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溺爱出来的孩子,性格可以说非常的叛逆,也经常不太听从父母的话,而且可能是因为长时间的被父母包围着,他其实对外面并不是很了解,满脑子还都充满着那种不符合实际的幻想,就因为这样,非常狗血的一幕就发生了,好像是电视连戏剧里面的内容一样,这个千金秀爱上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徐混。
要说这个故事有点俗套,但是其实本身也有点那么浪漫的意思,因为这个万秀经常被父母束缚着,所以非常的向往着自由,经常趁着父母不注意偷跑出去,之后难免是被教训,但是越是这样这个大秀就越是向往外面的世界,就这样一天晚上这个什么都不懂得大秀,趁着一个下雨的机会,直接从父母的厂子里面跑了出去。
当时的社会其实是很贫穷的,不过因为他们在九龙地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香港,当时那个地方还没有回归,所以算是一个比较繁荣的城市,但是因为很多原因,这个地方也并不是那么太平,这个大秀衣着光鲜,自然马上就被人给盯上了。
就在一帮徐混想要抢劫的时候,一个青年挺身而出了,这个人就是王欢,当时的王欢可不像现在那样耀武扬威,当时的他刚刚从老林头跟洪叔叔身边逃开,他不敢留在内地,也不敢公开的寻求一些什么,所以才会偷偷跑到这里来,想说这里比较繁荣一点,可能可以有一些自己生存的机会。
但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里的生活跟他想的还是不一样的。本来自己除了龙伯教授的那点本领以外,自己根本就是什么都不会,让他去给人家干力气活,这个好词懒做的酗子内息深处又不是非常的认可,就这样来了能够有一个月了,他只能是抱着老林头的那顶凤冠躺在天桥底下。
他不是没有动过要把这东西卖掉的念头,但是这东西实在有一点“扎手”。要是出手的话恐怕就会引起轰动,到时候老林头他们自然也就知道自己所在何地了,这样子的话自己小命难保,再说这个东西是自己最后的本钱,要是没了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就在这个时候老天爷竟然眷顾了他,这个从天而降的大秀一下子就让这个酗子眼前一亮,要知道王欢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一看这个女孩的衣服就知道他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要是可以跟这个人攀上关系。那日后的生活肯定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就这样这一幕英雄救美的戏剧上演了,要知道王欢毕竟是学过的人,这帮徐混哪里是他的对手,只不过几下子的功夫就直接背王欢撂倒在地上。
但是这一幕在这个大秀的眼睛里面可是不一样了,可能是教育的问题,这个女孩脑子里面每天都是白马王子的影子。这时候看着王欢威风凛凛的样子,在他脑子里面早就把那身残破的衣服跟那满身的泥泞给忽略了。
王欢很绅士的陪着万秀回到家里面,看见自己的独生女儿被人给救了。万氏夫妻自然也是感恩戴德,但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自己女儿的心里面早就已经对这个男人情根深种了。
为了报答,给这个酗子换身衣服洗个澡也是非常应该的,没想到的是王欢但是可是一个样貌非常标志的酗子,别看他家里面是农村的苦孩子,但是这小子向来都是不干农活的,在经过龙伯一段时间的教育,看起来竟然是文质彬彬的样子,看见这样一个样貌俊俏举止斯文的酗子,万秀心里面的那种爱慕简直是有增无减。
就这样这位座上客很快就被夫妻俩人引入了万事企业。要说王欢的确是一个聪明人,很快生意上就已经上手了,慢慢的他就成为了这对夫妻俩趋于不可以离开的一个关键人物。
就好像是顺理成章一样。王欢跟万秀的感情也开始慢慢升华,这个小子可是见过世面的人,想要取得一个大秀的欢心简直是太容易了,所以万秀很快也就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虽然父母亲还不知道连个人正在交往,但是他们两个人已经走到了一起,最后甚至还怀上了孩子。
这可是一件大事,毕竟纸包不尊,很快这件事情就被完事夫妻两个人知道了,要知道这可是件大事,他们虽然非常的信任这个年轻人,但是自己独生女儿的终身大事可就不一样了,他们一直想着要让女儿嫁给一个门当会对的年轻人,这一点可以理解,究竟没有一个父母想要自己的孩子受苦,在他们的眼睛里面这一点是最好的选着。
于是之前的日子就好像是“蜜月期”一样一去不复反了,这两个夫妻开始想方设法的想要拆散连个年轻人,但是万秀可是早已经倾心于王欢了,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肯将肚子里面的孩子打掉,同样也不同意跟王欢断绝来往。
毕竟这两个夫妻已经宠惯了孩子了,看见他女儿这样的反应也是一筹莫展,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他们只能暂时同意两个人交往,但是却让王欢保证日后要入赘万事企业,而且永远也不可以当万事企业的主管人,最绝的是他们两个竟然还逼着王欢立下了字据,并且还偷偷了遗嘱,如果王欢不遵守这个规定,那么他们名下的产业就要全部捐出去。
其实说实话,我跟人并不觉得王欢会真的喜欢万秀,这个人功利心是很重的,绝对不会爱上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接下来黄波涛老爷子的讲述就直接印证了这句话。
王欢虽然被迫立了字据,但是他并不知道遗嘱的事实,所以还做梦说自己日后可以接管万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