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袍城民代表双目灼灼地直视着由永,凛然说道:“我等以为,但凡人与人,事与事,皆以法衡量,依法裁处,那么,世间将会变得异常冷酷。以大人之见,作恶者正在侵犯受害者,只有律法才能惩治作恶者,非执法者无权代法行事。非执法者路见不平,施以援手,如若不慎伤害到作恶者或是引发其它枝节,依律法,须担当伤害之责或承受其它后果。有此顾虑,非执法者定会畏手畏脚,喟然旁观。由此循环,人世之间,必将越来越冷漠;天地之间,必将越来越冷酷。所以,当今有此事例,我等呼吁法外容情,呼吁律法留情义一片容身之地。我等呼吁法理并存,法不能解决,以理判断。理不能解决,以法裁决。我等呼吁一种正义,路见不平,若有铁证相佐,非执法者可以代法行事,施以救助。非执法者如若不慎伤害到作恶者,无需担责。或引发其它未知后果,亦可免除主要责任。若能如此,人情必暖,罪恶必将缩首。我等呼吁,不能律法保护了人身,却冷淡了人心。”
“不!”由永看着紫袍城民代表,平静地说道:“老丈,我要抵制您的呼吁。您两次提到‘不慎’,那我告诉您,在现实中,您所提到的这个‘不慎’,根本就无以忖度。有意否?无意否?我等根本就难以准确决断。还有,这个所谓的‘仗义’引发的其它枝节,或积极,或恶劣,也非我等所能预料。自始至终,律法鼓励正义,鼓励非执法者仗义相助。但是,这个鼓励是鼓励非执法者见义勇为,果断制止作恶者作恶,鼓励非执法者将作恶者扭送法办,而不是被意气左右,罔顾法纪,代法行事。法,尺度分明,容易衡量。理,寓之于情,难以把握。法理如能同存,自然法理同举。若是不能,则只能舍理而取法,依法裁决。总之,天地之外,律法至大。律法凌驾于一切人与事之上,任何非执法者,均不得代法行事。但凡遇见不义之事,非执法者皆可代法行事,若真如此,天下定将大乱。彼时,律法势必会丧失应有的予以所有人与事的一切庇护。”
“律法始终是少数人制定的,目的是约束大多数人。原则上,所有的人与事都受到律法的庇护,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但事实是,在一些关键时刻,律法多不适用少数人。有时候所谓的少数人犯法,与多数人同罪,其实意欲让少数人伏法的,并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另外一些少数人。律法面前,少数人享有特权,这如同苍莽丛林之弱肉强食,也是一种自然法则。想必各位大人都看到了,过去以及现在,沃斐斯总有一些人,凌驾于律法之上,为所欲为。即便触犯了律法,也能逍遥于律法之外。这是律法的不公。正因为如此,上千年以来,沃斐斯总会有城民激愤而起,竭力抗争。”那个青袍城民代表开口了。
“老丈说的这个情况,我非常清楚。同时,我也承认一个事实,从古自今,律法确实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目的就是约束绝大多数人。这一个事实客观存在,不可更改,亦不可逃避。任何一个时代,总会有众多愤世嫉俗、不安于现状的城民存在,这也是一个事实。对绝大多数城民来说,不论是非,不论对错,不论善恶,只要藐视城主府,挑战律法,必将受到严惩,这是第三个事实。而现在,我要告诉在场各位的,是第四个事实。我们中华会人通过我们真心实意的努力,正在沃斐斯开创一个新的时代。我们让少数人制定律法,但是,我们会确保律法约束所有的人。从今以后,在沃斐斯,不论是谁,任何挑衅或违背律法的人与行为,都将依律受到严惩。同样的,我也要告诉在场的各位,并请各位广为传达。从今以后,在沃斐斯,律法的存在,是施予沃斐斯人庇护的,而不是让沃斐斯人随意挑战的!律法之下,不评是非对错,不断正邪善恶,不分富贵低贱,不论人情世故,一切依法裁决。在沃斐斯,守法者,不畏法,得庇护;违法者,恐于法,必伏法。”由永说道。
这时候,那个灰袍城民代表开口说道:“人族自有文明以来,统领与被统领,是一种天然法则,无人可以违背。所以,任何反对统领的行为,都是愚蠢的。我们只是被统领者,对我们来说,不管哪个行会统领沃斐斯,我们面临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我们一样得缴纳税赋,一样得呼吸这里的空气,一样得饮用沃斐斯河的水,一样得遵守行会制定的各项律法条例,一样只能享受相对的、有限的自由。这一次的事件中,我们中的一些人做出了冲击城主府下属香山南区博爱街区办事处的行为。但是,我们并不认为我们是愚蠢的。因为,作为被统领者,自始至终,我们不反对行会,也不反对行会的统领,我们只反对行会里与城民为敌的贪赃枉法者。今天我们站在这里,我们仍然坚持我们的观点,也高度认可我们的行为。我们始终认为,反对行会里与城民为敌的贪赃枉法者,是上天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如果你们因此而害怕,要剥夺上天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们,不用我们颠覆,你们自己就会走向颠覆。而今城主府的职能机构越来越完备,城卫军的兵戈越来越锋利,城主府对城民的控制变得越来越容易,控制也越来越严密。在斗气与魔法文明之前,城民遭受了压迫与不公,可以愤然起事,纵使失败了,还可以退守山林,苟且生存。随着斗气与魔法文明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