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天赐七岁那年,突然醒了,突然记起了许多以前的事情。
但,这些事情,都不是关于今生,而是关于他的前生、前前生,乃至前前前前……前三千生的事情。
这些记忆,悠长而漫漫,长短各不一。
然而起初,他并不觉得这些记忆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变化。
毕竟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追思无用。
唯一带来的改变,大抵也就是一夜之间,他长大了,也成熟了,走起路来,不再蹦蹦跳跳,说起话来,也不再嘻嘻哈哈。
可如果只是这样,那或许还会被人夸赞一声“少年老成”。
但他极为恶劣的,是身为一个农民的孩子,他居然一点农活不干!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良天赐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到了饭点,他又能准时地出现在桌旁,一刻不差。安静地用过午饭后,他还会乖巧伶俐地端着饭碗去厨房里面刷洗,接着刷着刷着,人就又没了。
之后,要想再看见他,那就只能等到傍晚夕阳正美的时候。
在那光景里,良天赐会叼着草根,懒洋洋地躺倒在西山坡上,欣赏着那片片无限美好的晚霞,俨然是游戏人间的一名浪子,好不气人!
气得他那四十岁的暴脾气老爹,操起竹鞭,不管自己一身的农忙劳累,大街小巷地追赶着良天赐的小娇臀,一顿竹鞭炒肉。
啪啪的声响不绝于耳。
而这小混蛋也着实混蛋,被撵着打,居然还不服管,顺带着还破口而出,“放肆!朕是天子,你敢打朕的龙臀!”
这下,可把老爹的鼻子都给气歪了!
儿子敢吼老子,这叫大逆不道!
怒火直顶脑门,老爹心口上顿时只剩一个字,抽!
之后,在那天充满和谐气氛的夜里,良天赐有生以来第一次站着吃饭,不是下定决心要痛改前非,而是因为他那水灵灵的小娇臀肿得不能见人。
每每说起这件事,良天赐还总是热泪盈眶。
“这孩子,说傻不傻,可怎么就这么愁人呢?”
夜夜长吁短叹,良老爹也是为他操碎了心,俗话说,你怠慢粮食一天,粮食就要怠慢你一年!
庄稼这样,人生也是如此。
像良天赐这种,从小不肯正正经经学习务农的孩子,将来只能够在村里当个游手好闲的混混。
只是说起来,也怪老爹自己混账,给良天赐起个什么贱名不好,非要图个简单随意,叫了个小混蛋。
现在好,真成小混蛋了。
于是,夜夜发愁,月月轮转。
时光拨到了轻风微凉的季节。
正是那丰收的好季节。
家家户户开始农忙于割麦捆草,良老爹也不例外,天天农作在稻田谷地上。好在那小混蛋还有点孝心,知道将热水放温了盖在陶缸下,帮老爹放在田边,等着解渴用。
而一如既往不变的,依然是那西山坡上的形单影只。
虽然百草枯败,绿叶儿失去柔软,变得像针一样扎人,但若是卷着一身粗布麻衣,再抱着美好心情躺在上面,倒还是别有一番风味。
顺着斜坡两眼望天,良天赐望着那绚烂的晚霞,枯败的草根也能嚼出个津津有味。
清风、慵懒、晚霞天。
人生惬意如斯,夫复何求?
陶醉入神间,远远地,有一道呼喊声慢慢靠近。
“小混蛋!小混蛋!……”
斜坡下,一名矮胖白嫩的小男孩大步向良天赐跑来。
看他的样子,活脱脱像个大肉包、外加四个肥鸡腿,满身的油腻味!
但胜在他衣着光鲜,浑身的锦红绸缎裁剪得体,外加一顶小方帽,如此打扮,颇有两分土财主的意味。
比起良天赐身上那件上下打满补丁的小汗衣,不知道要贵出几多倍。
“小混蛋!小混蛋!”
“吼什么吼?!叫丧呢还?”
潇洒地一吐草根,良天赐横眉立目道。
不料那片草根才刚离嘴两寸,长风一吹,啪地贴回到他的脸上,悻悻的,趁着贝有金还没看见,良天赐连忙伸手抹掉。
“当…当然!”
“嗯?!”
良天赐顿时瞪大了双眼,这小胖子居然敢给活人叫丧!那个活人还是良天赐自己!
“当然不是了!”
用力地一摆手,贝有金这才把后面的话一气喷了出来。说来也怪,他这哽在喉咙里的字眼吐出来后,气息顿时匀称了许多,只剩稍稍的一点气喘,有点粗嗓子。
“小混蛋,你听说了没有?寻隐山要开始收徒弟了!”
“哦!”
若无其事的哼了一声,良天赐满不在意。
“额…小混蛋,你是不是不知道寻隐山是干什么的呀?”
贝有金善意地提醒到。
“知道啊,不就是练练精气神,打打小怪兽,顺带着保护天下太平,享受荣誉光环!”
“啊?”
贝有金脑袋灵活不够,听的一头雾水。
“额…按照你们的说法,就是武人嘛!”
良天赐无奈地精简到两个字上。
“是啊,是啊!你也知道武人啊!”贝有金兴致勃勃地说道,“这可是能够光大门楣的好机会啊!”
“别想太多了,就你那资质,我早帮你看过了,废材一个,还是老老实实地在家当个土财主吧!”
“啊!”贝有金震惊道。
“不要不信!本宗主,向来享有断命神算的美称!”良天赐自得地翘起了下巴,“对了,现在的寻隐山,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