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百姓云集起来涌向营地时,金声桓、王得仁两伙人正在理论之前的小火拼,是谁的不是。
听闻百姓“暴乱”,金声桓凶相毕露,他下令平乱。
金声桓嫡系皆出身盗匪,他们的凶残本性,让他们对百姓动刀,毫无障碍。
顷刻之间,死伤百姓数十人,百姓哪受得了这,立马一哄而散,各自奔逃。
如果金声桓天良未泯,此时罢手,倒也能说得过去,毕竟是百姓聚众闹事,先冲击的军营。
可他确下令追击。
狠吧?
让一群豺狼去追击捕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后果如何,不言自明。
而这时,王得仁出手了。
王得仁匪号“王杂毛”,自然也不是什么好鸟,追随李自成、白旺时,手上血也没少沾,没降之前与金声桓镇守绍兴府,也没少打劫富商、百姓。
但这时,他却下令所部阻击金声桓部,保护奔逃百姓了。
这不是他因良心而反对金声桓,而仅仅是为反对而反对。
既然金声桓选择了杀,那他就选择反杀。
两支残部,顷刻之间在营地内外大打出手。
其声势绝对不亚于两军交战,便是你死我活!
如受惊小兔的乡绅百姓,逃出数里地,见后面没有人追来,惊魂初定之后,遂派人分两个方向去报信,一路往沥海,一路往平岗山。
平岗山,从朝廷北归之后,山寨中已经没有多少兵力了。
它还继续存在的意义在于,那里已经被修筑成一个军事要塞,舍弃确实可惜。
至少在绍兴府周边还没有抵定之时,平岗山寨还有存在的必要性。
此时在平岗山寨的主官,就是吴争的发小,日日悲叹被吴争遗忘的沈致远。
少年人,血气方刚,特别是江南一带深受戚继光抗倭影响,但凡少年都有“若个书生万户侯”的梦想。
可沈致远认为,最悲凉凄苦的莫过于,有着副千户之职,却只能领千人无所事事,困守山寨。
人闲得全身发痒,刀闲得生锈。
就算是个孬兵,此时也在想着换种日子过过。
机会来了。
当受害百姓前来报信时,沈致远立马集结军队,兵发下管。
吴争当时掩护朝廷北归时,带走了山寨中几乎所有的骑兵。
但还是留下了一些,为得是平岗山寨偏远,需要是沥海保持消息畅通。
而现在,沈致远集结的就是这三十六轻骑。
“血洒疆场、马革裹尸,富贵险中求!”这是沈致远在出发前的动员词。
古有唐将席君买以百骑破胡兵上万。
今日明将沈致远三十六骑平乱。绝不諻让古人寸许。
沈致远有勇,有谋。
他明白三十六骑想平乱很难,于是他打出了“吴”字将旗。
整个江南,能打出吴字旗的只有一家,那就是镇国公吴争。
狐假虎威、兵不厌诈。
当沈致远三十六骑抵达乱军营地前时,乱军一部分被王得仁部牵制在营地周边,还有一部分散落在营地数里方圆。
乱军骤见骑兵来袭,可抬头见到的是“吴”字将旗,这下意识中,还没有回过神来。
因为他们这次并不是反吴争、反朝廷,在他们心中,这也是一场“正义的平乱”,而且是奉金声桓将令行事。
正是这一迟疑,给了三十六骑迅速突破的时间。
当骑兵挥刀枭去数十级时,乱兵方才如梦初醒,可这时,反抗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三次贯穿,伏尸百具,乱军纷纷逃窜或弃械投降。
于是沈致远率军趁势突入营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开了金声桓的亲兵营,将刀架在了金声桓的颈上。
这还不算,沈致远转而硬生生地将王得仁缴了械。
这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仅仅一柱香的时间。
营地内外二部士兵尚未结束火拼之时,沈致远三十六骑,已经制住了两个主将。
可谓够狠、够准、够大胆。
金声桓不服。
王得仁更不服。
不说别的,沈致远只是一个副千户,他们却是吴争所授总兵、副总兵官。
这就有些象一个副团长带兵抓了师长、副师长那般荒谬。
沈致远原本只是想平乱,趁机立下军功,脱离这个除了母兽之外,再无异性的山沟沟。
可金声桓的反应与王得仁截然不同。
王得仁自恃今日无过错,他坦然面对沈致远,心觉得就算将事闹到镇国公面前,自己也不会吃瓜落。
金声桓却想到的是,如果吴争借此事废黜了他的军权,那自己什么都完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金声桓从“一斗粟”盗贼,投左良玉成为明军,再降清成为清军,继而在绍兴府再降明,堪比三姓家奴。
能活到现在,依靠的只有一个字“狠”,还有一支嫡系人马。
乱世之中,军队就是命,投到哪,都能安身立命。
于是,金声桓在沈致远收刀,下令“绑上”的一刹那,动手了。
金声桓作战经验丰富,他没有冲向沈致远,因为他知道,就算挟制住沈致远,一旁王得仁也绝不会为了一个副千户而放过他。
金声桓窜入军帐,见主将逃脱,金声桓亲兵纷纷反抗,追随金声桓遁入军帐的不下十人。
这可不是自己找死。
金声桓有着非常丰富的对敌作战经验,面对骑兵,他势单力寡,无法正面突破,那么遁入军帐,骑兵下意识中就无法做出有效反应,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