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静姝的眸子里,有亮光一闪而过。然后她垂眸,指甲抠着指腹,“为什么不呢?”
“因为,”邱歌挠了一下额前的碎发,于情感一途他也不过是个萌新,以前懵懂地喜欢奈莎,总想保护她,但也就止于此了。他纠结半天,挤出一句话,“太子爷说的对,女神住到家,灵感比较多发。”
这些日子,虽然温静姝住在邱歌的公寓里,但邱歌待她如上宾,彬彬有礼。从未在晚上去过,白日去的时候也是提前打招呼,或送一些日常用品,或是送饭,坐了一会就走。
“我虽然喜欢你家的装修风格,可到底也不是自己家,哪有一直叨扰的道理?”
“没……没关系,你就当成自己家,尽管叨扰。”说到最后两个字,邱歌的声音就像蚊子似的。
自己家啊?温静姝余光打量着邱歌,这个能把海豚音飚上天籁的大男生,红着的脸像一颗小苹果。“你看啊,我住进你那里半个多月,也就见了几次,前后加起来也不过两个小时。这就能产生灵感了?如果缪斯存在于脑海中、记忆里,那和我住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我也不想喧宾夺主。”
“啊?”说的好有道理,邱歌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笨拙地说,“多见见就有灵感了,我是怕打扰你。”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走在宋庄艺术村的路上,温静姝见他淋了雨,就把伞柄往他那边移,一阵秋风吹来,要把伞卦歪了,邱歌抬起另一手去握伞,正好触碰到了温静姝的手。比手还烫的是一颗跳动的心,邱歌连忙说道:“抱歉,我……”
“你,靠近一点,淋到雨了。”
“哎。”邱歌答应地很欢快。他靠近了一点,胸膛快要挨上她的后背了,好温暖。
“你,回来住吧,反正还有一个卧室。”温静姝又补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