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在去镇中广场的路上。
“哦,尊贵的魔印师大人!”杰夫惊呼道,“我昨天并不知道您是魔印师,后来贝伦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没再敢去打扰您。”
“你现在知道了也不迟。”亚瑟轻笑道。
他从杰夫神情中已经知道了魔印师这道身份究竟有多好用!
“哦!真不敢相信一位魔印师昨晚竟然在我家过夜了!我说出去一定不会有人相信的!”
“克拉镇的魔印师莫里森都不会制作便携式魔印圈,可您却会制作,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杰夫还在那里一个劲地吹捧。
若是能和一个魔印师打好关系,甚至获得他的青睐,这将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事情!
莫里森已经老得不再收学徒了,自己的儿子贝伦若是能被这位年轻帅气的魔印师大人收为学徒,那这辈子可真就衣食无忧了。
杰夫的马屁拍得没有多少水准。
亚瑟听得无感,而且,他还有正事要办。
“行了,你给我说说那杂货铺的情况吧。”
从杰夫的介绍中,亚瑟知道了杂货铺的老板费可斯·葛朗台曾经是自由城邦的居民,是十年前跟着信使全家来到克拉镇的。
他老婆早逝,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
那时候克拉镇的庇护者还是一个叫做莫里森的老魔印师。
莫里森现今六十四岁,比费可斯·葛朗台整整大了一圈。
但老葛朗台当年却将自己才十六岁的女儿嫁给了他,然后获得了镇子最中央那片土地的使用权。
后来他的大儿子好运地觉醒成为了神眷骑士。小儿子又被莫里森收为了学徒。
于是逐渐成为了克拉镇的大户。
人们都将自己家的货物——玉米,肉,动物皮毛,陶器或是布匹等交给老葛朗台,他收下之后付给客户交易点数。
十克盐等于一个交易点数,三斤麦粉等于一交易点数……
甚至可以用钱币来交换交易点数——信使瑞克不和他们交易,他们的钱币留着也是没有用的。
这也导致了整个镇子大部分的金阳、银月和铜星,都在老葛朗台的杂货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