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盘龙山的山头上站了一会儿,心头豪气万丈,想着刚刚和秦双说的话,他心里更是万丈豪,正如陶倾城说的那句话,要么就不去做安心做个小乖乖,要做就往大了做,只有这样才算是对得起自己。
在大山上站了一小会儿他便是向山下边走去,已经有几天时间没去静下心修炼太玄术,就这么短短几天时间他发现太玄术不但没有任何长进反而还有退步的迹象,原因就是出在没去修炼上边儿,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体内的元气不是很精纯。
既然决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上天也给了这样的机会就一定不要荒废,而且,修炼太玄术还有太多的好处,按照传承上讲述的,只要太玄术修炼到小成境界就可以益寿延年,甚至活上几百岁都不是个问题,他到是没想过能活那么久,到时候边的人一一离开,这种滋味他有过切体会,现在他最怕的就是离别,最怕的就是边的人离他而去,只要能活个百十来岁过上想要的生活就是他最想要的。
至于太玄术中说的修炼到大成进入神的境界他就更不敢想了,毕竟那是天才中的天才才能做到的事,他自认自己只是个凡夫俗子,不说没那么个命儿,因为他根本就不希望这样儿,生老病死才是自然规律……
上三竿修炼太玄术不是最好的选择,万物之灵凝于清晨,只有清晨修炼才事倍功半,而且,秦汉发现了一个问题,清晨修炼时太玄术可以吸收东来的紫气,这些紫气化为元气之后会更为精纯,体发生的变化也很特别。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沉下心思修炼起来,开始时他一直在山底下的大石头旁边修炼,现在已经改了位置,选择在前边的树林里修炼,因为树林里的元气会更为浓郁一些,同时也很安全不至于被人发现。
关于修炼的事儿他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即便是边最重要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事儿没有任何好处,说不定最后还会坏事儿。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没有永远的敌人更没有永远的朋友,不去背叛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当筹码足够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谁会在背后捅上一刀,被边的人背叛这种滋味秦汉没体验过,可他知道那一定不会很舒服。
他嘴里一边儿念着太玄术口诀,手掌在也不断的翻动,随着实力不断在提升,手掌翻动时周边的草木也会随风而动,空气不断向他的体里涌入,方圆百米左右的一草一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主要有那么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被他第一时间捕捉到
。
如果有人看到他此时的样子一定会觉着非常诧异,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说不定还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因为他正在做着寻常人意想不到的事,就像电视剧里的超级大侠,除了周边没有飞来飞去的剑之外,很多东西都是存在的。
就这样儿他足足修炼了一整个下午,直到挂在西边的夕阳渐渐落下,天边只剩下一点点余晖时他才收手缓缓的睁开眼睛,就在他睁开眼睛的瞬间,原本就漆黑深邃的眼睛看上去更为深邃,如同天上的星辰一样儿璀璨。快穿:反派大佬的狗腿子
好在河对岸的有一块不高不矮的草丛,他爬过去之后刚好上岸藏在里边儿,又有夜色遮挡这才没被方怡发现,可他上岸时还是激起了水花还是让刚刚走到河边的方怡看了过来,当方怡的目光落在草丛上时,他赶紧捂住了嘴巴,另一只手还捂住了眼睛,生怕被方怡看到……
方怡穿着那件黑色的长裙,脚底下踩着的不是高跟鞋,来这里确实不适合穿高跟鞋,而是一双十分廉价的胶质拖鞋,这双拖鞋秦汉知道,她已经穿了差不多两年了,还是前年去巴彦包特大集上买来的,好像是花了七块钱……
是的,这双拖鞋是秦汉攒了差不多半个月的钱才买下来的,他还清楚的记着买这双拖鞋时的景,那也是他第一次看到方怡的脚丫……
方怡并不算那种出类拔萃让人觉着特别惊艳的女人,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她的上有很多地方是吸引人的,特别是那双不瘦不胖的脚丫十分精致,脚趾也十分的整齐,如果她的老公是个恋足癖,那么,这个男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她的高也不是十分的高挑,差不多一米六五左右,比一般的女人稍稍高一点,又比那些材高挑的女子矮一点,但是材很匀称,不会让人觉着很瘦小,稍稍有那么一点,这样看上去更是感十足,特别是穿着高跟鞋时的样子,小腿和脚弓刚好是一道特别美妙的弧线……
“有人吗?”
正当秦汉想入非非,脸上挂着邪邪的笑容时,清脆如同银
铃般的声音突然在耳畔响了起来,吓得他马上止住了笑容,头也不自觉的往下压了压直接贴在了地皮上,要是方怡在看一会儿,他都差点没忍住站起来承认错误……
“是鱼吧……”
方怡喃喃的说了一声,又四处打量两眼确定周边没什么风吹草动这才将脚底下的拖鞋脱下,然后将拖鞋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儿。
“是条很大的鱼……”
秦汉咧嘴一笑,已经猜到了方怡是来做什么的了,只是他没想到方怡也喜欢来这里洗澡,想到这里他的小心脏一下子便是狂跳起来,只有他自己知道心跳的速度有多快,要不是有肋条挡着他都有点担心心脏会顺着腋窝跳出来……
于是,他的眼睛就不敢在闭上了,不是为了别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