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三圣石>104、霸气

青皮阿三今天很倒霉,看上了一个卖丝绢的小姑娘,本想调戏一番,但却没想到遇到了一个外地来的刺头。

刺头也就罢了,关键是这个刺头还如此厉害,让他丢了一只眼睛。

阿三是康王府一等家丁木小侗的小弟,也是东城一带数得上的青皮无赖,除了几个袍带混混外,就属他最难缠。

可是今天他也踢到铁板了,不得已只能向他的主子求救。

木小侗是什么人,他可是小王爷从小长到大的玩伴,由于其心思细腻,善于揣测主子心意,因此才顺利爬上一等家丁的位置,甚至有的时候比管家还大三分。

此刻听到自己人被外地人欺负了,木小侗二话不说便带着人马冲出了康王府。

他选了一匹良驹,故意让马受惊,然后急奔在闹市中,目的自然是那个壮汉。

如果壮汉被马撞翻,那么必然骨断筋折,如果壮汉能打死这匹奔马,那么他们再出来兴师问罪。

这叫做师出有名,不然一个王府为青皮阿三报仇,这个实在说不过去,闹大了王爷脸上挂不住,这叫为主子考虑。

现在局面有点尴尬,壮汉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将奔马停下了,他们都远远站在角落里,自然看不到。

不过奔马没事,人也没事,木小侗此刻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找茬了。

不过这时候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意外却发生了。

“该死的畜生,乱跑个什么劲,欠管教!”

壮汉一个巴掌拍了过去,打中了骏马的右侧脸颊,而骏马竟然整个身子被打飞,重重栽倒在地上。

这匹骏马不再动弹,好像是死了。

看着眼前的一幕,那些远远围观的都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时候东城来了这样一个怪物?

木小侗此刻看得十分真切,但却没有上前质问,而是直接转身离开。阿三此刻也捂着眼睛,紧跟着他的主子。

“哪个畜生养的,给俺出来说清楚!”壮汉大骂着,一副不罢休的模样,那顿臭骂,简直将马主人的十八代祖宗都带上了。

坐在酒楼上,看着下面的表演,一个全身凌冽寒气的男人低声对彩衣男子说:“看来搞事情还得要老五,天生就是为找茬而生的。”

彩衣男喝着茶漫不经心说道:“等会禁卫军和皇骑都出动了,我们便拜访天府!”

少时,一队数十人的府兵从街道尽头急驶而来,坐在黄棕马上的是一个华服公子,手中带着三尺佩剑。

“是你打死本公子的踏雪?”居高临下,华服公子质问道。

壮汉回头看了下死马,粗声粗气道:“是又如何,这是你这小崽子的马啊,差点撞到爷爷,你还不磕头认错?”

这番话无论落在谁耳中都会不高兴,是否纵马伤人先不论,就是这副盛气凌人就是来挑事的。

华服男子冷笑道:“本公子在皇城这么久,还没人敢对我如此大呼小叫,即便是当日的曹降冰,也是礼让三分,你算什么东西?”

壮汉毫不客气反驳道:“黄口小子,你当你是天皇老子啊,跟俺滚下来,打上一拳如果不死,便叫你爷爷!”

“小王爷,这样的混人便交给在下吧。”这时,华服公子身边一个面色狰狞、体格魁梧的中年人请命道。

他叫闫世达,曾经师从佛宗,学得十三种绝技,但因为心术不正,被带教法师逐出了师门。

后来他又接连拜师中州数个著名的门派,集各家所长,自成一派,号称内家混元派。

三年前,闫世达参加中州武豪擂台,重创了古月世家的一个嫡系,不得已才投靠康王府,结果便成了小王爷的贴身教头。

“有劳闫师傅了,注意留他一命,本公子要好好审问。”华服公子点头道。

见到有人上前叫阵,壮汉咧着大嘴说道:“俺不打无名之辈,报上你的大名!”

“康王府闫世达,中州内家混元掌。”闫世达眼高于顶,特别对于这种外家莽夫,更是不屑一顾。

想当初,也是一个九尺大汉,仗着堪比水牛的力气,想要和他比试,结果三招便被他的内家混元掌打得找不到北,一身蛮力被废了不说,连生活都无法自理。

此刻壮汉在其眼中和当初那个莽汉毫无差别。

“哦,原来是大官的走狗,俺叫老五,只会打牛宰猪的把式,叫什么名字呢……就叫打狗拳吧,哈哈哈!”

对于壮汉老五的嘲笑,闫世达脸色一阵铁青,当即不再言语,一个踏步便纵身来到对方身前。

对付这种壮汉,闫世达知道不能正面冲击,毕竟对方力气摆在这里,能一巴掌将马拍死,至少也有千斤以上的力气,如果硬碰硬,那就是找死行为。

闫世达准备好了数招后招,而第一招却是试探性的岱宗见礼,可是老五似乎毫无所觉,任由他一掌打来。

莫非他对自己的身体十分自信?竟然如此不避不让?

闫世达见状也不客气,所有变招都不发,直接一掌印上了老五的丹田。

内力输出,但立刻让闫世达一惊,他这一掌寻常时候打人,那就是摧枯拉朽,可是如今打在老五身上,却如同打中厚实的败絮一般,丝毫无着力的感觉。

一愣之际,一根粗大的手掌便在他眼前,然后闫世达只感到眼前一花,然后便是天地倒转。

众人目瞪口呆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壮汉老五屈指一弹,便像弹开一个臭虫一般,将闫世达给弹飞了出去,让他和口吐白沫的骏马躺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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