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什么大事,小小破例一次也并无不可,就这么办吧。”
说的也是,迎客人没再忤逆他的意思,心道:“这位公子在帮内的地位十分特殊,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古柔虽好奇毒舌男为何要在脸上画一只猫,却也并未多问,规规矩矩道了谢,便先回家报信去了,也算是有了些眉目。
钱是个好东西,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钟若寻走出画馆,手中捏着刚写好的字条,满意地点着小脑袋。
接下来,当然是买买买,这不,又回到需要背包袱的时候了!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猎手,一应工具必须齐备,这可是关键时刻用来保命的家伙!
没有无用的工具,只有不会利用工具的人。
首选的必须是杂货店,绳索、针线、剪刀、火折子、药钵、药杵,嗯……还有荷包若干个,她就从摆着售卖的一堆各式各样的荷包里随意地抓了一匝。
然后是裁缝店,问裁缝要了些和她这身衣服一样颜色的碎布,还拿了些黑色和白色的,再去隔壁的成衣店购置了两身成衣,一黑一白。手机端 一秒記住『→\etv.c\o\m』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药铺和医馆也是必须去的,挑了些常用的药材药丹,还有绷带、纱布和两套银针。
“老板,把你们这儿最烈的酒给我拿过来。”这当然是在找消毒水。
“好嘞,姑娘稍等。”回话的是颇显豪气的老板娘,步子迈得很开,三两步就进入了后堂,行业规矩,好东西是不随便摆出来的。
买酒的话,乾都人都知道,醉仙楼啊,但钟姑娘是不去的,要是碰上夏侯先那家伙,说不得就能认出她来。
听说这丫的这段时间不住驿馆行宫,成天在醉仙楼驻扎,说是想看看醉仙楼的酒是不是真的能醉倒神仙……
但并不是不想见就可以不见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夏侯先要出门,“老板,本公子也要最烈的酒!”
若是这厮一个人也就罢了,偏偏他是和苏绾绾一起来的。
苏绾绾依旧是紫衣飘飘,风中翻舞的浅紫色绸带仿若天边的云霞,醉云仙子之称,想来也并不全是因为酒。
见了酒,好酒之人的注意力自然是要放在酒上的,苏绾绾只是对着她点头表示打过招呼就盯着店里的酒坛子去了。
夏侯先不然,这厮不止脑回路清奇,还每每切中要害,堪称杀人放火偷鸡摸狗必防之人。
呃……用词不当,用词不当,应该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必防之人才对,想要在他面前瞒天过海,那是得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二十四式太极左右开弓!
玄机公子掐指一算,测天测地测人心,靠的可不仅仅是那些个令人云里雾里的占星卜算;更重要的是此人拥有一颗七巧玲珑心,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成章。在其位,谋其政,作为易天国师的夏侯先,私交与公事不能混为一谈。
认识她钟若寻是一回事,见到好端端而且还拥有特殊能力的“夜王妃”则是另一回事。
“姑娘带着一个大包袱,却不显风尘,想来是乾都本地人?这酒,可是买来赠与友人的?”
这话换了别人说或许正常,到了夏侯先嘴里,那必定是九拐十八弯,谁知道这里面,有多少坑坑?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本姑娘是不是乾都本地人,与你何干?买烈酒就不能是自己喝吗?怎么,看不起女人?”
明着给他挖坑。
苏绾绾闻言咯咯直笑,“倒是少见有女人不给你面子,你这张脸也不能通杀的哦?”
夏侯先勾起浅笑,苏绾绾这女人也不是完全没有脑子嘛,这把助攻打的不错,这一打岔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不接钟若寻的话茬。
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夏侯先若有所思地道:“本来是,奈何这乾都还有一个小美人儿也生得一张俊脸,与本公子不相上下啊!这位姑娘许是见过那小美人儿,便对本公子无感了呀!”
苏绾绾斜瞅了夏侯先一眼,“你倒是敢把‘小美人’三个字当着人家的面去说呀!”
她可是听说了自家王妃在国宴上的壮举,这厮不就是记王妃说他是“小美人”,王爷才是大美人的仇么!
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儿,这话是能在外边说的吗,要是被人认出来,赶明儿战帖就该满天飞了。
钟若寻此刻秉承沉默是金的原则,只是冷冷哼了一声,附带一个冷眼让他自己去体会。
多说多错,夏侯先这一手试探玩儿的也太溜了,提起她家美人师父到底是巧合还是有意?
至于苏绾绾,上次那封信的帐还没与这女人算呢,这波狗粮她吃的十分不爽,再记一v首发
夏侯先见状眸光闪了闪,这丫头是忘了他是做什么营生的么?
别说只是换了造型,她就是再换一副壳子,他也认得出来,命格这东西,一般是不会出现两个人完全相同的情况。
老板娘搬出来的是一坛上了年份的“状元红”,封口的塞子上端还带着些许泥沙,应当是刚从土中挖出来,隔着酒坛子,都能闻到一股属于烈酒的醇香。
老板疑惑地看向了老板娘,虽说后堂窖藏这酒的地方离得稍远了些,但这位白衣公子的声音并不小,以老板娘的耳力应该是能够听到的,怎的就搬来了一坛?
“这酒啊,就剩下这一坛,对不住这位公子了。”老板娘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