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星君传纪>第一八五章 遗民与江湖

覃兰蹙眉道:“说了这么半天,我们对大裂谷已经有了一个简略的了解。只是,你们二位究竟决定了去留没有?”

“我们一般不跟这么多新手合伙.......”杆哥听似旧话重提,后半句实则已经是另外一个意思了:“只是,如果加上它的话,安全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

众人顺着杆哥手指的方向看去,正是吴星手腕处勾着的那一只拘魂妖兽。

随即,众人的目光便不自觉流露出一丝古怪,甚至在巴根与拘魂妖兽之间有意无意之间的来回扫了两眼。

杆哥的潜台词相当明显了:一头拘魂妖兽在大裂谷区域能够提供的安全保障甚至要超过一位被吴星含蓄提及已经晋级为二品的武星尊!

杆哥语音刚落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无心之失可千万不能得罪了某位星尊,便转头看向包达,善意的提醒道:“你是不器坊的内门弟子不假,但是堪舆罗盘在这大裂谷之中将会受到极为强烈的干扰,加入灰霾之中能见度极低,不时还是妖兽袭扰,人族在行进当中迷失方向才是常态。大裂谷之中的星力潮汐之紊乱、狂躁,远远超出你我的想象。”

“呃,会不会有人对我们这一头拘魂妖兽起了歹念?想动手强抢?”吴星听了杆哥的话之后并没有感觉到安慰,不无担心的问了一句。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不过,可能性不大。但是大多数星君、猎头、猎团遇到拥有拘魂妖兽的星君,通常会请求搭伙同行,并支付一定的价值的事物做为交换。”杆哥解释道:“当然了,你如果觉得不妥,也可以明确拒绝。”

“拘魂妖兽独一无二的种族天赋所带来的是极为孱弱的身子,在激烈的交战过程当中很容量死于意外。”毒草见到众人脸上仍有疑虑,便开口解释道:“拘魂妖兽素来有‘大裂谷之舟’的称号。如果拘魂妖兽主人狠下心选择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将拘魂妖兽直接弄死了,就相当于是将唯一的舟船弄沉了,大家抱着一起死,差别只是早与晚而已。”

包达喃喃道:“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是我们展示了一定的实力,别人或许不会动手强抢;相反,如果我们带着这一头拘魂妖兽,实力却不强,被抢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小土嘟囔道:“废话!到哪里不都是这样么?强者为尊!”

覃兰却听明白了包达的意思,接过话头说道:“所以,关键就在于这个实力的标准应该如何来界定。”

朵塔也禁不住嘀咕道:“是啊!猎头并没有严格按照星君品级来着装,你看着像是一个凡人的人其实有可能是一位星尊。而且,即便对方穿着四品星使的标准,但是实际上却只是六品使而已......这又该如何判断呢?”

只有巴根和吴星两人相视而笑,似乎已经想到了这个“标准”是什么。

“如果拘魂妖兽达不到这个‘标准’,那就通过其他妖兽来展示咯。”吴星说道:“哪怕对方是九品星君,却大大方方的带着一品妖兽的晶核,你们看了估计也是不敢动手抢的吧?星君无法做为一个可靠的标准,那就通过妖兽来体现。双方如果猎杀的都是二品妖兽,那就可以视为实力相近。反之......嘿嘿!”

“是啊!大裂谷之中,其他可能不多,妖兽是足够多了。”巴根不以为然的说道:“猎杀完妖兽可以就近与那些‘遗民’交换,各取所需。”

“哦?巴根也知道‘遗民’?”杆哥略显意外,看见其余几张疑惑的脸,便解释道:“当年千古一帝挟击败金账汗国之威,带着他的无敌军团先后发起二次征伐大裂谷的战争。其实,至今仍有很多人认为,如果将妖兽引至星落大陆之上,人族便能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用磨盘战术完全可以达到消耗妖兽数量、族群的目的。可是,那时的千古一帝已经乾纲独断惯了,听不进任何谏言。征伐大裂谷的目的,也由此成了末解的疑团。”

“在那前后二次征伐大裂谷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当中,伤亡其实并没有史书记载上那也恐怖,没有所谓的‘折损过半’,更没有‘全军覆灭’。更多的士兵、星君其实是成了散兵游勇,宁愿藏匿于大裂谷区域之中的无人区域,也不愿意归队面对无休无止的征战、伤亡。那些人,以及他们的后裔,便自称为‘遗民’,取意为前朝遗民。”

“而后,经历数百年的战乱,七国初定。这期间又有不少人相继进入大裂谷区域逃避战祸,最终选择了与遗民为邻,逐渐形成并固定成了大裂谷现在的各方势力。这些遗民当中,星君强者反而是占了多数,凡人在大裂谷之中基本上是没有太多价值或作用的。”

“大裂谷区域虽然妖兽横行,是真正的法外之地......但是她同时也是历届天材地宝正副榜单上超过七成材料能够获取的区域。天材地宝正副榜单上其余的材料,基本上就存在于天山和北方雪原、极北之地。没能上榜的材料,自然是无须多说。”

“大裂谷这种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与历史因素,造就了她奉行的便是简单明了的‘大草原法则’,自然而然的也就形成了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江湖’。虽然七国星君、星殿对大裂谷各方势力贬低为‘黑道’,并自诩为‘白道’,甚至自称为‘武林正派人士’,以示双方之区别。但是在凡人眼中,在茶馆说书人口中,在白文版彩绘话本之上,星君族群的世界,便是整个江湖:刀光剑影,行侠仗


状态提示:第一八五章 遗民与江湖--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