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第五天了。
他们找忘情老人,原来只要骑马三天,但发生了太多的变故,使一些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了,还惹了一的麻烦。
最大的麻烦莫过于,他们杀了一个政府官员。
这可是诛杀九族的死罪。但他们并没有为此过度担心,好像不怎么放在心上。大概是官兵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最可能是他们年少无知,经历的世故甚少,保留着原始人的好奇。说他们境界高,就过于勉强了,即使一个侩子手,砍了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心里的害怕也是隐隐作痛,在某段时期在黑暗里瑟瑟发抖!
但,无论怎么说,他们能保持一颗健康的心,总算是件好事。
话说,晚会的第二天,他们辞别了小虎哥与老瞌龙,继续上路。
辞别的场面很简单很平常,没有眼泪也没有半点依依不舍,只是微微一笑,挥一挥手,离别的场景就算谢幕了。
这不是说他们感情不深厚,只是离别总不能老是类似于“十里长阶”“眼泪绵绵”的那一种,离别就要洒脱!
要洒脱,最好有快马,那就扬起你的鞭子吧!
马如风,周围的林木和欢笑声往后飞,很快就不见了,不知不觉间,不远处的一座座高楼进入了他们的眼帘,一条弧线排开来。
这是一个小镇,叫通魔镇。
通魔镇,号称通魔第一关,是邪魔域的边疆,这里的“魔”是指邪魔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魔鬼的圣地与乐园“暗黑邪围城”。
也就是说,邪魔域之外的人,想要进入邪魔域的中心,通魔镇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了这个镇,”傻星星遥指道,“向北,再过几个村子和林子,估计后天吧,就到了肥羊山了~”
“必须得过这个镇么?”陶小志搔着脑袋道,“绕道可以么?”
“当然不可以!”火星星怒道,“这是去肥羊山的必经之路,就像屎一定要从出来一样!”
傻星星咬着食指道:“为什么绕道呢?绕道也可以,不过要话十多天的时间哩~”
陶小志诡异笑道:“可别忘了之前我们干过什么了!”
火星星怒道:“怕死就别去,我们回去!”
傻星星笑道:“只要我们注意一点点,别人就不会认得出我们的,看看我们现在的狼狈相吧”
对,他们现在的样子,比乞丐好不了多少:衣服褴褛,蓬头垢面,雷电棒作用之后,头发简直乱如麻,像头上飘着一块大乌云似的,十分壮观!
傻星星还算整齐,打扮的也十分可疑,大概是因为她迷失在初级暗恋中的缘故吧!
看了他们的样子,大概连胡辫子老头也认不出来,也算可以安心通过通魔镇的借口吧!
于是,他们将自己的头发搞得更不像样,拍马向前,向通魔第一关进发!
还没到通魔镇的城门,远远地就有人向他们招手!
奇怪了,他们没有约了人,为何有人来接待呢?莫非这是误会或者陷阱?
但火星星火眼金星般的四角眼放心地告诉大家,那只不过是半生不熟的人小虎哥
小虎哥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傻星星第一时间就把问题抛了过去小虎哥摸着下巴坏笑道:“想念你呀”
火星星怒眼一瞪,迸出满眼的火星,怒道:“该死的披着猫皮的娘们,小心我送你几耳光,把你放屁的嘴巴打得连你妈也认不出来,就像两根红烧猪肠一样!”
小虎哥也冒火,举着猎兽叉骂道:“妈,上一次要不是小傻妞帮你一把,我早就把你的骨头都扭断了!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简直是活腻了”
把肚子里憋着的鸟气发泄出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打架!但,傻星星站在他们中间,有多急也得憋着她的权威也是得到大家的认可的,谁叫她是又可爱又漂亮人见人爱的傻星星呢
小虎哥继续道:“其实,我真的很想和你们一起去肥羊山的跟你们一起,真叫我快活,而且能吃到美味的烤肉和玩有趣的游戏。。所以,我就决定:跟你们去肥羊山,反正我也想到那里转一转!”
小虎哥勉强地笑了笑,笑得很诡异,就像欠了他们巨债似的。
陶小志笑道:“那很好,反正我们最近一直倒大霉,把发霉的‘面包’多分一份,这才叫‘快活’呢。。”
小虎哥想苦笑,由于演技缺少“艺术性”,看起来更像奸笑:“遇上我,就会时来运转的什么发财运桃花运的,如滚滚江水奔腾而来!”
爱拍马屁的人,绝对是受欢迎的人,因为世界上几乎没有谁不爱听好话!
所以,除了火星星不怎么高兴,小虎哥的归来还是带来了不少的欢乐的!
正说话之间,忽然一真人马嘶叫,地震般的“隆隆”声,随着滚滚浓尘,从远处纷沓而至声如雷,马嘶如风,浓烟如云,这般狂风暴雨的气势,当然吸引不少关注,陶小志他们就是最好的例子才能更好奇的眼光,迎接着意想不到的视线冲击!
第一个冲破浓尘的是一匹马棕色的肤色,跳动的肌肉,飘逸的鬃毛,洪亮的嘶叫,当然,更引人注意的是,其背上的“弄潮儿”他,雪白肤色,和一身油乌铠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身材魁梧,体格健壮,金色的唇髭和眉毛都很长,垂至下巴,随风而飘,很飘逸也很滑稽,但脸上很凝重,充满杀气,使人视觉很容易找不到平衡点!
第三个进入人们眼帘的生物,像马却不是马,而是一头怪兽如马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