羿城,前阵子四面八方前来的香客信众几乎塞满了整个城,真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起因就是听说天台山上发生了神迹,太阳神庙里的羲和神像显灵飞走了,很多人不惜艰辛登上酷热的天台山,发现太阳神庙里真的没了神像,小殿顶部也破了个大窟窿,可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凡人眼中该有的神迹。这世上早已没了信奉太阳神的民众,加上发现神迹之人那日是喝醉了酒,所以大家伙也就兴致渐冷,人潮在天台山顶以及山道上留下大堆香烛不日后便散去了。
要说起来,这次朝拜太阳神之事可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还让羿城轰动,这两件大事便是帝国朝堂的动乱和爆发的尸潮让帝国西北伏尸数千万,前者自然不关百姓事,谁坐那张龙椅谁执掌帝国都无所谓,只要年年风调雨顺生活安泰,后者倒着实让羿城百姓虚惊了一场,但因为地处实在偏远,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尸潮的恐怖,唯一的切身感受就是赋税临时加了数倍,以作军备。其实有关尸潮的消息都是外面传回的,大家都有点不以为意,还觉得夸夸其谈了,再者有那高高在上的赤阳门和天山在,有什么好担心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正道仙人消灭了尸潮。而今的羿城百姓在街头巷尾谈论的不是尸潮是怎么爆发的,又是以付出怎样的代价结束的,而是谈论着天山的女仙人是多么风华绝代,多么的惊为天人。
华灯初上,羿城的夜静中有闹,那些个坐落在深巷宛如深闺的勾栏喧哗热闹,最大的那处大门招牌上写着“红袖楼”三字。
风韵犹存的老鸨依旧扭着杨柳腰,领着莺莺燕燕们招揽新旧客,乱人心神的胭脂香气被清风吹拂入内里的厅堂,金碧辉煌下一桌桌的fēng_liú人士喝着花酒,左揽右抱奉迎着他们的妖艳姑娘,最里的舞台上歌姬跳着舞,曾几何时,这个地方就停留过一个本不该属于这里的舞剑女子,过往的故事已经在酒色中消逝,就连沉鱼这个花名也被新人接替了。
旧店迎新人,在台下中央的那张桌上,放了几坛酒,对坐着两人。
一人背着如同小棺材的木匣,黑衣白靴,极为不搭的造型,一脚踩在长凳上两手剥着花生。另一人也好不到哪去,青布衣草鞋,身旁还蹲着一头瘦黑驴,唯一的区别是,他端坐着,而且还算英俊。
若没有桌上的那柄长剑,谁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与江湖有关。
青布衣男子拿起酒碗,但不是送到自己口边,而是送到了那头瘦黑驴的口边,这畜生还真非同凡响,翻唇露着两颗大板牙有模有样的喝起了酒。白靴男子抬起头,朝青布衣男子笑道:“李兄,这几日看你心神不宁的,不如我告诉件事让你得意得意,你可知在落乌城遇到的那位女侠其实很中意你啊,那眼神还有那表情,要不你去把人家收了?”
这话听着语气带酸味,青布衣男子反问道:“雷兄喜欢?”
白靴男子认真思量,将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细嚼之后拿起酒碗饮了一口,“太嫩了点,这样的女侠江湖阅历尚浅,但又喜欢死缠烂打,我现在可没这份心思了,无福消受啊。”
听着这番言论,青布衣男子微笑着摇摇头。
白靴男子知道对方所笑何意,不服道:“李兄你可别不信,虽然你我都是第一趟行走江湖,但我虽非亲身经历,但见的可不少了。”
白靴男子忽然人一怏,叹道:“尤其是苦苦追求某位女侠,最后被嫌弃没长相之后。”
青布衣男子微笑无言。
“李兄,行走江湖你可憧憬遇上位心爱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白靴男子认真问道。
青布衣男子依旧笑着摇头,伸手拍拍身旁瘦黑驴的头,应该在表示只要有它陪伴就足够了。
“唉。”白靴男子当下很惆怅,独自念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最让我感触深的就是那个魔教中人的悲苦爱情。李兄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与一个背棺材的魔教中人打了一架吧,大概在半月之后,我又遇上了一个魔教中人,名叫乌依纳伐,那时我元气才刚复原,可见他在摧残一位绝美女子,想着英雄救美就与他苦战了十数日,我的不灭剑体还头一次被人破了,不过那货也好不到哪去,硬是被我捅破了气海。最后虽分不出胜负,但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吧,虽说正魔不两立,可我跟他倒成了朋友。”
“他就是雷兄一直挂在嘴边的人生第一个朋友?”青布衣男子在专心听讲。
“正是。”白靴男子可能是触动了心中的情愫,豪饮一大口酒,自斟酒碗后才继续说道:“我问他为什么要对那女子如此,他说因为太爱她,我听着可笑,可他说,太爱一个人,但只得到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会因爱生恨,反正起初我是不大懂。之后他与女子订了百天的约定,只要百天之后还得不到这个女子的心,就愿意放手。
“这女子是只妖,好像还得罪了妖界一大势力,因为不断有大妖穿越星海追杀而来。而我也想看看百天后的结局,所以一路与他并肩而战,在差不多杀尽那些大妖后,百天之期也到了,但被摧残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女子还是没有动心。”
“有些东西不能强求。”青布衣男子适时评论了一句。
白靴男子摇摇头,在四周的喧哗中开始说完故事的结尾,“这乌依纳伐非人非妖,乃是天地所生的精灵,他说他天生不会流泪,所以不明白那女子望着他流泪的感觉,最后他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