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子龙摇摇头:“没有那么小,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才十七岁,还是一个高中生。”
林沐瑶的瞳孔再次放大:“十七岁?十七岁就认识,她还说不认识你?她,她,她……她居然骗我,骗我。”
“她没有骗你。她是的确不记得认识我,她失忆了,选择性失忆。和我无关的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和我有关的她全部忘记。”叹了一口气,心里愧疚又后悔。
林沐瑶却目瞪口呆石化现场:失忆!选择性失忆!为什么?为什么会选择性失忆?她受了什么伤?受了什么刺激?他们又是怎么认识?又经历了什么?她满脑子都是疑问,又感觉自己的干预就是多此一举,他们早就认识,比她认识顾澜清还要早。
谷子龙挑重点说了说过程:她十七那年,他正好二十五岁,已经正式接手谷氏集团三年时间。谷氏集团的业务特别多,他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出差,根本没有自己的休息时间。那时候他还年轻,还有诗和远方,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不想一直被谷氏困着。
某个春天的某一天,春暖花开,鸟语花香。他觉得特别好,就把工作丢给康顺,自己开始了骑行之旅。他穿过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最后在e市的某个村发生了意外。田梗小路特别窄,他以为自己技术可以,还是被石头颠的摔过沟里。
“那个沟特别窄,下面又是水又是泥,完全没有办法受力。自行车还压在我身上,我怎么推也推不开。我一个人在沟里困了大半个小时,模样特别狼狈。那条路又因为比较偏,几乎没有人路过。眼见天色越来越黑,我又冷又困,感觉自己要死在那个沟里。就在这时候,沈诗眉放学回家从那边经过,她听见呼叫声跑过来帮我。”
林沐瑶p,这还真是狗血的猿粪,这也行?臭水沟!
“高二有晚自习,她不该回家。她那天回家,是因为她妈妈病了要回家照顾妈妈。她爸爸是个很老实的农村人,什么力气活都能干,但是不会做饭。沈诗眉就是回家照顾妈妈,再把第二天的饭做好,以免他们饿肚子。
这也是我跟她的缘份。
她把我救出来,见我身上湿透还有一身泥巴,她就问我要不要回她家洗一洗?
当时的天气已经很晚,往前骑行或者往后退回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身上又有不少磕伤,膝盖和后腰,胳膊和手掌,都是伤。问题是在水里泡了那么久,我感觉特别冷,要着凉生病似的。
那时候没有多想什么,感觉跟她回去是明智的选择。就这样,我跟她回去。
她做事很麻利,烧水做饭,有条有理,时间用得最短,效率却能达到最高。那时候我就在想,她以后肯定会有不错的前程。她帮我弄好洗澡水,又发现我的衣服全部泡湿。她找了一件她爸爸的衣服给我穿,再把我的脏衣服全部拿去洗了。
她妈妈问我是谁,她就说是他同学,摔沟里了。她妈妈很信任她,说什么都相信。也好我长得年轻,虽说二十五岁但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
她父母都是老实人,待客之道也特别好。明明没有什么好菜,左拼右拼还要拼几个好菜让我吃好。我还是病了,在她家住了十天。这十天,我和她相处融洽,除了聊天,我还会教她一些高考题。她特别能吃苦,凌晨一两点还在刷题。
为了帮她省力,我帮她整理了高考知识点。我们还会一起去菜园,遇到村里人,他们就会笑:“眉啊,这是你同学还是你男朋友啊!”
有些事情是不能开玩笑的,一开玩笑就上了心。”谷子龙说到这里,忽然抬起头看向林沐瑶,眼中全是光,闪亮的光芒璀璨夺目。
林沐瑶的心不禁抽疼:这种光芒是爱的光芒,可以说明那段时光谷子龙是真的开心,是真的爱着沈诗眉。有点难办,收回视线,她反而不敢看谷子龙。
谷子龙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眉儿和你的性格差不多,都是大大咧咧的,和男同学打成一片。最开始的时候,她对我没什么特别,我对她倒是慢慢上心。回来a市之后,我总会给她寄点东西,或者学习用品,或者生活用品。
可是久不见面,我心里就特别想她,长了草一样特别想见她。我之后就把周六日的工作全部安排到工作日,把周末的时间空出来开车过去找她。
她有点傻,每次看到我都问:谷大哥,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说想她,就说路过顺便看看她,还给她带点菜什么的。她同样不知道我的身份,我只告诉她,我父母是做小买卖的。那时候她对我还没有特别的感情,把我当成普通朋友,这场爱情的发展是我先爱上她。”对视林沐瑶的眼睛:“很爱很爱的那种,就像顾澜清爱你那般,爱进了骨髓里。”
林沐瑶的气愤全部化成水,不再恨他又不知道要怎么接受他。问题是:沈诗眉怎么会失忆?什么事情让她失忆?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谷子龙全部交待,只求坦白从宽:“我开始骗她,让她考a市的大学,还让她高三来a市借读。这种事情放她眼里很不可思议,但我去办还是很容易办到。我让她别跟别人说,她嘴巴挺严实,没有跟别人说。也是在高三,你和她认识。”
林沐瑶点点头,她们是在高三认识,但不是一个班。又由于地域不同,沈诗眉最开始的成绩有点跟不上学校的进度。但是沈诗眉好像不住校,好像在外面有家教。因为那时候不熟悉,所以没有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