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人族辉煌繁盛的历史还是太短了,就连上个纪元的霸主兽人,都统治了这片大陆长达十万余年,更别说之前的精灵族,美人鱼族。
人类战士所研习的精妙剑术,源远流长,但又各有体系,分别来自上古三大强族,依次是如今隐退深海的美人鱼族,占据无忧仙林的精灵族,以及称霸奥古拉平原的兽人族。
三种剑术各有不同,但都凝聚着一个种族的无上智慧,只要修炼到巅峰,都会诞生种种不可思议的能力。
比如说门萨一直以来都认真研习的潮歌美人鱼剑术,达到“秘剑”境界,就领悟了“波若雷音”意蕴,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剑杀人,号称出鞘即中剑。
多年的苦修终于开花结果,门萨咧开了大嘴,很是高兴。
但紧接着,他就开始琢磨修炼下一套剑术的行程:现在剑速达标,那么接下来是该修炼攻击力爆炸的兽人族剑术,还是以招数诡异著称的精灵族剑术?
“可惜六位神灵骑士都是玩标枪的,不喜欢耍剑,否则凭我的天赋,学了他们传承下来的至高剑术,早就给自己多加一个中位“天赋异禀”了!”门萨扼腕叹息,实际上却在吹牛皮。
等他带着丰厚的战利品折返铁匠铺,发现出去打听消息的熊地精已经回来了,不仅如此,小小的店铺里面异常拥挤,却是出去卖水的佣兵赶到这里。
一见到门萨,葵虫就忍不住翘大拇指,开始拍马屁:“老大,你真是厉害透了!居然抄了绿妖精的老窝,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啊!”
门萨听了,先是惊讶,然后低头看着熊地精:“你都跟他们说了?”
熊地精赔着笑脸,丝毫没有风吼镇第一锻铁大师的觉悟:“要是不跟他们说清楚,这帮大老粗可要把地上的骑士老爷宰了当火柴烧!我也是没办法……”
门萨恍然,这才明白过来:别看他杀个超凡骑士跟屠鸡崽差不多,好像鼎鼎大名的超凡骑士根本不值钱,但在普通人眼里,这些掌握了元素力量的同族跟怪物没两样,当然要尽可能防备着。
归根究底,西土镇的力量还是太薄弱了,全镇上下,只有他这个领主稍微拿得出手,至于其他人,都是些不上台面的小鱼小虾。
“和嘿嘿!把握这条黄金路,我迟早会把西土镇发展成镶嵌在温格尔封土上的一颗明珠!”门萨默默发誓,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葵虫,声音有些嘶哑:“这次赚了多少?”
“嘿嘿!”葵虫没多说什么,而是反手拿出了两管包被在绿色草茎团中的琥珀色玻璃管,能在漫漫沙漠中看到一点绿色,也是蛮惊奇的事情,让门萨忍不住多打量了两眼。
“这是两支火焰系“青铜宝血”!听说是从中阶魔兽炽火龙的血液里提取出来的,药效强劲,据老板说凑够二十只,就能让火焰类超凡骑士攀升到巅峰。”
葵虫发出梦呓般的声音,眼神中有说不出的羡慕,虽然他专攻心灵武士,但对骑士的强大却无比向往,因此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门萨曾经草草估计,如果哪天碰到超凡级的心灵武士,他一口气单挑二十个不是问题,因为那些家伙只会搞些障眼法,论心灵攻击更是拍马都比不上骑士的“神赋异禀”。
就在这时,门萨动了动嘴,沙漠干燥的空气让他的皮肤一阵皲裂,尤其是红唇,都分叉了好几条了血口子,动一下就感觉火辣辣疼:“为什么不是金币?”
“因为这里是风吼镇!”葵虫做了个非常夸张的表情,然后笑了起来:“大人,您可能在王都呆习惯了,所以对其中的道理不清楚。在风吼镇这样的边陲小镇,向来都是以物换物,商人们最喜欢用方便携带的钻石珠宝做货币,最次也是紫金币……当然,作为硬通货的骑士宝血也可以。”
门萨眉头一皱,却是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样的门道,他的脸色不由变得难看起来:“你的意思是说,即便把水卖出去了,我们到最后却没钱进账?西土镇就算再落后,那也是沐浴守护神辉煌之光的文明区域,没有金币怎么和其他领主交易?”
葵虫没吭声,他弄不明白自家大人为什么会心情不好!用一桶水换到两管价值连城的骑士宝血,怎么看都是大赚特赚,难道不应该开心吗?
这就是眼界的差距,葵虫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佣兵,见识,知识,甚至是经验都异常有限,根本不理解门萨作为一个领主的难处。
金币作为流传最广的硬通货,名声时好时坏,曾经数次捣坏一个国家,但谁也否认不了它的惊世功绩。无数人把自己不要,或者多余的产品兑换成金币,再用这些金币通过一定渠道买到他们所必需的产品,一来一去,既达成了目的,同时又保证物尽其用,可谓方便至极。
但如果是“以物换物”这种原始方式,如何确定两件商品的价格高低,就要打半天口水战,相当耗费财力物力,这对一个领地的发展来说极其不利。
“对了,大人,这次从摩西商会折返的路上,我们又碰见了绿妖精的打手。他们可是倾巢出动,据我新认识的盗贼朋友说:除了在沙漠上打猎血食的四位白银骑士,还有新丧不久的灼热大骑士,剩下的高手都向我们围拢过来。若不是有玫瑰夫人出面,我们只怕就要被人家抓到地牢了。好在大人您机智无双,居然跑到敌人大后方搞破坏,把这些毒蛇给引走了。”
说到毒蛇,门萨抬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