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袁媛跟导师交流不畅,穆林动了让女朋友换学校的念头,想办法转到思夫坦去,俩人一起去求一求穆林的导师苏森·汉姆布莱希教授,说不定还能说动教授给个全奖,俩人再次联手做研究呢。
汉姆布莱希教授是个白人女性,真的是金发碧眼,据说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看着却很年轻,人也很好,给穆林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觉得去求一求应该没问题。
袁媛却觉得自己跟帕克教授联系的时候,已经表明了自己肯定要跟着他做研究项目的,现在甩手不干,岂不是不仁不义?本来亚裔教授就少,自己再来一出亚裔学生临阵抛弃亚裔教授的戏码,太不厚道,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啊。
再说了,自己的口语也不咋地,虽然有个寒假专门练过,但还是免不了一股子华国味,如果能跟一股子高丽味的教授交流顺畅了,那至少对自己的口语也是一大提高。如论如何,这时候也不能临阵脱逃。
在这里,大学里上课的教授、副教授,不是以口音为标准,而是以学术水平招收的,世界各地的人都有可能,华国、普辛、印地、高丽、以大利亚等很多地方的人讲英语时都有严重的口音,助教也是修过那门课的学生担任的,哪国学生都有可能,研究生的前两年是要上十来门课的,不论是听课还是做实验答疑,语言上的障碍是他们需要克服的一大难关。
袁媛开学早,很快就跟大家分手告别,去博克立上课去了,剩下三位还趁机到城里转了几天,到学校办了入住手续,大家都渐渐安顿下来,开始了自己的研究生生涯。
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到米国留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大学毕业要自费留学,需要有海外关系,然后是出国大潮一起,出去读书的很多会被米国大使馆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签,所以大部分的留学生都是申请到米国攻读博士学位,都表明博士毕业一定会回国效力,这样被拒签的可能性稍微小一些。像穆林、袁媛他们也都是以攻读博士学位联系的教授。
留学的日子实在是不轻松,比起忙碌的大学生活不遑多让、过犹不及。
穆林、袁媛本科的时候学过的《操作系统》、《算法与数据结构》、《编译原理》等重新来过,不过比本科课程难度高多了,很多东西他们都要怀疑自己以前究竟有没有学过,可能学得太肤浅没留下什么记忆吧。倘若再遇见
有些同学想走捷径,偷偷问上一届的学生找来那些用来检查作业的小程序代码,专门编写程序把那段代码翻译得正确无比。
可惜这次作业得了满分,后边的作业助教改了程序,结果当然是一塌糊涂,害得助教专门去看看学生的提交的程序代码,才发现有几个学生哪里是认真做作业,简直是在作弊。
作弊被发现,后果很严重,不仅影响了前几次的作业成绩,代码还得从头来过,按照要求重新写,要不然就要挂科了,这门课学得他们几个脸都绿了。
很多华人学生对这种高强度的学习感觉吃不消,没想到米国学生却对此很习以为常的样子。
一问才知道,米国学生从初中就开始了选课学习,上高中就可以选修大学课程,还不时地做一做大作业,需要大量的课外阅读等,大学四年更紧张,到了研究生,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了。
这让华人学生很是崩溃:是谁说米国学生都很笨,大学之前都是玩过来的?!
而且他们有很多人本科时学的不是计算机,原来学什么的都有,这样的学生的计算机基础远不如袁媛穆林这样的学生好,当然成绩也就不会有袁媛他们好,但是人家的学习态度真的很值得学习。
这一天天的早出晚归,每天不在机房呆到一两点编程作业都做不完。
作为导师的助研学生,还要跟教授一起做项目写论文,更是忙上加忙,所以大家平时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能跟男朋友、女朋友同在一个老师手下选修同一门课、在一个实验室里同做一个课题,那才是校园里拍拖的节奏。
像穆林袁媛这样的,虽然同城,堪比异地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