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到大荒城的沈归,选择了原路返回,重新来到北城楼的角门以外。
筑城砌墙,本就是用来抵御外敌入侵的防御工事,所以在华禹大陆的传统筑城方式之中,是不存在角门这种防御薄弱点的。
不过近百年以来,华禹各地虽然小仗不断,却还从未爆发过全面战争,勉强算得上是太平年月。而这座大荒城,也在太平年月中进行了两次重新翻修,已经与原本的模样大不相同了。
和平时期的商业活动,会逐渐兴旺发达起来,而各地货物的买卖流转,也会变得愈加频繁。而大荒城作为东幽李家的基本盘,不可能会忽略掉商业方面的硬性需求,于是也就诞生了内凹形的新式城墙拐角、以及凹陷深处一道角门。
如此一来,在不影响城防效果的前提下,也大大方便了镖队与马帮、可以夜间进出大荒城。当然,上下打点疏通门路的银子,也还是少不了的。
沈归与李明翰分别之后,便在对方的指点下,从城北角门连夜出城,直抵混同江畔;此时他刚刚出完了“夜诊”、打算原路返回的时候,却被多出来的七名城门兵拦住了去路。
“站……住!”
一声阴阳怪气的喝阻,乘着夜风飘入了沈归的耳朵里。他抬眼观瞧,只见由打角落里站起了一名年轻兵卒,正摇摇晃晃地朝着自己走来。此人年纪大概在二十岁上下、生的面黄肌瘦、尖嘴猴腮,发如枯草,眼神不定,长了一副最标准的奸人相貌。
沈归不明情况,打算先观望事态发展。毕竟之前已经与李明翰谈好,城北角门尽量不留人,巡夜的更夫也由他负责拖在北城,至少能给沈归留出后半夜的清净来。分明刚才出城的时候,还是如约所言一般;怎么回来就多出了一个闹牙疼的小卒子呢?
“想连夜进城?”
“怎么着?”
“嚯!口气还挺横!说,你是不是打算行刺我们王爷的刺客啊?”
对方这话一出口,算是把沈归给彻底问懵了。他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过了不少的世面,可还头一回见到愣成这样的兵丁。自己这么大摇大摆的直奔角门而来,那还能是刺客吗?
整句话到处都是破绽,一时之间,就连沈归这种嘴欠至极的人,都不知该从哪里说起才好……
“嘿?你他妈瞪什么眼啊?知道爷是谁吗?爷的名号叫二德子,可着大荒城你去打听打听,有谁不认识东门脸大街的二爷!”
对方报完了名姓,沈归就更糊涂了!他实在是摸不准,这二德子究竟犯了什么疯病。即便自己真的是来行刺李子麟的刺客,那他身为大荒城的兵,要么就传令示警、要么就亲自上前拿贼;这拍着胸脯扬名立威,又算是哪一路的招数呢?
“咋不说话呢?吓尿了吧!小子,也就是你运气好,今天碰上二爷我当班!你要是个明白,就既别吵也别闹,老老实实跟着二爷投案去。有老爷问你话,你就说是二爷把你弄进来的,准保你不遭罪!你在大牢里踏踏实实的住上些日子,只要这阵风头过去,二爷再托人把你给捞出来!到时候奉京城里都换皇上了,也没人找你的麻烦了。怎么样?二爷够仗义了吧?”
这二德子的话很好理解:他以为自己是京中派来行刺李子麟的刺客,想要骗自己跟他去大荒城府衙认罪伏法。如此一来呢,既不用动刀动枪,也能把这笔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可他毕竟穿的还是兵丁服,而且看那布料的成色、又是一身簇新的新装,怎么就敢开这么大的口子呢?
“刺杀李子麟,那是什么罪过!看你也就是个新兵……咋能把我捞出来呢?”
“呦?看你穿的挺阔气,咋这么不明白事理呢?我这身皮可没那么大的本事,但你听过大荒东城的郝思明郝大爷吗?那可是我姐夫,亲姐夫!”
“哦哦哦,原来郝思明郝爷,是军爷的亲姐夫啊,怪不得怪不得……等会,这事儿不对吧?我可听人说起过,郝思明今年得有五十大几了,而你这副模样,二十岁顶天了,不知令姐今年贵庚啊?”
“二十一!”
沈归眼珠一转,脑海中立刻浮现了品貌纯良忠厚的李明翰,心中已然猜出八九不离十,这显然是一出“借刀杀人”的暖场戏。自己本打算进城之后,先去摸摸小凤娘的底子;可如今既然撞上了郝思明的小舅子、顺手帮帮郝思明的忙,倒也无关紧要。
不到十个呼吸过后,“凭空消失”的皇家刺客沈归,再次出现在了二德子面前;而他的右手,正提着六颗鲜血淋漓的新鲜人头;二德子顺着对方手中的发髻往下一瞧……嗯,都是熟人。
“走吧二爷,带我去拜访一下令姐夫。”
月光之下,沈归笑着晃了晃这一串“葡萄”,对着二德子露出了满口白牙。
大荒城西,有着无数环境清幽的院落,都是某些贵人置办外宅。每一间大小宅院之中,都养着一只只羽毛鲜艳、鸣音清脆的“金丝雀”;而“掌笼人”的名号,就叫做小凤娘。
这里也同样有着郝思明的两座外宅,一大一小;其中大的那座三进院,便是二德子姐姐的居所。顺带一提,小黑子也在这里也有一座外宅,只不过门口的大红灯笼,只怕最近几日是无法点亮了。
就在沈归“搂着”二德子的肩膀,刚刚踏上西城根大街之时,小凤娘的探子便已经悄悄跟上了他们。不过沈归本没打算瞒着任何人,反而还想借着郝思明这只“老鸡”,来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