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城里租了间偏僻的民房,将其改造成实验室。这一次赫玛鲁并不打算做什么危险的实验,所以简单的民房就足够了。
一连几天,赫玛鲁都在研究那个微型化的脑王魔怪。这只样本在成型过程中受了他太多次的巫术影响,本质上虽然还是脑王魔怪的脑髓聚合体,但其上沾染了赫玛鲁太多的印记,此时已经说不好是脑王魔怪的分身,还是赫玛鲁的宠物了。
这几天时间,赫玛鲁在这团异种脑髓上倾泄了数以百计的巫术。他发现可以用红巫术来强化这团脑髓,使之获得更强的生命力,再以黑巫术逐渐腐蚀掉属于脑王魔怪的烙印——哪怕是损毁这团脑髓的本源也无所谓。
反正,损毁之后,再以红巫术强化,补充足够的食物,仍然能让这团脑髓继续增殖下去。赫玛鲁也从中取了一点样本作实验,用来配合自己的巫虫。
巫虫的原型是昆虫,昆虫并没有‘脑’的结构,它们只有发达的‘神经节’,而这团简陋的组织并不足以起到大脑的作用。但是,当赫玛鲁用脑王魔怪的脑髓寄生巫虫的神经节之后,巫虫便起了微妙的变化。
它们获得了比昆虫更高的智力。虽然远不及人类,但能够有小猫小狗一般还算不错的智力水平了。
这是个有趣的结果。虽然用于实战并不能起到多大的强化,但,赫玛鲁看到了新的道路。
他打算试着走走看。
阿托利斯和兰斯洛特来找赫玛鲁的时候,赫玛鲁也准备好了送他们的礼物。这两件护腕看起来并不起眼,就像是随手弄了块兽皮裁裁剪剪缝制而成的,上面用线零乱的绣了些花纹,仅此而已。
不过,就是这种异常简单的款式和花纹,让人移不开眼睛,仿佛看到了某种荒狂的巨兽,肆无忌怛的在面前咆哮。
&是我从喧嚣巨穴带出来的一块巨兽之皮做成的小物件。虽然只是一块颈皮,不过做两对护腕还是可以的。巨兽的长颈决定了它的颈皮一定有相当的弹性,而巨兽本身的强度决定了这块颈皮足以和精钢锁甲的强度相比,在韧性上更是远远胜出。”赫玛鲁解说道,“上面用的是巨兽的毛发与精血混合制成的炼金材料,以特定的图案组合,能够释放出‘疾风’之力,令你们挥舞武器的武器更为迅速。”
这就是小物件?阿托利斯和兰斯洛特相视一眼,止不住眼中的惊讶。
圣剑佣兵团比普通佣兵团占优势的地方在于,他们几乎人手一把品级不低的魔法武器,但除了剑,他们的其他装备,多半还是普通货色,最多也只是较为精制而已。
但赫玛鲁手中这随手制作的护腕,却有着令人艳羡的力量。它不仅能保护手腕不易受伤,还能带来迅疾的力量,对于两个年轻的剑士来说,无疑是相当实用的装备。
&谢,如此贵重的礼物……”阿托利斯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没有多贵重,不过是些无聊的小东西……”赫玛鲁随意挥了挥手道,“说起来正好,你们比较熟悉这座城,帮我买一些材料。”
他递上了一张清单,打发两个年轻的盟友跑腿。在两个年轻人离开之后,赫玛鲁微微扬起嘴角,忽然开口说道:“出来吧,我知道你在。”
&就是破坏计划的人啊……奉主事大人之名,来取你的性命。”说话间,房屋北侧的墙轰然碎裂,整面崩塌,露出一个高大的人影。
一个魔法师打扮,手持长而沉重的长杖的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