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甫所说的那个坑长约七尺,宽不足三尺,大致比量一下,确实能把身量不高的陈阿虎摆进去。可让江屿黑线的是,这坑实在是太浅了,浅到连他的的脚面都盖不住。在他看来,李公甫能把这个坑作为疑点实在是有失水准,眼下天寒地冻的谁会选择挖坑藏尸?

李公甫捋着胡须缓缓说道:“这里是东市,晚上总有更夫和巡夜的官差,而且地上还有积雪,出门也会留下脚印。她除了埋尸之外还能有什么手段掩藏尸体呢?或许正是因为挖不下去所以才伪造了这么一个矛盾重重的现场吧。”

“可是陈阿虎的伤口也不是剪刀造成的啊。”

“剪刀也是夏荷的一面之词,我看过那把剪刀,上面沾着的血太少了,肯定不会是刺死陈阿虎的凶器,所以我才说夏荷有很大的嫌疑。”

两个捕快抬着一块盖着白布的门板从他们身后经过,陈阿虎的一只手从白布里探了出来,青白色的手掌微微张开,像是要去抓什么东西的样子。

江屿冲手心哈了口气,一边搓手一边说道:“刺死陈阿虎的那一刀力道很大,寻常女子应该没有这等臂力吧。”

“寻常女子确实难有这等臂力,可夏荷早年混过杂耍班子,据说有一次她喝得烂醉,竟然抱着兰姨在场子里走了一圈,这件事儿可是轰动一时呢,要没有这件事儿,兰姨也不会那么便宜就放她从良。啊对了,你应该不知道兰姨吧?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人儿呢,后来得了病……”

江屿听见兰姨两个字就头疼,他之所以会来到璧山这个地方全是因为这个胖胖的妇人。一路上想尽办法要占自己的便宜,结果到了璧山就扔下自己不管了,现在都还欠着他一笔诊金没给。

“江先生?”

江屿猛然回过神来,这才看见李公甫已经往院外走了,也不知道自己走神的时候他说了些什么。

“啊……刚才您说什么?”

李公甫叹了口气:“忙了一上午了咱们先找地方吃些东西,下午咱们还得去陈阿虎家看看。”

江屿应承着点了点头,默不作声的跟在李公甫身后往外走。路过卧房的时候他又驻足往里看了看,地上扔着的半幅帷幔和床架上的那几条血线始终让他无法释怀,他隐隐觉得这件事的背后定然还有隐情。

江屿原本对李公甫请客吃饭这件事儿没有报什么期望,没想到李公甫竟然把他带到了“同福居”。同福居虽然没有广和楼、登瀛楼那么有名,可也说得上是数一数二的酒楼。老板特意从京城请的师傅,据说连御宴上的菜也能做出两样。伙计一看来的是李公甫,不用吩咐就把他们带到了二楼的雅间。雅间的布置十分别致,除了一张八仙桌之外,旁边还有一张条案,上面摆着笔墨纸砚,若是食客来了兴致随时可以留下墨宝,墙上挂着几幅不知作者的字画。

江屿努力辨识着一幅书法上的字迹,每认出一个字他便小声嘟哝出来:“杜……甫……能……动……?这是什么意思啊?”

伙计给两人上了茶,他见江屿正歪着头欣赏那副作品,便弯腰笑道:“哎呦先生好眼光!这可是李大人的墨宝,据说这勤能补拙四个字是他的座右铭呢。”

江屿愕然,十分尴尬的笑了笑道:“勤能补拙?啊……好字好字!”

伙计笑呵呵的出去吩咐饭菜,江屿再也没有兴致去看那些字画。他和李公甫相视而坐。

“久闻同福居的大名,想不到李捕头会带江某来这里吃饭。会不会太破费了啊?”

李公甫悠然喝着茶:“怎么会破费呢,先生不必担心。”

江屿看看房里就只有他和李公甫两个人,不由得多了个心眼:“这顿饭不会是我请客吧?”

“噗……”李公甫一口茶险些喷到江屿脸上,不悦道:“先生把李某当成什么人了,这里的老板是我的小舅子。”

江屿这才把心放下,然后又想起了那个御厨的传闻:“哦?听说这里的大师傅能做御膳?”

李公甫哈哈一笑:“这话怎么说呢……油爆雀舌,红烧鱼唇,这些菜你想吃吗?”

“雀舌?鱼唇?”

“就是鸟雀的舌头和大鱼的嘴唇。”

江屿听了不由得皱眉:“把这些东西凑上一盘是不是有点儿造孽啊?”

李公甫笑道:“所以才从来没人点啊,就算你点了,可没有食材也没办法。”

江屿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也不得不佩服李公甫小舅子的经营之道,两人又聊了几句与案情无关的闲话,一壶茶还没喝完饭菜便陆续端了上来,除了腊肉、卤菜之外,竟然还有一只烧鸡。

“先生不必客气,烧鸡可是特意给您准备的。”

江屿忍住没动筷子,看着李公甫疑惑道:“李捕头,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啊?”

李公甫也放下了筷子,斟酌了一会儿才说道:“李大人来璧山有五年了,一直风平浪静,说得上海晏河清。考功司的人上个月才走,听说要给大人评个上等,原本升迁指日可待。可是这一个月来竟接连发生了三起命案……大人清廉爱民,李某不愿他因为这些琐事影响了前程,所以希望先生祝李某一臂之力。”

江屿轻叹一声:“呐,是你主动找我帮忙的,我也可以答应你,不过能不能帮得上忙可就说不准了。”

他说着便动手扯下了一条鸡腿大嚼起来,看也不看李公甫一眼。李公甫笑着点头,举起茶杯算是以茶代酒。江屿吃烧鸡的速度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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