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皇室兄弟之间总会因为皇位而争得你死我活的,这是名正言顺的争夺,无论皇位争夺有多艰难,总比复辟简单多了。
为了这一切,她牺牲掉自己的一生幸福,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为了这一切,她苦心经营,为儿子铺平道路。
只可惜,千算万算,她算漏了两点。
虽然儿子是她亲生的,但是,儿子的身上,除了流淌着他们萧氏皇室的血之外,还流有元氏的血,让他帮着娘亲对付父亲,这无异于是让一个人的左手与右手打架。在他们眼里看来,元祈就是一块拦路的石头,就该彻底除去,但是,在她儿子心中,那始终都是他的大哥。
还有一点就是,她的儿子,生长在太平盛世,没有经历过血淋淋亲人惨死在自己面前的场面,更没有什么国破家亡的愤恨。所以,要想让他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感受,那根本就不可能。
她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母亲,她想要夺回属于他们萧家的一切,但是,她也不忍心太逼迫儿子,所以,她与儿子达成了协议,让儿子努力去争夺皇位,而她也跟儿子保证,不伤害无辜。
“母妃,你别难过,我已经计划好一切了,皇兄的大婚,一定无法进行的,我们会有足够时间来开展我们的计划的。”元漠一脸孝顺地为萧贵妃剥着葡萄皮,从小到大,从没见母妃真正开心过,虽然他不想做什么皇帝,但是,只要母妃能够让母妃开心,他一定会全力以赴去争夺这个位置的。
“难为你了。”萧贵妃自然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无奈地轻叹着道。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宁可生长在普通人家。
由于元祈的全力配合,没过多久,火绯月便将元祈的皮肤治好了。
原本黑得像墨汁一般的肌肤,竟然变得犹如凝脂一般白净。就好比是将一个黑人漂白成了白人,这件事情,好像长了翅膀一般,一传十,十传百,到了最后,大街小巷,无论是闹市区还是偏远地带,都在盛传着这件事情。
京城的姑娘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专门关注元祈的,变白后的元祈,有着与元漠差不多的惊人容貌,却比元漠呀沉稳得多,而女子大多喜欢沉稳可靠的男子,一时之间,元祈的人气大大飙升,甚至盖过了元漠的粉丝,成为了北真国少女们最渴望嫁的男人。果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只是没想到会转得这么快。
京城的少女们,一派迷恋元祈,简称花痴派。还有一派则迷恋火绯月,每天将火绯月堵在门口,要求重金购买美白丹丸的姑娘们数不胜数。
天下间的女子,有几个甘愿顶着一张平凡的脸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啊?奈何容貌天注定,火绯月的美白丹丸,无异于是给了少女们一个梦,一个可以改变先天缺陷,让自己变得更美的好梦。
倾家荡产也要将美白进行到底!
这是当时北真国京城少女们的决心。
火绯月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赚得手都要发软了。
这一日,风和日丽,万里晴空,火绯月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拨弄着手中的金算盘,计算着这些日子以来赚到的金子,那痴迷的神情,足够令那些痴心不悔的男人们吃味了。
就在火绯月一脸欣喜地计算着金子的时候,连玉枫带着一股凉爽的秋风,飞速地跑了进来。
“枫弟,你来得正好,快帮姐一起来算算总共赚了多少金子……”火绯月一见连玉枫,便急忙拉着他一起帮她算账。
“姐,你怎么还有心思算这些金子啊?”连玉枫心急火燎地道,“你把那些黑不溜秋的女人一个个变得那么白干什么?你这是在给自己树立情敌!她们现在一个个都跑去****姐夫了!”
“啊?”火绯月闻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还有这样的事情?不错不错,不枉费我那么辛苦将她们变白,这下好了,一举双得啊,最好她们能够****成功,到时候元祈心生愧疚,就不好意思再娶我进门了,那颗金元珠,估计不用我开口他就会当作补偿送给我了……”
“秧儿,在你心中,我就那么不可靠么?”就在火绯月自我陶醉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之际,一道闷笑声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元祈俊朗的身影便出现在了火绯月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不是正被沉浸在温柔乡中么?”火绯月白了元祈一眼,然后垂眸继续拨弄起金算盘来。
“秧儿吃醋了?”元祈闻言,心情大好地道。
“吃你个大头鬼!”火绯月金算盘一收,轻叹一声道,“元祈,现在,被你迷住的姑娘可以从东大街排到西大街了,你又何苦吊死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呢?喜新厌旧是男儿本色,求求你,抛弃我吧,这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啊。”
“秧儿,嫁给我,有那么难吗?”元祈闻言,收起笑容,一脸正色地问道。
“元祈,这些日子以来,你的努力,我都看到了,不是你不好,而是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成亲。”火绯月垂眸解释道,“我还没有做好为人妻子的准备……”
“秧儿,只要你答应给我机会,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去准备的,成亲后,我睡地铺你睡床,除非你同意,否则,我绝对不会做出令你不高兴的事情。”元祈低声哀求道,“我只要一个名分就好,有了这个名分,我的心就安了,不会再心浮气躁忐忑不安。我会等你,一直等到你准备好了之后……”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