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唯我正邪之路>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隐杀(为舵主20200928194143312加更)

四大险地之一,万墓园。

这里之所以被称为四大险地,不仅仅是传言为九幽邪道之一·隐杀所的大本营,更关键的是,其所在浓郁的鬼气和幽冥之气,让不是修炼鬼道之人难以长期呆在这。

此刻万墓园四周又被一层浓郁的魔气所笼罩,本就荒凉寂寥之地,更加让人感觉胆颤心惊。

殇不痴眉头微皱,只因这一切的发展轨迹和冷初洛说的一模一样,他有些不解冷初洛既然早就猜到这一切,为何不提前阻止。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一些缘由,因为在万墓园深处一股升腾的魔气,好似凝现出一道恐怖的魔柱,隐约间许多可怖的气息从魔柱内蔓延开来。

光是殇不痴感知到的,与他实力相仿就有数人,其中还有几道气息远远比他要强。

殇不痴当机立断从怀中取出冷初洛一早交给他的阵图,几个阵法节点一早就被他安置在合适的位置上。

下一秒阵图腾空而起,四周的魔气、鬼气、幽冥之气不断涌入其中,于大霆疆域和万墓园的交接点形成一层近乎透明的光幕,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光幕的颜色不断加深,并且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气息。

唰唰唰。

数百道身影向着光幕方向袭来,而殇不痴并未拔出一直背着的那把重剑,反而双指并拢,剑气汇聚,与其身前划出一道深不见底的剑渊!

“越线者,死!”

声音不大,但是却清晰的传进每个人的耳中。

此言一出让这几百人身形为之一停,不过下一刻两道寒光乍现,瞬时出现在殇不痴身侧,所隐藏的杀气也直接爆发,片刻便形成一方特殊的杀意空间!

殇不痴微微皱眉,凛冽的剑气从其剑指迸发,轻易便将这空间撕裂,同时身上爆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势,将要攻向他的二人震退。

“隐杀所,五行杀尊之二?”

虽是问句,但却十分确定了对方的身份,而那疑问中的含义,则是仅凭你二人也能拦得住我吗?

瞬时又有两道身影乍现,四人成四象之阵将殇不痴围在其中,看其攻势显然只是为了拖住殇不痴。

剩余的几百位隐杀所杀手继续向着光幕的方向奔袭而去,此时已没有阻挡他们破坏这阵法的人了。

不过下一秒,几个身形最快者蓦然炸成一团团血雾,这让这些杀手为之一愣后,小心的戒备四周。

半神半仙亦半圣,似正似邪似疯魔!

掌出血刃万道芒,独领天下笑苍生!

诗号起,人影现。

于其光幕身前,蓦然出现一人,身穿黑底银纹八卦道袍,本应尽显道门真人的气度风范,可是他背后那把夸张的大刀,却让此人的气质产生一种诡异的冲突感。

再加上那趴在其右肩膀的漆黑小兽,混乱的搭配让此人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此时现身的正是林陌!

林陌抬头看了看愈发昏暗的天空,隐约间好似有数道流光闪过,而自己所感应到于万墓园内部那恐怖的气息,恐怕距离第五道封印完全破封没有多久了。

随即他右手握住大邪王的刀柄,面对着前方数百位隐杀所的高手,其神情反而有一些兴奋。

大邪王则是开始颤动,只因他感觉到自己主人那股浓烈的杀意,这让这把嗜血的邪兵,也渴望饮尽对面这些藏头露尾之徒的鲜血。

不过很快林陌眉头微皱,只因他听到了被五行杀尊四人逼离至半空中殇不痴的传音。

‘为了让阵法尽快成型,避免使用大范围攻击,以及道门、佛门的武技吗,还真是有挑战性,这么看来只能采用近身战了。’

隐杀所的几百位杀手精锐虽然看到林陌的现身时稍稍愣神,但很快再次行动,他们作为杀手,只为完成自己的任务,而任务目标就是破坏大阵!

顷刻间这些人分散开了,刻意避开前方的林陌,从一左一右两个方向突袭!

“去吧,皮卡!呸!去吧!大邪王!”

大邪王一脸懵逼,虽然他没脸,但是依旧十分懵逼,本以为自己能在主人手中初次展现它的强悍实力,但未曾想主人直接将它给扔了出去!

回旋的大邪王,化作一道流光,轻易边将右方突袭的杀手身首分离,更惨的直接被其腰斩!

林陌的想法很简单,自己使用大邪王确实能加强自身的攻击力,但关键是面对对面这些最强才天人合一境的杀手,增不增强攻击力都是一招秒的事!

既如此还不如让大邪王自己发挥,就说之前在天霆域和黑炎对拼时的实力,努努力灭个真武境初期的高手都是可以的。

随即林陌直接抓向自己的右肩,结果却摸了个空,在林陌丢出大邪王的那一刻,黑炎已经猜到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很从心的变回真身,主动扑向左方的人群之中!

林陌满意的点点头,看着大邪王凌空飞舞,切割一个又一个隐杀所的小朋友,而黑炎也是如此,一巴掌一个小朋友。

虽说这些小朋友的死相很惨,不是被黑炎拍成血雾,就是被大邪王一刀两断,但林陌的眼中却久违的出现一抹快意。

要说自己来到这方世界,吃亏的次数屈指可数,自己遇到的仇家基本都被他灭掉了,而仅存的仇人中最肆无忌惮的就是隐杀所!

一开始他们还隐藏下身份,到了后面都直接报名号和自己硬碰硬,然后打不过自己就玩阴的。

林陌要不是因为担心隐杀所里面隐藏的高手太强,早就一人一刀打上门了。<


状态提示:第一千一百零六章 隐杀(为舵主20200928194143312加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