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博林收敛自己的仪态,很是平静,他说道:
“咸国二十余年间战事不休,真正的太平年月不过最近六七年,这六七年的太平细究起来,仍得益于二十年前土地新政与工商解禁之举。
因而在下以为咸国当下盛于外,而非盛于内,真正之强盛当是先国富民强,后国强民富,最后兼济两者,图强中原指日可待。”
百里燕原本已无继续听的兴致,不想薛博林一席话激起心头千层浪,这让他想到二十年前与咸王曾有此番谈话。他忙问道:
“那请问薛公子,可有具体治国之道?”
“回永兴侯,侯爷二十年来兴教化,昌工商,扶农桑,深入人心普惠天下,此举当坚定不移继续推行,直至永久。再者,民乃国之本,咸国人口仅一千七百余万,老弱频多而精壮劳力骤少,此乃我国三十年内之大患。
窃以为侯爷修生养息不轻易言战乃是上策,与之对应的便应该鼓励生养,广推教化普及医所,减少幼儿夭折与孩童疫病,待二十年三十年后,人口元气恢复,人才层出不穷,籍此再回哺农工商三业,继而往复循环生生不息。可收国富民强之效。”
薛博林侃侃而谈深得百里燕心意,此人虽黑瘦貌不惊人,但铿锵有力的谈吐,紧密的语言组织逻辑,给人以颇为强大气场的深刻印象。
百里燕不禁蹙其眉头细思他之所言,而后再次问他:
“那又如何国强而民富,最终又如何兼济二者呢?”
“回永兴侯话,国富民强是因当下国体使然无法改变,而要想国强民富势又必再行新法,以革国富民强之积弊。”
“哦,薛公子以为当下国富民强之法仍有大弊端?”
百里燕好奇问他,卤侯只觉得薛博林说话没有分寸,遂是沉声说道:
“博林,永兴侯新政世人有目共睹,如此妄言新政积弊,成何体统,还不住口。”
这时百里燕摆了摆手与卤侯说:
“卤侯且请息怒,暂且听完薛公子所言再做评论也无妨。”
“嗯,永兴侯大量,博林,你且继续说吧。”
卤侯收敛起不快,薛博林壮着胆子继续说:
“永兴新政以低保田分于百姓,不分男女老弱,人人生来可得自属土地,一改以往土地集中于权贵,而权贵荒驰兼并,乃至私自蓄养隐户屯积粮草,拒不纳钱粮等弊端。
百姓因人人得享自家田亩而勤于耕种,加之先进农作之法积肥法普惠全国,农业产力大为增加,此举富国了,也强兵了,民也得以果腹。而人人得以满足,却不知其中所隐之巨大弊端。
普天之下,土地虽大,却不会增长,土地虽多,田亩却少,粮田更少。然人口却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要有人便会一直生养。
待日后国富民强天下归于一国,天下太平了,人人不断生育儿女,朝廷不断将田分给百姓。一年两年十年三十年并无大碍,然若百年之后两百年之后,人口不断增长,这天下的土地却是不会增长,到那时,人比田多,又该如何。
进一步说,咸国一统天下之前,此隐弊尚且可除,倘若天下一统,各股势力竞相私分利益,分的无不是自己的势力范围,到那时再推土地新政以代之,恐再无可能。
甚至那时举国上下志得意满而忘乎所以,继续以当下新政推而广之,若干年后,人口增长与开垦土地必成内患,还请永兴侯明鉴。”
要说这么些年来百里燕市面也见得多了,北半球的文明也好,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罢,无不是令人大开眼界,却从没哪一桩事能给他以如此震撼的冲击。
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两个人问题,既人是一切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资源,二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口增长却是无限的。
此外薛博林已经看到土地政策应该在人口较少时,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时,利益团体尚未大量繁殖之前,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这个见解是超越时代,乃至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述。
当年所推新的《授田法》以低保田的形势规定了农民终身享有自留地的权利,并不得交易,此法其实是《均田法》的变相措施。
只是严苛制约了土地交易的权利,以及农业技术的完善。税法的有机调整,至少不会出现《均田法》颁布中后期天灾人祸引发的土地颗粒无收,而国家和地方权贵横征暴敛,令农民卖田,进而恶性循环,最后演变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局面。
新的税赋和土地法有机结合,辅以赈灾、粮储和农业技术,即便灾年,百姓赋税只减少不增加,加之国库充裕,能充分调动国内市场富人手中的囤粮和国外的囤粮,只要国家机构理论上是有效的,便不会存在大规模农民起义。
但《均田法》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但允许一定条件下买卖和兼并,而百里燕的《授田法》人人享有土地,死后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而生前不得交易,因此人口如若无限制暴增,土地终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到那天,没田的人怎么办。
因此百里燕在订立《授田法》时,在序章中指出《均田法》了这一问题的潜在风险,但并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因为在二十年前的技术条件下,以及目前的环境,降低人口增长并不现实。
但百里燕留下了后门,既低保田,而不是均田。低保田充其量让人饿不死,而均田法是给予每户足够的土地,足够的土地便能供应农户足够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