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伐清>第四十八节 专利(上)

叙州的卤泉数量众多,盐商纷纷向这里转移,现在邓名还没有其他什么支柱产业,因此盐业不光受到刘晋戈的重视,邓名同样非常关心,为此专门抽出几天的时间来进行视察。

现在在叙州的卤泉外,有大量的木匠作坊,正夜以继日地制造着盐商要求的货物——现在叙州最发的除了盐业、就属木匠和造船业——这种货物是一种面积极大的木盘,底部对平整的要求很好,而且不能漏水。在盐井旁,就有大量这种木盘被搁在石头上悬空放置,打出来的卤水被倒入木盘中,暴露在阳光之下,被晒成晶体。

“晒盐法能够节约九成三的人手,能够节省大量的柴火、铁锅,”卢欢向来视察盐业的邓名和袁象报告道:“采用晒盐法后,我计算了一下成本,大概只有煮盐的十分之一,现在叙州的制盐都用了晒盐法,迟早成都那边也会转煮为晒。”

早在唐朝甚至更早的时候,福建地区就开始采用晒盐工艺,但宋、元、明对推广这个工艺都没有什么兴趣,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盐铁专卖,对官府来说,煮盐的利润定得多高都可以,根本没有降低生产成本的迫切需要。明朝实行更严格的食盐专卖后,还开始打击福建的晒盐法,因为相对煮盐来说,晒盐法更难以受到官府的控制,用晒盐法制盐的人不像灶户那样容易控制,官府无法靠控制铁锅等工具来控制食盐生产——也就是说,虽然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了,但是官府的管理成本却极大地提高了。就算有官员呼吁采用更便宜、更高效的晒盐法,也是个人行为而已。

明中叶后,随着官府的控制能力下降,晒盐法有所恢复、扩展,但等清军入关后,视食盐为命脉的清廷全力打击晒盐法。满清和中国之前的历代封建王朝一样,食盐专卖制度让它们不用考虑生产成本问题,最关心的反倒是如何利用柴火、工具耗材来监视食盐的制造数量以免灶户“偷窃”国家财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满清同样不惜降低生产效率,打击先进生产工艺。

在西川,邓名实行的是万物专卖制度,只要购买了许可证就可以随便生产,盐厂也都是私人所有,因此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就是这些私人盐厂最关心的事情。不过由于历朝历代的严厉打击,卢欢这帮盐商并不知道有晒盐法的存在,直到从福建来的穆谭见都府的盐商依旧砍柴煮盐时随口提到了福建的晒盐法。

虽然穆谭的描述让所有的盐商都感到很神奇,但川盐一开始看上来似乎仍无法采用这种先进工艺,因为对福建来说,海水是无穷无尽的,对盐田的放透性能要求也相对较低;但在四川,卤水本身就是财富,是辛苦从盐泉里提出来的,如果大量流失那是无法容忍的损失。因此直到大半年前,晒盐法虽然被盐商们一再提起,但没有任何试验盐田获得成功。

后来一个叫王航的人突发奇想,觉得可以制造一个又浅又大的木盘来充任盐田。王航本是万县的一个屯兵,帮袁宗第的战兵背盔甲来到的叙州,在盐商这边打工帮忙背卤水,听大家一再提起晒盐法,就突然有了这么一个主意。

王航自己的木匠手艺并不怎么样,不过他还是勉强做了一个小样本给他打工的盐商看,盐商手中的资源肯定比王航多得多,就很快制造了一个大型的试验品出来,效果也还可以。作为报答,盐商出钱把王航从万县军中赎了出来,还给了他一小笔钱,并给他在盐厂安排了一个小职务,这个结果让王航喜出望外,也感到非常的满意。

但当邓名回来后听说此事后,立刻把王航叫来让他去成都申请专利,然后邓名又教给他两种出售专利获益的办法:一种是一次性出售专利许可给某个木匠行,另一种是按件出售。而王航最后选择了按件出售,无论是成都还是叙州,凡是邓名治下的木匠行,生产的晒盐板都要按照面积给王航专利费;而在邓名的控制区内,没有付给王航专利费的木制晒盐板都是非法产品,商家不得出售,这个专利时长五十年,范围会随着邓名控制区的扩大而扩大。

“王老板现在天天坐在家里数钱,数都数不过来啊。”卢欢开玩笑地对邓名笑道,每张晒盐板里都加入了专利费成本,但即便如此,晒盐法还是降低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成本,而且对卢欢这种盐商来说,王航的专利费根本没法和他们的制盐利润相比:“现在王老板逢人就说,他的家业都是提督赐给的。”

“是他自己赢来的。”邓名摇摇头,断然否认道,他看到随着大量晒盐板被制造出来,这种木制盐田的质量也变得越来越高,只有少量的浓缩卤水从底板的缝隙间渗透出来,这些卤水在盐田底板和土地之间结成一道道锥形的晶体。

根据专利描述,只要是木头制造的,用来晒盐的平板状工具,王航就有专利权。对王航专利的改进可以带来新的专利权,但王航依旧能够分享利润,除非有人设计出金属制、或非平板的盐田,而且能够在竞争中击败现有的产品,才能导致王航失去他的财源。

自从这件事传播开后,无数人的人就日夜琢磨着新的发明,不少来自万县的袁宗第的辅兵、甚至他的战兵都没事琢磨着有什么东西可以发明,以便为自己赢得一个取之不尽的金矿。

而且还确实有不少东西被发明出来了,很多专利大概都无法为它们的主人赢得利益,但有一些还是可以的,比如为盐田遮雨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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