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霄一边扛着阿眠,一边帮她采齐了草药,当然是动用了灵力。
而阿眠因为体力不支,再加上困乏,骂骂咧咧了一阵后,在他肩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发现他们已经在下山的路上了。
抬眼望去,几道朝霞并一轮红日,还有一排出巢的鸟雀,映入眼帘。
“日出,好美啊。”
反正她已经放弃抵抗了,干脆趴在玄霄肩上,欣赏起了沿途的美景。
就在她惬意地嗅着清晨沁人心脾的淡香时,玄霄直接握住她的腰,像扔麻袋一样,将她往地上一扔。
纵然泥土松软,带伤的阿眠还是疼得吸了口冷气。
玄霄将装有草药的竹篓丢到她身边,然后一言不发,回头往山上走去。
“怪人。”
阿眠本想跟他道谢,可是又怕他惦记起归去来,万一他忘记了呢。
便忍着一句话都没说,背起竹篓慢慢朝梨花镇走去。
因为身体不适,阿眠傍晚时分才走到梨花镇。
将草药交给兰婶后,她便赶往医馆求医。
兰婶看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诧异不已。
她敷衍了两句,并未提及山中之事。
幸好伤势不重,以她的体质,估计睡个两三天又能活蹦乱跳了。
只是治病买药花的钱,得足足让她心疼半个月。
自从来梨花镇定居,过起普通人的生活后,她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抠门,当然除去吃食一门。
“鸡腿!我来了!”
一回到归去来,她就关上大门,钻进厨房,找出了两个大鸡腿。
如果玄霄不惦记着归去来,那么小酒馆的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而美好。
她嘴里叼着鸡腿,双手并用,顺着木梯爬到了屋顶上。
今晚看月亮是月亮,看星星是星星,嘴里的鸡腿也香喷喷的。
三十年前,她刚到梨花镇时,看中了这个镇子四面环山,环境清幽。
且除了本地居民,鲜有外地人来。
这座镇子虽叫梨花镇,但一棵梨树都没有。
后来阿眠为了给这个镇名一点面子,在院中种植了一株。
如今那棵梨树正在她的脚下,静静开着一树白花。
阿眠啃着香喷喷的鸡腿,看着那颗随风摇曳的梨树,陷入了沉思。
当然不是触景生情,而是打起了梨花的主意。
“好久没酿酒了。”
不过阿眠虽有酿酒的手艺,也开了酒馆,自己却从不饮酒。
当初想开酒馆,不过是因为梨花镇只有一家酒馆,她抢起生意来方便。
如今那家酒馆早已更换主人,变成了羊肉铺子,故她的买卖可谓风生水起。
啃完鸡腿,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上的油,爬下了屋顶。
虽然身上有伤,明日酒馆也得照常开门。
否则镇子里好这口的老少爷们本就无趣的一天,要变得更加乏味了。
翌日,阿眠一如既往地起早清扫酒馆,然后给自己做顿简单的朝饭。
“阿眠,早啊。”
“早。”
镇子里的小媳妇们结伴去河边洗衣服,路过归去来时,纷纷向坐在门口啃着大饼的阿眠打招呼。
作为普通凡人,她们对阿眠数十年如一日的姣好容颜甚是羡慕。
就着治伤用的汤药啃完大饼,阿眠拍拍手里的碎屑,回到酒柜后面,开始一天的忙碌。
归去来每天来来往往都是熟悉的面容,父亲老了,会有与他面容相似的儿子,母亲老了,有与她一样爽利的女儿。
所以阿眠的怅然若失只是偶尔才会有,大部分时候都是平静安宁。
但是临近傍晚,一个身影的出现,毁掉了她内心的平静,使她恨不得带着归去来跑路。
该来的总会来,她扯着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又见面了,喝酒吗?”
玄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我是来接管酒馆的。”
“大兄弟,我又没同意。”
阿眠哭丧着脸,双手撑在酒柜上,早知现在,她昨天就不该卖他酒。
昨晚那是遗言,如今她又没死。
不过她不敢说出这茬,怕那位不好惹的主真让她的话成了临终遗言。
“你自己说只要我帮你采了草药,就将酒馆送我的。”
玄霄说着,非常不见外地自己拿了坛酒,坐到桌上喝了起来。
“酒馆若送你了,无依无靠的我去哪?”
“你可以继续待在酒馆卖酒,不过只是我雇的仆人。”
阿眠在寻死的边缘小心试探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酒馆,让你有去无归!”
玄霄仰头喝了一大口酒,恶狠狠地说道。
阿眠一听,忙竖起双手大拇指,“我觉得你这个想法特别好!我同意!”
好死不如赖活着,从前的那些年,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更何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总会想到办法将酒馆夺回来的。
“去做晚饭吧。”
“我还要做饭?”
阿眠不服气地嚷嚷了一声,玄霄一个冰冷的眼神甩过来,她立刻认怂,“这就去!”
只听她在厨房乒乒乓乓忙活了好一阵,最后端了几张饼,一锅菜汤,送到了玄逍面前。
玄霄瞥了一眼饼和汤,“这是什么?”
阿眠笑眯眯地坐在他对面,津津有味地吃起了饼。
“晚饭啊,我天天都是吃这个,如果你吃不惯,可以回你自己家住。”
看他的气质和举止,虽然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