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杀手凝神一看,嘴角微微弯起,但这样的神情一闪而逝,至少湘云没有看到。
“你想让我用此刀杀你”他问。
湘云点头:不杀也行,但你得和我说话,告诉我你的名字,允许我喜欢你。
杀手来了兴趣:“你会喜欢一个杀手?整天过刀口舔血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在没有孩子以前我是万分支持的,若是将来我们有了小孩,那我就不让你去做杀手了,我卖糕点养你。”
杀手唇边露出一抹嘲讽之色,淡淡道:孩子?你恐怕想太多!
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湘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世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大部分人都有机会做父亲,为何她却觉得他对这个人世心寒,她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觉得,但女人的直觉向来准的诡异。
湘云上前握他的手,被他僵硬的甩开,他扔下一沓钱就要走,湘云在后面死死拽住他衣服:“所以你也是个胆小鬼,谈个恋爱都不敢。”
杀手只不理会他,狠狠将她推开,湘云摔倒在地,一边哭一边去追他,黛玉在一旁看得惊心动魄,傻楞楞地站着,白马在休息室听到很大动静,出来问道:你们又玩什么搞得砰砰响。
“没事,刚湘云不小心摔了一跤。”
湘云没追到杀手,回来扒在桌上哭。
白马感叹:原来这个也恋爱了!我这西花店倒适合做红娘馆。
这边杀手甩掉湘云后,回到了一栋公寓内,他的住处离西花店不到2公里,公寓内布置全是蓝色系,蓝色是冰是水是寒冷的颜色,就如同他没有感情的心一样,但今天不一样,他的心不再是蓝色的,被某个人硬塞进了一些其他颜色,具体什么颜色他也说不清楚,只见他点燃一根烟,将双腿架在电脑桌上,看见通讯软件弹出无数个窗口,都是买凶杀人信息,他是格城的金牌杀手,代号如愿,因为凡他接手的单子,从不失手,桩桩如买主所愿。
他有一个助手名叫血剑,二人从没有见过面,一直通过某个软件联系,血剑给他接单,抽取20的报酬,按照他的习惯每个月会接十单,每杀一个人就在阳台栽一盆太阳花,其他时间则会躲在森林公园练武和练枪,偶尔去西花点吃糕点,会玩一种叫做不归的手游,除此外,没有别的嗜好,也没有交际圈,连他的邻居都没有见过他几面。
在他众多订单中,他通常会选择酬金最高的,酬金高也意味着他要杀的人身份高,难度和危险系数也相对高,但他从来没有怕过,因为他喜欢不归,在他的信念里,一个杀手最好的宿命莫过于死在杀别人的途中,或者被目标反杀。
他学生时代曾喜欢过一首诗,是先秦的《采薇》,但是他不喜欢结局,结尾这些诗句,一直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他认为,既然出征了,就得手捧荣誉,众星捧月、凯旋而归。而不是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若是如此,不如死在战场上,就不必吞咽这多重的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