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门果然距离大学生不远,距离三人所住的酒店也不过是二十分钟的车程。
这里就有点仙湖夜市街的味道了。一个个档口用遮阳棚围起来,里面放着桌子板凳,几乎每一家都坐满了人。
还真别说,原本以为朴国就只有料理,要不然就是满大街的西餐,还有零星的中餐饭馆,到了这里才发现,原来朴国还是有很多小吃的!
各种各样的烤肉是主流,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鱼丸和麻辣烫,跟中央国的一些城市没什么两样。
不过朴国人喜欢吃辣,这里连烤玉米都要放辣椒,走在烟雾弥漫的夜市,不时被旁边的炒辣椒给呛的喷嚏连连!
几个学生到了这个地方才活跃起来,一个个双眼发光满脸发红,就差把哈喇子流到胸脯子上了!
费英伦熟门熟路的待着叶小玄三人找到了一处摊位,给四十多岁的老板招呼了一声,就被一个小工给带到了两张空桌子前面,看来是早就预留好的。
“随便点东西,你们做主!”叶小玄对费英伦点点头,他也看出来,这帮家伙是这里的常客了,不过也属于有上顿没下顿的,毕竟只是一帮学生,除非是家里非常有钱的,否则也不会整天来夜市街消费。
这些东西就算是在中央国也不是什么奢侈活动,可是四五个人吃个三四百也是正常,一群学生不可能天天来此,所以看他们那模样,就知道是应该有一段日子没来了!
东西点了一大堆,烤肉是必须的,鱼丸米肠加肉串,很快就把两个桌子给堆满了。
一帮学生的小心思叶小玄也知道,好不容易逮住一个过嘴瘾的时候,有人愿意当凯子,他们哪里会客气!
也没说什么,这点钱连身上的衣服都比不上,叶小玄花得起。更主要的是,他们越是这样,就越体现出这帮留学生在国外的不容易,作为同胞,也算是半个家人了,请他们开开心心吃一顿,真的算不上什么!
费英伦这家伙果然提了几瓶米酒过来,放在了林翔的面前,嘿嘿笑着说:“林哥,咱可说好了,谁喝不下了就算输!咱俩用瓶,他们用杯,走着!”
“不知道哥在国内的外号吗?”林翔瞥了一下嘴巴,只不过是米酒,还真不被他放在眼里。
旁边的袁桥笑着说:“总不会是千杯不醉吧?要不就是大酒缸之类的?反正能喝酒的都是这外号!”
三个学生都笑了起来,学校里面叫这外号的在喝了这种米酒之后全都改名了,越是吹的响的越是丢脸,这已经成了定律!
“俗!那名字都烂大街了!”林翔哼了一声,拿过一个酒瓶就拧开,嘴对嘴的吹了一口,摇摇头说:“哥外号林不扶!喝酒不服人,喝完不扶墙,牛叉吧?咦?这酒怎么连滋味都没有?”
花伦像是看土包子一样看着他,笑着说:“林哥,这酒不是这么喝的,喝之前得先晃一会,精华都在下面沉淀呢!”
“不早说!”林翔嘟囔了一句,又把盖子拧上,然后抓着瓶子晃动了几下,拧开盖喝了一口,皱了皱眉,“也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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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比起京炮来差远了!”
几个学生都撇了撇嘴,脸上露出一副不屑的神色。什么,毕竟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心里再怎么讨厌,也不能表现的太过明显了。
叶小玄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抿嘴喝了一杯,感觉味道有点怪,带甜带酸的,给女孩子当饮料还行,他喝不惯。虽然度数比起国内的米酒要高一点,不过不适合他的口味,所以也就不喝了。
“老大,我敬你一杯!”费英伦举着瓶子端到了叶小玄的面前,眼色真诚的看着他。
叶小玄微微一笑,端起旁边的白开水对他说:“我就不喝酒了,喝不惯这味,以水代酒吧,来!”
对面的常志阴阳怪气的对叶小玄说:“老大,你不实在啊!老费喝的可是整瓶的酒,您就算喝不惯这味,少抿一口也算不上什么吧?”
“呵呵,我喝不惯就不会喝,抿一口也没意思。反正情分在了,水都能当酒。没那情分,喝酒就跟喝水似的!”叶小玄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句,向来没有人能逼他做不想做的事,两大院都没这本事,几个小小留学生就能有了?
费英伦脸色一变,看着常志说:“阿志,这么多吃的堵不住你的嘴?要不咱俩吹一个?”
袁桥也在旁边狠狠瞪了常志一眼,怪他多嘴。常志马上借坡下驴,对着费英伦哈哈笑着说:“我才不跟你喝,你可是咱们学校的酒漏子,多少酒到你肚子里都是水,根本没作用的!我吃肉!”
不得不说,这朴国人不咋地,做的东西倒是不错,而且这帮学生个个都是老饕,会点东西,叫的都是出味道的玩意,叶小玄对吃食不挑,也是吃的津津有味,更别说一向爱吃的花零落了!
吃了东西喝了酒,气氛才开始真正的缓和起来,三个学生毕竟在社会上的经验还少,沾染的坏习惯不多,少年心性,很快就和叶小玄三人熟络起来,说话间也有了不少真诚。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大部分是喝了酒的缘故。所以说中央国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的,一旦烈酒下肚,就比较容易掏心掏肺了。
听着三个学生自己的介绍,叶小玄也知道了他们这几个人的专长是什么了。
常志的专业是经济管理,为人也比较傲气,估计是从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领导气质了,可惜按照叶小玄判断,这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