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虽然说洪门伸出了橄榄枝,但是就司徒信的意思来看,只是想让自己加入洪门,洪门这样一个庞大的组织,就算加入了也只是一个小角色,还要受到限制,对自己的发展可能会有些阻碍。
深思熟虑了一番之后,胡禄开口道:“呵呵,谢谢大佬抬爱,不过我并不想在这里久留,可能过几天就要回国也说不定,就不厚脸皮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胡禄推辞了司徒信的好意,他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区区一个洪门,不足以让他修改自己的目的。
洪门大佬保住了面子,胡禄也省了饭钱,虽然挨了顿揍,但是收获也不小,胡禄也就不打算再久留,告了声罪,便转身离去。
……
走出饭店,外面依旧是车来人往,并没有人在围观,似乎饭店里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天地,将饭店和外面的世界隔绝了开来。
胡禄,抬头看了看阴云密布的天空,果然如同原作里面形容的一样,哥谭的天空是看不见太阳的,黑压压的乌云中,似乎有白光闪过,看样子可能会要下雨。
都说下雨天和巧克力更配,不过,在哥谭,估计更配的应该是犯罪。
走出唐人街,胡禄闲的无聊在街上闲逛,他平时不是宅在家里更新小说,就是出门收集素材,这一下子不用关心小说写的怎么样,也不用费心去收集素材了,胡禄还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
说起来他还是一个黑户,真要说去找份工作什么的,没有身份证明,也只能打一打黑工,辛辛苦苦一整天估计也就给个几十块,而且还容易被坑。
比如遇上人贩子或者倒卖器官之类的,像他这样没有身份证明的人是最受那些家伙的欢迎的,因为就算弄死了,往海里一人就再也没人知道有过这么一个人。
胡禄曾经看过的电视剧《哥谭》,就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节,人贩子以慈善的名义请游荡在街边的孤儿吃东西,其实食物里已经下了麻醉药,吃了就睡,然后就被他们轻松的绑走。
而这些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根本没有人在乎他们过的怎么样,如果不是有一次行动中人贩子误杀了一个人,而导致其中一个小鬼逃走,在惊慌失措中误打误撞地遇上了警察,真的是被抓光了都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胡禄不知道自己的铜皮铁骨对药物会不会有抗性,不过动画里葫芦娃也曾经喝了黑水吃坏肚子,所以一切还是要小心为妙,哥谭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不管是做什么都好,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孙子也曾经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天时这个不好掌控,而生活在现代都市,天时也并不是那么的重要,胡禄也只有一个人,人和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所以剩下的地利反倒是成了关键。所谓地利,就是地形上的优势。
想了解这个,光靠地图是没用的,于是乎胡禄坐上了环城公交,目的就是先好好了解一下哥谭的地形,为他的计划做准备。
花了整整三天时间,胡禄将哥谭的每个区域都走了一遍,将哥谭的地形都记在了心理,这样以后跑路就不怕跑进死胡同了。
一切都准备就绪,胡禄的收割情丝的计划也可以开始实行了。
其实,与其说是计划,倒不如说是阴招更合适,作为五年吃鸡,三年伏地的老阴逼,胡禄在知晓自己的能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打算。
就是想偷袭四眼“弱鸡”一样,选择好目标和地点,将目标一个个的放翻,这样既能收获金钱,又能收获除了红色之外剩余的六种情丝,简直是一本万利。
而且,只要把目标锁定在那些不法分子身上,胡禄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再说了,他一个黑户,还是天降的,不进行地毯式搜寻,谁能找到他。
所以,胡禄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一身衣服,好好的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要被人看见正脸,就完美了。
在跟一个白人大妈讨价还价了一番之后,胡禄付了三千灯塔币,在哥谭大学的附近租了一间廉价房作为自己的落脚点。
看着绿油油的钞票被大妈塞入自己的口袋,胡禄不禁一阵唏嘘,明明标价的一千五一月的房子在得知胡禄没有身份证明之后,硬生生的涨到了三千,果然大妈就是大妈,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战斗力都一样的彪悍。
因为最近购置了不少东西,这三千块已经是胡禄所剩财产的一半了,交给大妈之后,他身上只剩下了最后的三千块了,如果什么都不干,这三千块也就足够他用到月底。
当然啦,能够有这样大手大脚的花钱,胡禄当然不是没有底气的,他早就已经计划好了,白天休息,晚上则去寻找目标,专门挑那些有钱又黑心的下手,为民除害,劫富济贫。
……
夜幕降临,月黑风高,正是下手的好时机,胡禄锁好门出来,骑上了来源不明的改装摩托车,直奔位于东区的犯罪巷。
说到犯罪巷,其实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公园街”,因为老爷的父母就是在这里被枪杀的,所以,这里渐渐的就变成了众人口中的犯罪巷,至于原本的“公园街”则被人悄然遗忘。
在这里,到处充斥着暴力、sè_qíng,穿着暴露的女郎站在街边挑逗着路人;拼命往自己嘴里灌酒最后倒在路边的醉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暴力分子,这些在这里可以说是随处可见。
胡禄寻找着合适的酒吧的这么一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