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总有回报。小童上了六年级,成绩异乎寻常的优异,报刊上隔三岔五地发表文章,学校里接二连三地拿回奖状。
走在村子里,我明显感受到了尊重。尽管没有了赵小谷,我再也不修边幅,如今就是一个乡下人也赶不上我的土气,但我真地感受到了尊重,被那些曾轻贱我的人所尊重。
小童渐渐大了后,经常让我增加营养,也买些新衣服打扮一下。
我总是笑着让他好好学习,等他将来工作了再给我买。若他一再坚持,我就板着个脸假装生气。
小童啊,你好好学习,妈妈等着你长大了,带我去美国,去巴黎,去所有书中美好的地方转上一圈。我今天付出的苦,以后终将会以百倍的甜来反馈。
可是数年下来,我的身体终是吃不消的。
当我住在昂贵的医院病房时,妈妈提着饭来看我。她想了几次,终于对我说,我该再找一个老实的男人了,这样两个人互相帮衬,我能轻松些,也能赚更多的钱,让小童得到更好的培养。
我看着请假在医院照顾我的小童,心中不免愧疚。我再坚强,也是个柔弱的女人啊。
我住了两个星期的医院,考虑了两周,决定为了儿子,还是要试试。
我的条件只有两个,一是对小童好,二是搬到我的家里来。我对别人说,是因为我们在这住习惯了,怕贸然搬家影响孩子的学习,而事实上我还是想留住对赵小谷的回忆。
女人在农村总是不愁嫁的,哪怕带个孩子,更何况这孩子还如此优异。不久就有媒人上门了。
我看了几个,对其中两个比较中意。
一个是水库东面至亮村的,离过婚,叫王太白。他的爸爸和李大哥曾经待过一个部队,经常来至晶村,所以我也见过他几次,只是之前不知道他叫什么。王太白光名字就让我有了好感,太白醉酒,李大诗人啊。王太白长得也白净,更为讨人喜欢。
据说王太白也娶了个城里的老婆,但是她老婆却是个女王,总是对他打来呵去的。最后,他老婆不仅给他戴了绿帽子,还一脚踹了他。
另一个是本村的光棍刘士超,他长相比较丑陋,大家都笑称他为颜王,真名反倒没几个知道。我嫁到至晶村快一两年了,才习惯他这个特别的称呼。
颜王除了长相不好,别的方面都还行。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还很腼腆。路上看见认识的人,从不主动打照呼,哪怕你天天和他在一起,出了门就像不认识你一样,不过也有人说他高傲。
我问了问哥嫂,又问了问妈妈,他们意见不统一,最后说婚姻大事还是自己做主的好。
我自己是挺中意王太白的,可又想白净的人固然可爱,但是他可靠吗?尤其是他家里还有一堆事。
当年我看中帅气英挺的赵小谷,结果一路坎坷至今。这种致命的错误,我还会再犯吗?晚上听着隔壁小童有节奏的呼吸声,我告诫自己,不,绝对不能再犯了。
光棍汉丑是丑了点,但贵在一个村生活了多年,起码没有听说有关他的什么不好传闻。人嘛,还是要过日子的。
也有人和我说面由心生,丑人多做怪,以后的日子不好说啊。以后的日子,谁又敢百分之百地保证呢?
于是我选中了丑陋的光棍颜王。当然,以前我也跟着大家叫他颜王,既然要成一家人了,我就叫他老刘。
二婚不图热闹,就图个实在。老刘倒是头婚,但他说他都听我的。
我打算就在家里,自己烧几个小菜,等小童放学了,三个人吃一顿,就当办了喜事。我们俩人本来也不富裕。老刘虽说了一切听我的,但我仍问下他的意见。
老刘一分钱没花就娶了我,正对我感激地要命,听了我的问话只是一个劲地傻呵呵地说好,好,好。看着他憨厚的样子,我也笑了,心想终于找到个老实人。
小童很是乖巧,当即叫老刘为爸爸,老刘乐得手都不知往哪放。
婚后,老刘非常勤快,忙里忙外的不停手。我看在眼里,也喜在心里。
原本我还怕小童受罪,可是看着老刘在小童面前倒像个孩子似的样子,我知道我的担心有多么多余。
一个家完整了,那幸福就来了。
我负起妻子的责任,自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蓬头垢面,也把老刘收拾得干净利索。这一收拾,老刘就明显精神多了。
老刘之前真是个光棍。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有一个哥哥刘士春和一个弟弟刘士刚,和没有也区别不大。
刘士春好歹娶了媳妇,刘士刚还不如他这个二哥。赵小谷手脚不干净,毕竟还是偷偷摸摸的,刘士刚说是手脚不干净,和明抢也差不了多少了。他们俩算是难兄难弟,收拾过。
李大哥那会刚退伍,承包了至晶水库养鱼,小日子过得让人眼红。刘士刚看李大哥捕鱼比较赚钱,就偷了他的鱼网。
他偷鱼网时高调到啥程度呢?高调到村上人看见了,他连警告那人别说出去都不,反过来还很嚣张地说:我就是偷他的网,你看他敢怎么着我,惹恼了我,一刀劈了他。
村人当即告诉了李大哥。李大哥找到他,让他乖乖地把网还回来,一切就当没发生。刘士刚话都放了出去,自然不能当面认怂,他挑衅地说:“我就不还你,你怎么着?”说完还要打人。
李大哥客气之后就不再客气了,最终刘士刚被打得下半身没有知觉,两条裤子都被血湿透了,像条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