色,讨厌血的味道。
或许是蹲太久了,头晕,又或许是被血腥味给恶心到了,我刚站起身子,就立马瘫坐在地。这里不是个公园吗?为什么会有死人,李哲他……不会的不会的,他早就回家去了,他放我鸽子嘛,对,不是李哲,不是他……我手机呢,快拿手机出来看看,天太黑了我看不清啊,手机在丞丞那啊,我嫌背包麻烦就放她那了!
“丞丞,文丞丞,你在哪啊?”
我跑到大榕树的另一面,举目望去,哪里还有什么公园,哪里还有什么社团,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凄清,看似无边无际的古风庄园,寂静的可怕。
兴许是眼花了,我用力揉揉自己的眼睛,眼前是夜景色依旧。到底怎么回事?现下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可以确定,榕树后,满身血迹的那个人不是李哲。至于其他……我大概再也不想要一个人静静了,啊——多么痛的领悟!还是人多好啊,李哲,丞丞,你们出来好不好,一个人的感觉,真可怕,就算没有人,给我一盏灯也好啊。
从起初的绝望无助,到此时的破罐破摔,我经历了围着榕树把头转晕的过程。转了好多圈,除了眼前的漆黑一片,还除了榕树的大小没变,没什么特别发现。中途我发现刚才抓我脚的满身血迹的那个家伙,翻了个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平躺着,我看着他起起伏伏的胸口,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他现在是个失血过多的活人,按常理来说,他应该会感觉很冷,那么问题来了,他这人到底按不按常理出牌啊?流了这么多血都不死!
得,算我发善心吧,既然他活着,就帮帮他吧。这么想着就这么做。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把他抱在怀里,想给他一点温度,顺便扯了他脸上那黑巾让他呼吸顺畅点。都能翻身了,还不扯掉这破布,想把自己闷死啊!不过这黑巾手感还不错,应该是个有钱人。
在我还算彷徨无助的时候呢,他算是唯一陪我的人吧,尽管我不认识他,但是我希望他活着,下一秒的事情我已经不能把握,就算是无边的黑暗,我也希望有人能陪着我,当然,我还是盼望着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的。我对黑夜适应能力差嘛,天不亮怎么方便我找出路啊。
怀里抱着一个将死之人,被鲜血的腥臭味笼罩着,,,,,,这样的恶劣睡眠条件下我居然睡着了!而且还能醒来看见明媚的阳光,奇迹啊!你还别说,在这榕树下,看周围的景色,还挺美,只是我现在被那黑衣人用刀子胁迫着,有点不适合看风景。
唉——说起来是一声长叹啊。我明明昨晚把他抱在怀里的,今儿早我刚悠悠转醒,发现怀里这家伙正在摸索掉落身旁的宝石匕首,我一看,这家伙,价值连城呢吧,于是乎我费力的坐起身子,帮了他一把,顺手拾起地上的匕首递给他,还微笑向他示意:别慌,匕首我给你找回来了,不用谢我,不必客气。然后发现他神色不太对劲,俊美的脸上阴沉一片……但是等我反应过来,欲伸手去夺他手中的匕首,已经来不及了。
这家伙恢复神速啊,我还没来得及有更下一步动作,就被他拿刀给摁地上了。悲催!
“你不该看我的容貌,本来你可以不必死的。”还给我玩木婉清见段誉,我又不是公的。
“我又不认识你,看了又如何,再说,脸长着不就是给人看的吗,要不你那张好看的脸不白瞎了吗?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我才不救你呢!”其实昨晚鬼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管他呢,先于无形之中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