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鹰主字数:5345前言你喜欢酒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酒仙李白的这首《将进酒》何等的桀骜不驯,孤高自傲,自由洒脱,我喜欢他纵情享乐的态度。

我欲成仙,快乐齐天,但我是女神,我喜欢酒,我,就是酒神……传说酒神狄奥尼索斯懂得所有自然的秘密以及酒的历史,乘坐着由野兽驾驶的四轮马车到处游荡。

他走到哪儿,乐声、歌声、狂饮就跟到哪儿,他象征新生。

酒神祭祀是最神秘的祭祀,人们会打破一切禁忌,狂饮烂醉,放纵yù_wàng。

尼采在《偶像的黄昏》里说,酒神象征情绪的放纵。

是情绪的总激发和总释放,追求解除个体化束缚,复归自然的体验。

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癫狂状态。

对,我就是酒神。

第一章、分手快乐我是一个放荡的女人,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就曾紧紧融为一体……我记不清第一次的疼痛,因为之后xìng_ài带给我的欢愉,一次又一次的刷新我对xìng_ài魅力的认知,一步又一步的将我带进无尽的深渊……因为,我遇到了他。

生活总是平淡无奇,上班,休息,两点一线的生活继续,在这样的年代,我们每个人都像机器的一个零件儿,有条不紊的运转着,好维护社会这个庞大的机器发展,遇到陌生人好难,更别说遇到有趣的异性了。

所以相亲才会大行其道,所以各种认识陌生人的app才能快速火爆。

然而我们的相识并非那样奇特或者时髦,只不过一天姐妹叫着去唱k,我跟着姐妹,他跟着姐妹的朋友-就这样,我们走进那欢乐场,各色脸上各色的妆,三巡酒过他在角落,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他拿起酒杯对我说……一杯敬分手,一杯敬希望……说了很多……我已经记不清哪天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喝了多少酒。

我只知道他刚分手,我只记得他的睫毛闪耀着美丽的光。

有人说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可我就是贪恋他,正如他疯狂的迷恋我一样。

第三天中午他终于发来了短信,我喜欢你……你去开房吧。

好!是的,这不是写小说,这就是我们的当时的对话,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很饥渴,可那一刻我只想那么说,而他懂我。

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可以心有灵犀直接到仿佛脑电波相连,可以奋不顾身勇敢到毁灭都不怕。

请假,飞奔,就这样我站在了房间的门前,轻声叩击,心中舒了一口气,此刻我心中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超乎寻常的平静,仿佛灵魂都升腾出来感受着周遭的一切。

而在这平静之下又有一份波澜壮阔的欣喜,我并不知道这份欣喜有多少能量,还未思考更多,门开了,他的睫毛,他的眼神,他的……也许只有那么一瞬,一瞬的平静,我们就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全是亲吻舔弄的淫音软语,衣服知趣的散落,赤身luǒ_tǐ,用最原始的体位灵肉合一。

啊……每每回忆起来都能令我湿润,是的,没有前戏,那一天的相遇便是前戏,这三天的相思既是前戏,这一场的进入chōu_chā就是下一场的前戏……我的云雨如磐,他的坚如磐石,那一刻天雷勾地火,山雨醉人心,就想那么赤裸裸的融合。

我滋润融化了他,他启开充盈了我,我爱的疯狂,他疯狂爱我,我们就那么……用疯狂的做爱证明着彼此的疯狂,一次又一次的进入,一次又一次的chōu_chā,ròu_yù横流,而肉与肉的撞击震慑着灵魂颤抖。

一直做了一下午,当灵魂终于抛弃我们的ròu_tǐ,宛如一片烟云氲氤,我们虚脱的瘫软在床上,才逐渐觉得好渴好饿。

当外卖小哥送披萨来,我俩还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不着一丝被褥,外卖小哥眼也不眨的盯着我们,也许主要是我,哈哈,或许也有那散落满地的套套和一片一片湿润的床单,不过我觉得我比较诱人。

不信你看……第二章、大恶魔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我依然喜欢纵酒欢歌,我依然是酒神,因为我体内有个恶魔,还是个大恶魔,他,就在我的心里-大恶魔是一个摄影师,精致的单反男,他喜欢健身,一身腱子肉的他可以轻松把我抱起来插,那种在空中晕眩的快感,仿佛在飞……我喜欢飞,而大恶魔就是我永不枯竭的引擎。

大恶魔是一个理工男,实验室搞科研,他喜欢摇滚,一头长发非主流吊炸天的样子特别拽,唱起歌来那帅气的样子,众人皆迷醉,我实在搞不懂他的前任怎么会甩了他?他的回答只有一个字:穷!什么嫌弃他的长发非主流,什么嫌弃他不懂女人心,那个字才是根源……他的前任不但甩了他,而且还跟他的一个哥们儿好上了,我永远忘不了初次相识,他在ktv角落里唱歌的样子,是那么沮丧,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沮丧的人。

不过我知道,唯有我这杯醉人美酒才能拯救他,哈哈~第一次疯狂做爱后,我们就拍拖了,我们整天腻在一起,仿佛是一个人。

他问我喜欢什么样的xìng_ài?我说:狠狠的操我,往死里操!!!他说,看你那么柔弱,怕你扛不住。

后来的日子里,他发现其实是他有点抗不住,傲娇害羞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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