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欢离开七天,夜易峰就把我娶进门,没有风光的婚礼,只是一纸结婚证,不过婚礼什么的,我不在乎,只要我是夜家名正言顺的夫人就好。
当人妇不容易,当一个有钱人家的人妇更不容易,夜老夫人对我并不是很满意,认为我勾、引夜易峰,花钱巧语让他娶我。
他在先夫人去世七天就带着新、欢进门,这个话题,怎么都不是很好听,因为我,她的儿子成了别人议论的对象,她当然不舒服了。
媳妇不好当,后妈更不好当。
好在夜棋这个小丫头年纪还小不懂事儿,虽然不愿意叫我妈妈,但平常也会称呼我为王阿姨,而夜棋的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叫若晴,据夜易峰说,那是邵欢的养女,也就是他们夜家的养女,邵欢和夜棋出去遇到了那个女孩觉得人家可怜就带回家了。
他们连一个陌生的女孩都能带回家抚养,那我的女儿明珠更应该享受夜家的一切,我开始要求夜易峰,夜棋和若晴有的,明珠都要有,可不能让明珠输给了那个养女。
我不喜欢若晴,若晴自然也不喜欢我,更不喜欢明珠。
我常常见到,只要明珠靠近夜棋,那个叫若晴的小女孩就全身警惕,生怕明珠伤害夜棋。
那一刻,我很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我曾经把明珠送去夜棋所在的幼稚园,让她跟夜棋打好关系,日后明珠进了夜家,才不会受到夜棋的欺负。
夜棋虽然是我的情敌邵欢的女儿,但她跟她的母亲一样的善良,对明珠也是极好,明珠时常跟我说,夜棋带她去哪儿玩,送给她什么礼物,她们有多么多么的开心,或许,在童真的她们来说,幸福快乐很简单。
嫁给夜易峰几年了,我逐渐走向了夜氏的核心,但我一直都没有再怀孕,夜老夫人对我也越来越不满,我在一年多的煎熬里,遇到了他。
他比我小大约十岁,长的很帅气,那种年轻飞扬的活力,是我最羡慕的,我甚至一度怀疑,自己喜欢上了他。
我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和他经常鬼混,我们一直很小心的做了措施,和他在一起十几年,我都是带着目的,我给他钱财,他替我做事儿,这样的“合作”很愉快,我们都喜欢。
最后一次,我更是带着目的,我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并不知道,因为,那个孩子,只能是我和夜易峰的孩子。
我们拥有的再多,还是比不上夜棋手里的东西,我为了把夜棋赶出去,养了一个男人,处心积虑多年,终于趁着怀孕把她赶走,我赢了。
可是,抢来的东西终究不属于我,夜家没了,我,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仔细回顾我这一生,大起大落,都是我自找的。
邵欢什么都不知道,她并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跟我一样,遇人不淑的可怜人罢了,如果没有遇到夜易峰,我们两个的人生并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我害了邵欢那个单纯的女人,害了夜棋这个可怜的孩子,也害了我和我的孩子,我将用余生,忏悔前半生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