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身边一个小弟在他耳边偷偷说了什么,他又急忙道:“您要找的那个很邪性的女人,我的人看见她往老城区旧墟市那边去了。那里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去的地方,阁下要找她应该是没错的!”
她?很邪性?
是的,那个“东西”看起来很像范爷,可是上午遇上的站街女也说过,她看见“她”的时候连靠近都不能。显然,“她”肯定是用了什么邪术,让普通人不敢靠近她,避免遭遇没法脱身的麻烦。
而且混混头提到了一个地方,旧城区旧墟市。那里似乎是各种灵异谣传最多的地方,显然事实上谣传并非真正的谣传,而是事实。
我此刻恍若鬼怪,而混混头显然将我归入了灵异世界里的一份子。
说来可笑,我连自己算什么都不知道了,反而需要一个混混头来告诉我。
当然,此刻我也就是披着一张恐怖的外皮在吓唬对方,实际上我没有任何杀伤力可言。这些混混要是胆子再大点的,直接过来出手,就会发现我比纸老虎还不如。
我没有说话,只是对着他们挥了挥手。然后,混混们就如蒙大赦的赶紧一窝蜂的跑掉了。
“记住,如果不想以后死的不明不白,那就把刚才看到的东西都烂在肚子里。要是让我知道谁敢说漏出去,为了自家安全,可别怪哥哥心狠去灭你的口!”
“知道了大哥,绝对不敢乱说!”
远远的,混混头开始封口,这倒是省了我很多的麻烦。毕竟,我也不希望自己已经不是人类的事情弄得人尽皆知,那只能引来无穷尽的麻烦。
对着那块破玻璃,我难以置信的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自己脸上那诡异可怖的脸。
是的,画在人皮上的脸谱,就如同恐怖电影里的“画皮”一样。只是,人家是恶鬼画皮变成人,而我这是自己只剩一张人皮,被画上了自己原来的模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脸又恢复了活人的模样,再也看不出半点问题。依旧精神抖擞,元气满满的样子。可是,我却真心半点也高兴不起来,只觉得自己心如死灰可是特么的我的心都没有了啊!
天就要黑了,我没有饥饿感,也没有疲劳感,更没有口渴的感觉。
旧城区旧墟市,我要去那里继续寻找那个“东西”。哪怕是死了,我也要死个明白。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没有去伤害过谁,也没有的罪过谁,难道买个高仿抱枕也是死罪?我现在特么的简直生不如死,比死罪更可怕啊!
怀着死去的觉悟,我难得的叫了辆的士,直接打的去旧城区。是的,作为一个钓丝,一个穷屌丝,平时能走就不打车,能做公交就绝对打的士。可是,现在钱财什么的,真的对我来说意义不大了。
因为不知道旧墟市的具体位置,我在旧城区的附近就下车了,然后准备进去四处逛逛,看看能不能发现点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很快,我就惊奇的发现了这里与众不同的地方,当然最主要是天黑了,而且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了。
我在太阳下山后,内心对太阳的畏惧就消失了显然虽然我还能在太阳下行走,可是我却真的成了夜行生物。
然后,我的感觉变得很奇怪,很多时候甚至不用眼睛去看就能感受到附近发生的各种情况。
“看什么看?老子又没有犯规?你想就凭这点就抓老子去领赏?你做梦吧?”
大街之上,一个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正趴在地上一路跟着一个浓妆的女人,使劲的用鼻子对着女人的臀部嗅。
那场景,十分猥琐邪恶,让人不忍直视。
可是,路上过往的行人都对此视而不见,而能看得到的人也都看了一眼就不再关注。
也许是我看得太久了,那猥琐的家伙竟然对着我叫骂起来。
当然,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奇怪的地方在于,它的声音竟然是直接在我脑海里响起来的。
“你,你是谁?你,在干什么?”我心中一阵恐慌,然后尝试着用思维直接对着它说话。
是的,“它”而不是“他”,这家伙应该不是人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