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来到这个小镇已经七天了。
七天前,林墨刚来这个小镇的时候,手里还有着精武世界里的一百银元。
这些钱足够小镇的普通老百姓一家子快快活活的过上一年,可林墨却只用了不到七天就全花完了。
有人说女人买首饰买衣服,花起钱来如流水,其实他们不知道,男人如果大手大脚花起钱来,只会比女人更加可怕,别说流水了,便是金山银山,他也可以在一天之内全数花光。
赌钱、喝酒、女人、杀人,甚至是结交江湖上的朋友,无论想做好哪一项,都需要一笔奢侈的吓死人的花费。
“爷,天就要黑了,您又要出门?”
一个肤若凝脂的少女缠在林墨腰间,容貌俏丽中带着一股妩媚,年岁不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纱裙很宽松,内里什么都没穿,从林墨的角度看过去,隐隐的能够看到些点点的肉色。
似隐似现,朦朦胧胧之中带着一股惊人的诱惑力。
少女虽小,却知道怎样穿才能够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样也知道,男人喜欢的是什么情调。
林墨缓缓拨开少女芊芊细手,坐起身来掏出最后一快银元摆在桌上,一边扣好领口的扣子,笑道:“怎么,舍不得我?”
女子乖巧的从床头取下一柄铁剑,眼中充满了不解:“爷,从没有男人能在我的房间里住三天,却能忍住不碰我,还一个铜板不少的付钱给我.....”
“越是不碰你,你越想要”
少女没有回答,但她开始迷离的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林墨接过铁剑,随手挂在腰间,拉开门,临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这件房间以及床上的那个女人,笑道:“小镇无名,我用了三个时辰踏遍这里,发现你这里的床最软,最幽静,最适合休息。所以我来,不是要你,而是养精蓄锐。”
少女罗衫半解,呆呆坐在床上,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看着敞开的大门,她恨恨的低啐一声:“臭男人!住店怎么不去风云客栈,非要到这里来勾老娘的火!”
......
林墨现在的目的地,正是风云客栈。
一想到要去蹚这趟浑水,他就冷汗直流。
古龙世界里,随时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变数,毫无预兆的就会出现生死考验,一个小小的失误都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哪怕是绝顶的高手,陆小凤,楚留香,甚至是西门吹雪这种人,在书中都不止一次的和死神相遇。
而要论里面水最深的,最危险的,首选七种武器!
里面的高手已经不是一个一个死的了,直接是论坨算的...
对于七种武器长生剑的情节,林墨记得不多,但结局还是记得清的,除了此间第一高手兼主角白玉京之外,所有前去风云客栈的高手,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孔雀翎图纸,全灭了。
当然,还有一个女人活下来了。
问题是林墨显然不是女人。
他是来抢夺图纸的蠢蛋。
闪电刀林墨,一个原著中没有的人物。
江湖上,外号叫‘快刀’,‘快剑’,‘闪电刀’的家伙,他们的刀剑一般不会太快。
天可怜见,林墨的刀不仅不快,他甚至不会用刀。
手上的武器,还是一把剑!
唯一的依仗,就是袖口里的手枪,还有学了几天的霍家迷踪拳。
枪在金庸世界也许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但古龙世界不同。
无论是傅红雪一出手必然有人要死的魔刀,还是陆小凤能夹住天下任何兵器的‘灵犀一指’,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林墨的枪终究不是加特林,六枪下去,能干掉一个人就不错了。
大街尽头,竖立着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挑起了四盏斗大的灯笼。
朱红的灯笼,有着四个漆黑的字。
“风云客栈”。
此时才还未入夜,只是黄昏,小镇的街道上却已经没有了行人,偶尔一阵风吹过,带起几片枯叶,吹动灯笼,摇光曳影,青石板路的两侧都是民居,民居虽然简陋,但是时常会从开着的木门里,传出小孩的哭闹声和男人豪爽的笑声。
林墨突然看见几个怪人。
九条大汉,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
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然不同,脸上却全都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
他们慢慢地走过长街,只要他们经过之处,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连孩子的哭声都被吓得突然停顿。
林墨眼角一跳,长生剑剧情已经开始了,这九个大汉就是来参加买卖的高手。
九个赤发黄衫的怪人,走到客栈门前,停下脚步,当先一人摘下了耳上金环,一挥手,“夺”的,钉在黑漆大门旁的石墙上。
火星四溅,金环竟嵌入石头里。
第二人左手扯起肩上一束赤发,右掌轻轻一削,宛如刀锋。
他将这束用掌缘割下来的赤发,系在金环上,九个人就又继续往前走。
按照江湖规矩,这是拜门来了,一方面通知你我来了,另一方面,也展示自己的手腕,表示对于货物我志在必得。
要想和我抢,先较量较量你有没有分量,你的头够不够硬,能不能来接我的金环!
林墨用铁剑在墙上戳几下,放弃了展示自己手段的念头,别说把金环钉在石墙上,就是把手里的剑钉在木门上颇为费力。
“要这些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