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个白人当然知道是自己的女人先勾引了死侍,但他来收拾死侍的原因也并非是因为死侍上了自己的女人。
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在前戏之后兴奋的脱下了死侍头部的皮套,结果,你懂的。
干我女人,可以,但长得这么丑还敢干我的女人?你这该死的嬉皮士——死侍那穿的跟嬉皮士一样的紧身衣打扮,似乎也是吸引到这个女人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时死侍也生气了,你这调皮的小家伙居然敢嘲笑我帅气的脸庞,你难道不知道我这样英俊的脸是你想得到都得不到的吗?!
在死侍的反抗下,枪响了,一声、两声、三声?噢,这该死的家伙是把自己的手枪当冲锋枪了吗?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为什么他一枪还打不死?
在一片鲜血淋漓中,死侍离开了屋子,他的心情在这一刻相当的愉悦,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所可以前往的方向了。
死侍在刚开始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曾天真的以为这里是他所认知的世界,但很快,他发现这里不是。
这个世界没有x战警,没有变种人,没有他所熟知的一切,也没有他的爱人...死侍在这座城市里漫无目的的流亡了很久。
而面对着警察的盘查,还有一些...奇怪的家伙的追捕,死侍逃到了唐人街,他在成为唐人街酒馆里的常客。
而在刚才,死侍得到了线索,他得到了回家的希望!
现在,死侍要去纽约,他要去找到那个叫斯塔克的家伙,嗯,是站在斯塔克身旁的那个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