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士兵的脸色变幻。
汉国声威显赫,大家以身为汉国人为荣,有的家人还在汉国之内,听到李敢要带他们到一个遥远的地方,远离国土,远离家乡,一时间难免军心浮动。
有几个迟疑了一会,走到了一旁。
有一些也想跟着过去,但被身边的同伴悄悄地拉住胳膊。
“很好,”李敢的表情似笑非笑,随手一指,说道:“你们几个留下,其他的人跟我走。”
这话刚说完,突然间一愣,原来小狸猫正从一棵折断的大树后走出来,看它闪闪缩缩、一步一探的样子,必定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哈哈,让你乱跑。”李敢的心情甚好,也不顾小狸猫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
岳池心中腹诽:在你心中一个人还不好一只狸猫吗?再说,用得着装腔作势吗?看养同虎视眈眈的样子,留下的人准没有好果子吃。
“呼啦啦~”
李敢带着几百人越走越远,留下的几个在面面相觑,突然间,他们想起来了,这里是琅琊郡,外面还有大量的叛军,孤零零的几个人不可能回到汉国去。
“将军,等下……”
有一个反应最快,涉着水急起直追,但李敢等人继续前行,根本没有留下的意思。
“不想死的快追啊!”
有人大吼一声,拨腿就跑,但到达山洞时才发现已经被巨石头堵死出路。
李敢没有直接杀人,也不会放任他们回到汉国泄露自己的去向,反正桃花源里有山有水,活着时足可颐养天年,死后也有一块风水宝地。
平常时性格和谒,该出手时果断凶狠。
这是岳池对李敢的印象,这让他对李敢的敬畏感大增,不敢再三心两意。
此时,羌族对霍去病的印象是阴险毒辣,残暴不仁,相比李敢则更恶劣了几分。
残阳似血,举目黄沙。
这里人烟稀少,长草萋萋,身生二十里的地方是河西先零、封养、牢俎三个羌人部落的聚居地,原本热闹繁华,不过此时已烽烟处处。
霍去病长剑所指,见不到一处完整的居所,见不到一头活着的牛羊,更见不到一个活着的羌人。
霍去病柱剑而立,目视北方的连绵大山,若有所思。
赵破奴匆匆的走过来,轻声说道:“大将军,我们寻找了两天,没有任何羌人的踪迹。”
“呵呵,”霍去病语气中带着讥讽,“全躲进山里去了。”
赵破奴笑着说道:“将军威武,三场战争过后羌人死伤已逾五万,损失牛羊十万只,战马三万匹,再不躲,很快被灭族。”
“哼,犯我汉国边境,就要做好灭族的准备。”
霍去病的身体瘦弱,但说出的话却是豪气万丈。
赵破奴用力点头,然后劝道:“杀鸡焉用牛刀,进山剿贼之事,其实可以交给李息将军。”
“在担心我?”霍去病微微一笑,“放心,还死不了,就算要死,也等我把羌族灭了再说。”
赵破奴默然不语,心底却是暗暗垂泪。
现在霍去病不但吃的饭少,酒也喝少了,而生生死死等字眼不时脱口而出,也许他是心有预感吧。
这时,李息特意在远处抖掉铠甲上的沙尘,才快步走过来,禀告道:“大将军,已按你的吩咐,把十几匹老马砍伤了一条腿,然后放走。“
“很好,”霍去病点了点头,“再把一批羌人放走。”
想了一下再补充一句,“嗯,让弓箭手跟在后边,把逃得慢的统统射死。”
李息大为称赞,“老马识途,羌人在慌乱之中会寻找同伴,大将军果然妙计无双。”
李息也算是当今的一位名将,战功显赫,能让他佩服的人并不多,而霍去病绝对是其中的一位。
屡战屡胜,从无败绩,几年之内把一个横行天下的匈奴帝国杀得人仰马翻,甚至要到灭国的边缘。
这样的人,用绝世名将也不足以形容,应该称之为千古名将。
霍去病,卫青,如此的名将汇聚,真是帝国之幸。
可惜……
李息看着霍去病握着剑柄的手掌,心中一黯。
这只手瘦削干枯,青筋毕露,偶尔会轻轻颤抖,表示它的主人已经快要油尽灯枯。
霍去病不知李息的心念百转,抬头望向南方,那里有长安城,他的儿子刚会叫“耶耶”;更远一点的地方有琅琊郡,霍光正在浴血奋战。
“李敢,你答应过的,稍有闪失,唯你是问!”
霍去病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转头对赵破奴吩咐道:“再派出一支人马,寻找羌人留下的羊盘!”
李息的心头一震。
所谓羊盘是羊粪、土壤和干草的混合沉积物,匈奴和羌人喜欢把住宅那在上边,居住在上边的一般是平民而不是军队。
霍去病此举,证明他不但要打败羌族的军队,还在彻底消灭羌族的后备力量。
“胆敢犯我汉国边境,就要做好灭族的准备!”
完全不是恫吓之言。
*~*~*
先零羌族的一个营寨里,停放着大大小小几十辆大车,这些车的轮子很高,方便大漠中移动,车顶有栅,可遮风挡雨。
这其实就是先零人的家。
当今战乱四起,有这样的一辆大车,每当遇到敌人,只要用一匹马或一头牛把车拉走,全家的人和财物都能快速转移。
“吉娜,到孟扎家去借点盐。”一辆大车内响起一个略带沙哑的老年女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