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正在和郑老板谈论着驻场的事宜,他刚说完,就听见郑老板说话了。
“是的,小张,我看你们的演出很受年轻人的欢迎,所以我才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周五、周六两天你们就定点在我这儿演出,每天晚上9点到凌晨2点,也省得你们跑来跑去,你们看怎么样?”郑老板坐在酒吧间后台的一间办公室里,看着这几张年轻的面孔。如果他知道张博他爹是公安局长,恐怕他会避之不及,做夜场的哪有不涉及点黄赌毒的?
“可以是可以,我们的演出费……”到哪里演出不是演出?能定点也行,只要劳务费用不比跑场子少,现在他们周末两天每天基本上跑三个场子,每个场子唱三首歌,每人每天基本可以拿到80元钱。这点钱对于张博等人来说不算什么,他们就是享受这种受人欢迎的氛围,但对于马啸风来说,这每周160元钱正好解决一周的生活费用。无形当中减轻了母亲很大的压力,所以倍加珍惜。以前没感觉,现在倒很享受这自食其力的乐趣。
“你们在我这驻场,每人每天100元,你看怎么样?当然,客人点唱的歌曲,也是一样有提成。”郑老板心里合计了一下,报了一个合情合理的价格。
“行,那我们就说定了,从明天开始就在您这驻场演出。”张博见郑老板出的价高出心理预期,也痛快作了决定。
于是,从这个周末开始,风雷乐队成为了夜色酒吧的周末驻唱乐队。自从他们驻场后,每个周末,夜色酒吧都是高朋满座,人满为患。郑老板对自己的英明决定十分满意。
马啸风再次见到刘公公就是在夜色酒吧。距拳场一别已近两月,风雷乐队在此驻唱也一月有余。刘公公的伤早己痊愈,只是刘母怕他留下后遗症,非要他在医院多呆了一段时间,把刘公公可憋屈坏了。这不,一出院就拉着王勇出门找乐子。可能是为了赎罪,王勇这段时间在医院忙前忙后,多亏有他来,这段时间,他妈在他耳边都磨出茧了。跟王勇相处愈久就愈熟络,所以一出院王勇就给他接风。因为下周一要再回校读书,所以父母也特许他渡过一个欢快的周末,但一再交待这次不可惹事生非,免得再出意外。
如果不是刘父强压着,刘公公真不愿再踏进校园一步。读书有什么‘?哪里比得上混社会自由自在?他可是做梦都想着能够像陈浩南那样,笼络一帮小弟在身边。在江湖里义薄云天,叱咤风云。
王勇在刘公公出院那天晚上带他出来玩,首选就是夜色酒吧。当年他坐牢的时候,郑永恒多次去看望他,当时他就认定郑永恒值得一交。他出狱那年,正值夜色开业不欠,郑永恒把他接过来给他接风,好酒、好烟、美女给他供着。从那以后王勇就认他当兄弟。再后来他时来运转,平步青云。王勇也时常呼朋引伴过去消费,算是投桃报李。不过为了刘璟的事,他也快两个月没去。
王勇接上刘璟,然后十个人两台车趁着夜色往胜利街开去。不大一会就来到一片霓虹闪烁,灯火通明的街道。汽车停在了一个气派的店门口,正是夜色酒吧,此时门口己停了不少汽车,牵车师傅赶紧给他们安排了停车位,并指挥着停好车。
“色、夜。”刘公公下车抬头看了一眼,读着店门上的字。只见楼顶上两个大字一圈圈往外发散着五彩迷离的光。
“叫你小子多读点书不肯,反过来读,叫夜色。不过色夜也蛮好,呵呵。”王勇暗暗觉得好笑。
“靠,怎么到哪都能遇见他?真他妈冤家路窄!”刘公公陡然看到夜色墙上张贴着巨辐海报,上面赫然正是风雷乐队五人,高兴的心情荡然无存。
“你认识他们?”王勇见刘璟嘴里嘟嘟囔囔,不禁也看了眼海报,他没见过马啸风,当然不认识。
“这小子就是马啸风!”刘公公指着海报中间的人,咬牙切齿的说。
原来如此,“不是冤家不聚头”,看来老话说得不错。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王勇说:“走,我们见识下他到底是哪路神仙。”
刚进夜色的门,张经理就认出了王勇。他是这里常客,出手也大方。消费从不让打折,还额外给小费,所以上至经理下至服务员基本上都认识他。
“王总,您可算来了?您都快把小店忘了吧?老位置?”王勇在酒吧的二层有个包间,正对着舞台,因为王勇常来,基本为他专用。
“行了,老张,又不是第一次来。你们郑总呢?”王勇接过张经理递来的一根烟。
张经理年纪比王勇和郑总都大上一些,是郑永恒的一个远房表哥,因为会来事,人也圆滑,所以被郑永恒叫过来帮忙。
“您先上楼,我这我帮您叫。”说着张经理就安排服务生带王勇一帮人上楼,而自己从腰间摸出对讲机呼叫起来。
不大一会儿,郑永恒就来到二楼包箱。见到郑总,王勇起身相迎。
“郑哥,又来叨扰你了。”王勇说着给郑永红递过香烟并点上。
“王总,你这是说哪里话?你来照顾我生意我欢迎还来不及。”由于是熟人加朋友,郑永红很自然坐了下来。
“郑哥,这位是刘局长的公子,今天大病初愈,带他出来散散心。刘璟,这位是郑哥。”刚一坐定,王勇就问郑永恒介绍了身边的刘璟。
“郑哥,你好。”刘璟欠了欠身和郑总握了下手。
“刘公子看着身强力壮,生了什么病呀?”郑永恒看着生龙活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