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是燃烧着火焰的地狱。
烈日下,每一粒沙似乎都在燃烧,烫的人脚底板都在发疼发红。风是烧的,吹在脸上,带着一股沙土的味道,浓重而呛人,干燥而炽烈。一行四人一路西行,来到了沙漠,他们要跨越沙漠。
仙,要去哪里寻找仙?
温小天说这天下的神仙,大多数都是出自昆仑的,这一点韩菱纱深以为然。所以为了寻找仙人的踪迹,他们便一路向西,走过了城池,走过了原野,走过了荒漠,然后便看到了沙漠,踏足其上。
沙漠是生命的禁区,满目尽是黄沙。温小天沉默的迈着步子,跋涉在沙漠中,一步又一步,机械的似乎麻木。
“好烦啊……”
沙漠里没有绿色,也没有野猪让人追,云天河烦躁的抱怨……干粮是被韩菱纱收着的,肯定不会给他,要不然才刚刚进了沙漠,就把干粮吃完了,剩下来的路要怎么走?事关生死,也只能苦了云天河的肚子了。
走啊走……
“哎,要是有一只野猪出现在我面前……妖怪也好啊……”
可惜,什么也没有,只有黄沙。
距离离开陈州,已经足足三个月的时间,他们踏足沙漠,一路行走。一路上,温小天努力的练功,广寒明玉诀运行三十六周天,而后便又呼吸吐纳,将带着凉意的内气散在周身,滋润身体,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变得极好——原本棱角分明的肌肉,如今却变得圆润,起起伏伏的肌肉,白皙而细腻的肌肤,姑娘看着,都是眼馋。
一砍一撩一腰斩三招刀法,他一直练着,行路的时候,走路都在练,边走边挥刀,日日不停,现如今已经挥刀三个月。
现在进了沙漠,温小天依旧没有停下。
他一边挥刀,一边体会挥刀时候的感觉,说道:“天河,别抱怨了,这沙漠里,要说能吃的……你等等,贝爷的鸡肉味儿……”
温小天手里的动作一停,蹲下身,掀开了一块石头。石头的阴凉下,一只身体橘红的蝎子正在纳凉。温小天自己发了一下狠,拇指和食指很准确的捏住了蝎子的尾巴,然后将蝎子的身体放进了嘴里。
咬下。
有些粘的液体充满了口腔,温小天忍着恶心咽了下去。
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沙漠!在生命的禁区之中,一切有利于生存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哪怕它看起来恶心,也要吃!在沙漠里,他们缺乏食物,唯独不缺的,就是水。一个小小的法术,水便有了。
“恶心!”
这是韩菱纱的评价,柳梦璃反倒没觉着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沙漠里吃的东西不多,这个蝎子最大的好处,就是蛋白质丰富。蛋白质知道么?我和你们说,这个蛋白质,就是……”温小天唠唠叨叨的给几个人科普。三个月下来,大家彼此的性格都已经熟悉,说话也放的开了。
“我尝尝……”
野人也抓了一只扔进了嘴里,吃的“吧唧”作响,吃完了还点头不已:“真的是鸡肉味儿诶,菱纱你要不要尝尝?”
火辣辣的日头照射下,一行人渐行渐远,不知路在何方。
“梦璃,你讲的五灵仙术,我还是有些不懂的地方,你给我详细讲讲……”
“菱纱,那个寻龙诀我已经背的滚瓜烂熟了,不信你考考我……”
“天河,剑是这么用的吧?”
“……”
沙漠喧嚣,却给人一种奇怪的安静之感,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这里寂灭了。温小天的声音一路的贯穿了始终,从刚刚离开陈州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几乎是抓紧了每一天的时间,用来学习。
学习五灵仙术,学习堪舆风水,阴阳五行,学习剑术,练习三招刀法。
三个月,该记忆的,他都已经囫囵的记忆了下来。
理解……未来,他有着足够的时间。
和云天河他们三个人的迫切不同,他只希望这一路更为漫长一些。每一日的请教,都会有很大的收获,沙漠里虽然枯燥,但让他走上了一条金光大道——堪舆风水,五灵仙术,这两样虽然都不是打打杀杀的东西,却也最有前途。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赚钱?不是给人找坟地,就是给人家里摆家具布局。不是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就是偏方之类的。
学好了这些,足以让温小天在现实中过的很好。
实际上早在陈州的时候,那块玉佩就已经达成了回归的条件,但是温小天却没有走——他要留下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作为一个连女朋友还没有的宅男,在这里奋斗,就是为了现实的钱途!
有了钱,就可以有女人,而且还不是那种黑木耳,而是粉木耳,不止一个……男人,谁没有这么一些念头呢?
绿洲……
仅仅有十多户人家的一个小绿洲,只有一口井,房屋都是用石头做成的,平平的屋顶,看起来方方正正,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块。温小天三人便在这里借宿了一宿,两个女人也可以好好的洗一下身体。
黄山脚下,太平村,一个身穿着白衣,面上蒙着白纱的女子出现在了村中,召来一个村民问了几句话,而后便消失不见。
青鸾峰上,已经人去屋空。
白衣女子怔怔的发呆了半晌,叹了口气,喃喃道:“云天青啊云天青,终于还是被我找到了行踪……眼看着幻冥界就要途径琼华了,这望舒剑……”女子的声音未落,身边剑光骤起,须臾便没了踪影。
寿阳城中,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