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重启白金时代>第二章 我是一名调酒师

傍晚七点,三里屯某家酒店房间里,李寻和林雪相对而坐。

两人都穿着浴袍。

他们面前桌上摆放着的是一桌菜,澳洲龙虾、法国鹅肝、加拿大牛排、意大利面、栗子松糕等等...

因为李寻晚上要上班,所以就没有点酒,只要了两杯果汁。

总的费用在1.52万。

李寻把切好的牛排,以及鹅肝递给坐在对面的林雪,并说道:“明天礼拜六,打算怎么安排?”

“....去看车,我准备把我那辆车换了,买辆好点的车。”

林雪接过餐盘,她看起来很高兴,接着问:“要不明天你陪我去4s店看看?”

“...中午以后吧!”

“好,我等你电话。”

.....

晚八点二十,洗完澡的李寻穿好衣服,跟林雪说了句去上班了。

林雪轻嗯了声,慵懒的扬起手作了个拜拜的手势,她到现在还沉浸在快乐之中。

离开酒店,李寻打了辆车到工行门口,骑上摩托车来到三里屯的ix酒吧是他上班的地方,跟别的酒吧不一样,装修并不华丽,给人一种慵懒却又随意的感觉。

这家酒吧是一个叫刘思来的人和孙南以及孙南姐姐开的,很多客人都是冲着孙南的名气来的。

名人效应,人只要出名了,搞什么都赚钱,有粉丝买单。

李寻是这个酒吧的调酒师,上班时间是晚上九点至凌晨五点,八个小时。

按理说,学广告设计的李寻应该去广告公司上班,不应该在酒吧干调酒的工作。

但李寻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他不喜欢被公司条条框框所束缚,更不喜欢办公室那套尔虞我诈。

他之所以去酒吧做调酒师,完全是兴趣所致。

就像他喜欢散打,他上大学就参加散打社团,喜欢上唱歌,八个月前跑来mix酒吧当驻唱歌手。

后来对调酒感兴趣,然后他向调酒师孙伟学了两个月,一个月前顺利出师,成为了合格的调酒师。

也许,过几天他又喜欢上别的工作,他会毅然决然辞掉现在的工作去做他喜欢的事。

完全是随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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