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军已经倾巢出动,明双方大战,我们必须一举击败他们!诸位将军有何良策?四郎?”吴名彻很自然就首先问起萧遥。
“额,我不知道啊!现在是几万和几万饶阵地战,作战方式肯定和我之前的那些偷袭阻击不一样!我才当兵一年好吧,之前又没上过战场,也没跟他们对阵过!除了骑兵步兵,我连他们还有什么兵种都不清楚!”萧遥诚实道。
众人一片无语,还是他老爸萧摩柯出来解围道:“你这臭子之前只会耍聪明,让你得了便宜,现在需要用到真本事了,才知道自己什么都不会?两军对阵,必定先以精兵为前锋,为大军试探对方的虚实,如果取胜,又可以激励大军士气!”
“所以对方一定会派那些叫什么大力的精锐战队为前锋!据这些战队的队员都是长得孔武有力,可以以一敌百,而且率领这些精锐的是一名胡人,更是射术精湛,百步穿杨!”周罗道。
“那是要我的步兵营前去迎战这大力战队?”萧遥问道。
“恐怕不行!据探子回报,现在齐军对你的步兵营已经有所顾忌,甚至是恐惧。我们要全歼这三万齐兵,必须要将他们分化成几个部分,然后逐个击破!如果你的步兵营直接迎战,怕是会把他们吓得不敢出战,到时候他们几万人缩在一起,齐进齐退,我们就更难全全歼他们了!而且现在他们对你的步兵营是恨之入骨,如果他们发现了你的位置,可能以大军围攻你们,到时候你们再厉害,也敌不过他们以命相拼!”程汶季摇头道。
“那就简单了,既然不想被他们找到,我就把步兵营化整为零,藏在你们的各支部队里,即可让齐军找不到我们,又可帮助你们消灭齐军!”萧遥笑道。
“这个方法好!我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对手,如果四郎把你的步兵营分在我们的队伍里,那我们击败对手的机会就更大了!”周罗第一个答应,因为他已经羡慕这些使用火器的步兵营很久了,一直渴望自己帐下也有这样一支无敌的部队。
“不过虽然我把他们分到你们那里,但是亲兄弟,明算账,你们所得的缴获,我要一半!”萧遥露出了奸商的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