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基地,跑步前进!”
林天一声令下,11个犹如野人一般的队员向基地的方向奔去。
随后,林天开着军区的越野车,冲到队伍的最前面。
在丛林道路上,很快出现一支奇怪的队伍。
一辆军用越野车开在最前面,时速始终保持在35公里,在它的身后紧紧的跟着一支衣衫褴褛的部队。
说他们是部队,因为他们跟在军车的后面,如果不是这辆军车,绝对是从山里跑出来的野人。
这群人在奔跑中,吼着口号。
“我们是狼,我们是虎,我们是雄鹰,我们是鳄鱼,我们是巨蟒!”
吼声震天,让人感到滚滚的杀气!
11人在奔跑的时候,一个个犹如奔走的猛兽,散发出一股可怕的气息。
最为可怕的是他们统一的奔跑速度,全程都保持在35公里/小时,而且一跑就是几十公里!
这帮人到底什么来头?
不管是红细胞还是孤狼b组都跟一百天前有很大的区别,现在的他们是更加的从容与淡定。
一个小时后,众人吼着特殊的口号,刚准备走进军区大门,便被岗哨的哨兵拦下来。
哨兵是如临大敌一般的注视这些“野人”!
要知道,这十几个人从头到脚,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甚至还沾着各种黑糊糊的泥土,身上弥漫着一股难闻异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
他们在丛林里穿越的时候,早就被守在附近的侦察手注意到,并且向上级汇报,是来路不明的野人。
如果不是林天开着狼牙军区的越野车,早就被潜伏的狙击手拦下来,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毕竟,这里是军区管辖的范围,闲杂人等不能随意靠近。
此刻的林天在另外一边停车,还没走过来。
“你好,请出示你的证件。”
哨兵看着逼近的11人,急忙让他们出示证件。
他在仔细看清楚这帮人的时候,都没法用语言来形容。
头发乱糟糟,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像是从污泥钻出来,脸上更是找不到一块是干净的,都是沾满各种脏东西,还有满脸胡渣,再到身上的穿着,只能面前辨认出是军装,乍一看还以为是吉利服。
最为要命的是,虽然还隔着将近两米远,一股腥臭味滚滚而来,差点把他当场熏晕过去。
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也一群人形生化武器!
哨兵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可是今天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人,难道他们把自己装扮成野人?
不过,让哨兵诧异的是他能感觉到这些人身上带着一股杀气,犹如上膛的枪,出鞘的利剑!
一旦发起攻击必定势不可挡。
这到底是一群什么人
哨兵如临大敌,不由得握紧自己的钢枪,把他们当成潜在的危险分子。
邓振华见到众人被拦着,微笑的开口,道:“哥们,不认识我们了?”
结果,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一股难言的气味,瞬间散开。
哨兵肚子一阵抽搐,胃液是翻腾倒海,差点吐了。
他急忙向后退两步,伸出手,道:“站住,别靠近我。”
邓振华咧嘴一笑,道:“哥们,实在对不住啊,没办法的事情。”
自己的身上能没味道吗?谁试试在100天里不洗澡,天天在丛林里,沼泽地里打滚,身上能没有味道的?
至于刷牙,别想了,那是做梦!
哎,自己身上这股酸爽,自己都嫌弃,更别说别人了。
众人脸上也都是无奈的苦笑,这一百天里,真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的。
谁能想过,为了驱赶丛林的蚊子,在自己的脸上涂满各种刺激性气味的树脂,搞得自己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为了躲避林天的狩猎,他们甚至把自己埋在黑糊糊的泥潭里……
他们每天都过着不同花式的生活,根本不能把自己当成一个人,而是一头生活在丛林里的野兽,是个野人。
邓振华看着正在走过的林天,干干净净的小白脸,头发都是光亮的,身上的军装整齐无比,跟出发前没任何差别。
顿时,邓振华脑子里生出一阵强烈的自卑,没错,就是自卑!
任何人的差距怎么大?
在过去的一百天里,自己做梦都想躲过林天的狩猎,但是不管自己怎么躲,哪怕自己把自己埋进土里,林天都能把自己揪出来。
邓振华是彻底服气了!
当初36小时追捕的时候,邓振华的感受还没这么强烈,现在感觉林太像在天上长了双眼睛,可以随时随地的把人揪出来,让人无处遁形!
不仅仅是邓振华有这样的感觉,耿继辉,小庄,史大凡,老炮等人都有这样的感觉。
否则,在偌大的丛林,林天怎么能一次又一次把找出来。
众人看着自己一身的狼狈样,连以前最崇拜他们的哨兵都认出自己了,太打击人了!
再对比林天,英俊潇洒,身上干净无比,感觉是刚从林子里旅游回来一般。
他可是跟他们在丛林里生活100天,而且每天追捕他们,耗费的运动量更大,受到的损伤应该更大。
要说他们是野人,那么林天更应该像野人,只是情况刚刚相反。
众人一脸苦笑,这次真是被虐惨了。
不过,饶是如此没有一个人怨言,甚至还非常庆幸参加这次集训。
因为他们每个都能够察觉到自己实力的提升,而且不是一点半点,而是大跨度的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