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喜欢自己不是应该的吗?聚会的事,我最近时间不太多,你们先聚吧,到时候送酒过去给你们,账单记我账上。”
林欢月蹙眉,还保持着勉强的笑:“因为她?和我们组局都不肯了?有了女朋友就忘了朋友啊?”
“这不是主要原因。”
程知让虽然温润绅士,但那是因为自己稻褪悄茄的,并不代表他是个被别人的话带着走的软脑子男人。
他浅笑着,话里话外仍然是拒绝:“我最近确实没空。你们先聚吧,下次得空了,我和我女朋友请你们聚一次。”
这次是为她接风洗尘,下次是他带女朋友介绍给大家,意义都不同。
这无异于直接拒绝她。
遇上个没脑子的,这会儿就该发生著名“女二事件”了。
不过好在林欢月还记得自己富家小姐的人设,笑着应下,然后最后看他们一眼,随便找了个理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