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
东西皆为集市,北面是皇城和高官府邸,南面多是寻常百姓的宅子。
这几天,洪绫走街串巷,总算把京城的地形摸熟了。
京城果然比林泉郡大了好几倍。
她想起她被洪姨妈派人接到林泉郡那天。
那个时候她以为,林泉郡就是天下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
洪绫在京城漂泊了好几天,白天饿了就去最近的饭馆吃饭,晚上累了就去最近的客栈睡觉。
京城人来人往,没有人在意她的来历。
她只管走进饭庄客栈,掌柜和伙计自会笑脸相迎。
在这个地方,没人指责她礼数不周,没人嘲笑她出身商贾。
洪绫如鱼得水,混迹在各家茶楼酒肆,看戏,听说书,打赏唱曲的歌伎。
她在人群中跟着旁人一起拍手叫好,一起捧腹大笑。
有时候,她几乎以为,她真的一点都不难过。
但洪绫最怕说书先生说“且听下回分解”,最怕唱曲的歌伎盈盈一拜转身下台。
她怕冷清,怕曲终人散。
只剩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满脑子就只剩裴之旸。
所以,一到晚上,她就溜进城南的酒肆里,要一小碟花生和一壶酒,稀里糊涂地听酒客聊一整宿。
城南多为平民,码头上搬货的糙汉们时常聚在小酒馆里。
他们都没有恶意,只是一喝上头了就吆五喝六,大声吹嘘自己的见闻。
洪绫偶尔听了一耳朵,觉得新奇得很。
今晚,他们说的是刚从码头上听来的新消息。
“今儿个,我可是听说,平西侯宁家丢了天大的颜面,以后怕是头都抬不起来。”
“我也听说了,”一个汉子打着醉嗝道,“没想到裴家那小公子够有种的,居然去宁家退婚。”
洪绫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
酒肆里嘈杂不休,那几个汉子的声音被别人划拳吆喝盖了下去。
她端着花生跑到另一桌坐下,连酒壶都忘了拿,只听到自己心跳如鼓。
“嚯,那公子哥是个狠角色啊,听说他一进去就提退婚,差点没把平西侯给气昏过去。”
“可不是嘛,他还掏出把匕首威胁人家宁侯爷。”
洪绫的心咯噔一下,筷子夹着的花生米直直地往下掉。
另一个汉子脱了布鞋踩在条凳上,抓了几颗毛豆,边吃边嘀咕道:“他还有胆捅侯爷一刀?”
平西侯宁天南的爵位是世袭得来的。
但宁家先辈皆有军功,他虽没上过战场,但也有军职在身。
旁人自然以为,这位侯爷手底有两下子。
先前声音最大的那个汉子嚷嚷道:“你们还以为那个文文弱弱的小公子真敢杀人啊?”
“不杀人他掏刀子干嘛?”
“捅他自己啊!”
洪绫一把捂住嘴,险些尖叫出来。
赤脚的汉子抠着脚指,冷哼一声道:“这些有钱人家的子弟真是吃饱了撑的。”
门口,一个髯须汉子大步进来,风风火火地在他们旁边坐下。
“我倒是觉得,那个裴小公子还算个汉子。”
另一人给他倒了碗酒,摇头道:“疯子啊,你还真是个疯子。捅自己算得了什么?”
“算他有血性!”
被称作“疯子”的那个男人一仰脖子,喝光了碗里的酒。
旁人嘀咕了几声,懒得和他争辩这个话题。
洪绫神情恍惚地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他们那一桌旁边。
她听到自己开口问道:“那位裴公子……如今怎么样了?”
“人家还能怎么样,被送回裴府了呗。”
有人见她面生,又是个俊俏姑娘,不禁疑道:“咦?你们这些好人家的姑娘怎么到这种地方来?”
“就是就是,”抠脚的汉子停下手里的动作,搓了搓鼻子道,“姑娘家来做什么?”
疯子一拍桌子,大声道:“姑娘怎么了?想喝酒想吹牛皮的尽管来,你管那么宽干嘛?”
另一人道:“女人哪能跟男人一起喝酒……”
“我告诉你!有的女人比男人还像个男人,要担当有担当,要豪气有豪气。”
旁人笑道:“得了吧,你说的那个什么大当家,我们又没见过,你爱怎么吹都行。”
疯子像只斗鸡一样,瞪着他们道:“反正我把话撂这里了,看不起女人就等着吃亏吧。”
众人嘘声一片,洪绫反倒觉得这人有趣极了。
她问了裴之旸的情况,疯子把他知道的都告诉洪绫。
裴之旸去宁家退婚,宁天南不肯让步,他便往自己肚子上捅了一刀子。
宁家吓得不轻,赶紧找郎中救人,火速把他送回裴家。
今天他闹这一出,在京城里早就传开了,他们都说裴小公子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有人插嘴道:“裴小公子那个相好的姑娘肯定是个窑姐儿。为了个窑姐,不娶宁小姐,怕是没长脑子。”
洪绫又担心又不快,瞪了那人一眼。
疯子道:“你管他的相好是谁呢,哪怕是个窑姐,是个老太婆,是个男人,是只猴儿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我觉着,这才像个男人,不然他好意思让那姑娘白白跟他好一场么?”
另一个人不服道:“闹成现在这样,裴家宁家都丢尽颜面,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丢脸怎么了?”疯子振振有词地说道,“丢脸总好过丢了喜欢的姑娘。”
“疯子,”同伴取笑他道,“你那个瓶子姑娘呢,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