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布尔江流经扶风山脉,它紧贴着山脉的边沿朝东绵延而去。在离山脉不远的江边,有一座小的城市,它依江而建,便得名依江,后又改名仪江。
仪江城本是丁修他们离开盆地之后所规划路线的第一站,但因为银币的加入,大家不得不重新规划路线,将行进的方向调整得更靠北一些。
这样一来,坐落于江北的桑植镇就成了首选。
这个小镇镇如其名,早年间镇上几乎人人种桑养蚕,丝织业颇为发达,是罗布尔江流域有名的产丝地。后来战争爆发,养殖蚕桑的基础被毁于一旦,幸存下来的人不甘心就此背井离乡,便在满目苍痍的土地上重新开荒,种上了改良过品种的黑麦草,并且开始养殖一种肉禽——食火鸟。
这种鸟属于大型不能飞翔的鹤鸵目食火鸟科,外表很像鸵鸟和鸸鹋,它的肉比较紧致,而且羽毛的用途也很广泛,加上比普通家禽抗病能力强,战后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始推广,并且大有取代传统家禽之势。
食火鸟有着高高的冠和蓝色的脖子,它们体型高大,奔跑时的速度也不逊于一些猛兽。
食火鸟以黑麦草等植物为主食,喜欢在清晨或傍晚出来活动。它们有一个奇特的习性,那就是对发光的东西非常好奇。有时看到人类弃置的炭火灰烬时,这些鸟必定会上前啄弄一番,甚至吞下几粒熄灭的炭块到砂囊中,帮助磨碎不易消化的食物。
丁修他们的车子已经进入到古丈源丘陵区域,距离丘陵腹地的桑植镇已经不远了。
“丁修,那是什么?”宋惜君看见车头的前方出现了一块牌子。
丁修将车子驶到近前停了下来,打量了一番,见牌子上写着几个字。
“食火鸟农场?!”
“食火鸟是什么玩意?”丁修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名字。
“好像是一种大型鸟类……”宋惜君隐隐有一些印象,她想了想,突然拍手道:“对了,就是一种像鸵鸟的东西,父亲当年有意将这种动物引入嘉平城进行规模化养殖,不过可惜没有成功。”
“为什么没有成功?”丁修有些好奇。
“可能水土不服吧。”宋惜君说道:“食火鸟在南方不少地区已经有人开始养殖了,但是西部那边却一直没见人推广过,后来父亲做过尝试,得出的结论就是气候因素,另外食火鸟吃的食料西部也种不出来。”
“原来如此。”听说是被人养殖的动物,他便放下心来。
将情况告诉给顾北陌和沈悠之后,丁修等人又继续上路了。不多时,大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桑植镇更像是一个超大型的农场,这是丁修见到它第一眼时心里的感觉,事实上桑植镇是由数十个农场组成,它们都集中在古丈源丘陵区域的腹地,分属镇上的居民所有。
路的尽头是广袤的田地,地里长满了黑麦草,这些黑麦草都是之前镇上的人种的,专门用来喂养农场里的食火鸟。
田亩间杂草丛生,丁修透过车窗玻璃望去,附近看不见一个人影。
“奇怪了!”他小声地嘀咕道。
车子来到田间的小路上,车轮碾过地面的泥土,朝着远处的房屋而去。这番动静惊起了黑麦草中的虫子,它们“嗡嗡”而起,在田里肆意飞舞。
等车辆离开之后,这些虫子又落回到草中,继续在底下的白骨上爬动。
农场中的房屋大多集中在农田的东面,丁修他们将车子开过去,停在一座木屋前。
从车里下来,丁修仍是看不到一个人影,他朝木屋的方向喊了一声,“有人吗?”
一个顶着高高冠子的脑袋从黑麦草堆里伸了出来,“啾啾”地叫了几声。
“这是啥玩意?食火鸟?”顾北陌望着它愣了愣。
“对,就是食火鸟。”宋惜君打量了下那只缓缓朝这边走来的动物。
食火鸟的身躯很高大,它刚才是伏在黑麦草中只露出个头来,等站起来时,大家都吃了一惊。
丁修和顾北陌是队伍中的最高海拔,但那只食火鸟却比他俩还要高出一头。它脖子下面的身躯很大,并且被厚厚的黑色羽毛包裹着,两只土褐色的脚粗壮有力,支撑着地面时看上去好不费劲。
“哇!”沈悠惊呼了起来,并学着它的样子也“啾啾”地叫了几下。
“啾啾。”食火鸟也回应了一声。
“你们都交流上了?它说什么?”宋惜君看着童趣十足的沈悠不禁莞尔。
“我也听不懂,学它瞎叫呗。”沈悠嘿嘿地笑着,开始摩挲手指,准备释放信息素。
食火鸟跑至跟前,打量着丁修等人,它歪着脑袋,一点都不怕这些陌生的面孔。
“看着蠢萌蠢萌的。”宋惜君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它蓝色脖子。
就在她伸手的瞬间,食火鸟也抬起一只脚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踹向女孩的腹部。
“当心!”丁修朝宋惜君扑去,用身体挡在她的前面。
“哧啦”一声,两人倒飞出去摔在地上,丁修的后背出现了一条口子,鲜血流了出来,染红了周围的衣服。
这番变故让人猝不及防,谁能想得到被人养殖的动物会突然暴起伤人。
幸好丁修的反应快,瞥见食火鸟抬腿的瞬间就意识到有危险,帮宋惜君挡下了这一爪。
食火鸟的脚掌有三个脚趾,这些脚趾不仅粗壮有力,而且在末端都有锋利的指甲。尤其是中间那根,其末端指甲的锋利程度堪比一把几英寸长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