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恐怖悬疑>原来有鬼>一百三十五阴魂附身警局自首,马明出现打乱计划

虽然交代了一大堆的东西,但是我看的出来陈永泰只不过是“嗯嗯啊啊”的应对,基本上根本就没走心,好像全部目光都被眼前这个是万明霞,但是又不完全是万明霞的女人给吸引住了,眼神几乎是不错神的盯着看。

这种状态之下我还真的有点不放心,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跟着陈永泰一起去一趟警察局,不过在出门以前我还是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雨伞,在上面画上符咒之后,让万明霞直接手撑着雨伞,这样就可以阻隔外界阳气的伤害。

到了警察局门前了,我实在是不方便就这样一起进去,所以这才又叮嘱了陈永泰一遍相关事宜,还好这小子好像已经从惊诧中唤醒过来了,对我的要求点头应允,然后带着这个女人就走进了警察局,而我本人就直接在外面的车子里面静静的等待。

有人说等待的时间是最难熬的,这一点都不假,而且我心里面还是非常的担心,害怕陈永泰一时忘记我叮嘱的事情,毕竟这个孕妇的阴魂可是一个可怜的人,生前已经备受摧残,死了之后还被人折腾的不像个样子,现在我可是不希望他再出任何的问题了,所以整个人战战兢兢的在车里面的了将近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好在陈永泰这个人还不算是太没用,我等着等着的时候就看见他已经从公安局的大门里面走了出来。

“你交代的事情我办完了。”说完他就把石蕊直接放在了握的手里面,不过看得出来这小子挺紧张得,手心里面的汗早就已经把这个小石头给沁透了。

“事情进展的还顺利吗?”虽然知道那个孕妇的阴魂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是对于整个过程我还是有点不太放心,毕竟我没有亲眼看见。

“还算是顺利吧。”回答我问题的时候陈永泰有点吞吞吐吐的,将看起来真个过程不是特别的顺利。

原来整件事情还是比较顺利的,陈永泰的愿意也是速战速决,毕竟他对阴魂不是特别的理解,所以害怕一个不留神出现什么问题。还好现在的政府机关都是无神论者,要是到处都有神像的话,那还真的够陈永泰喝一壶的。

房间里面,尤其是审讯室里面都是密闭的。不用担心有阳光的问题,所以陈永泰好稍微的放心了一点,但是到了交代罪证的时候,麻烦也就出现了。

虽然阴魂知道应该承认罪行,但是他却不清楚具体有什么具体的罪名,所以整个过程就有点驴唇不对马嘴的,还好一边有陈永泰帮忙搭腔,所以还算是比较顺利的,不过这个只是到马明赶过来为止。

“听说万明霞过来了?”马明一推开审讯室的大门马上就这么问了一句。

真的不出我所料,马明整个的心事都被王欢的事情给缠绕住了。尤其是在点算古董还有就是跟上级呈报的相关细则,实在是把这个能干的民警给折腾够呛,其实原本他不应该负责这个案件的,要知道当时马明是打着多省联办案件的名头来到登封市的,不过还好有相关证据显示王欢跟之前的案件有关。他这才勉强的挤入这个案件之中。

可是讽刺的是,这个案件涉及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自己的预期,当王欢藏身地大门一打开的时候,这小子心里面其实就是“咯噔”一声,不是因为别的事情,而是这个案件实在是太大了,打的已经超过他的原本预期了。

有很多人认为警察破案当然是案件越大。涉及的面积或者是事件也重要,当然也就是越好的,其实远远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因为整个警队跟部队其实是一样的,不管到哪里都要讲究责任范围,而马明已经超过了自己原本可承受的责任。

这个案件可以说已经从死婴盗卖案件。演变成了一个大型的倒卖文物以及捣毁古墓的案件,先不说涉案金额有多少,单单是这个大帽子就让马明有点承受不起,再说自己亲手发现了这个案件,就等于承认登封市警方的无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但是自己却一点都没有发现,相反让一个外人直接进入,这不管是任何领导,相信都是绝对无法容忍的,除非你真的是中央下来的检查团,要不然善后交代的事宜就够你喝一壶的。

马明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他一方面不但要整理相关的案件,还要走动官池系这一块,所以整个人可以说烦到要死,这才把万明霞这个不算是太重要的事情忘到了一边。

他虽然是忘记了,但是不等于消息不够灵通,万明霞跟陈永泰两个人一起来自首的事情一下子就传进了他的耳朵里面。

“什么?万明霞来自首了?”马明对这个消息可以说是一百个不相信,要知道当时这个女人可是千方百计的想要逃跑,这才经过多长的时间就想通了?再说这个女人虽然不是案件的主谋,但是其责任也是不能够小看的,单单是大量倒卖文物这点一点就已经够枪毙的了。

再说了马明对于陈永泰也是有所怀疑的,因为毕竟陈永泰的身份非常的特殊,而且在上一次跟我一起的行动中,这个人最终还是放弃了远在,想要放过万明霞一马,这一回怎么会陪同这个女人一起来自首呢?他们两个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陈永泰有没有没参与到着一些类的案件中来,其实这样不能够怪马明多疑,其实很大一部分就是陈永泰自己搞得有点**不清。

想到这里马明这才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审讯室,就在案件审讯过程接近尾声的时候冲了进来。


状态提示:一百三十五阴魂附身警局自首,马明出现打乱计划--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