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路途遥远,李吉也就不忙着赶路了,他甚至安排好了时间,专门到大草原溜达溜达。
大草原上水草丰茂,很多动物都在这里繁衍生息。除了他曾经见过的奇形怪状的狮子、野狗、野牛,还有许多形态各异的植物。
这些野兽无一例外的不好惹,即便是长着长长独角的野羊,也敢和李吉蹦嗒几下,一只三十几斤,长着四只耳朵的大兔子,也敢和李吉呲着牙对峙。
即便是看似无害的植物,也有很多危险,星辰大草原和迷雾之墙,可谓处处是坑。
李吉很谨慎,他时刻把小女婴带在身边,并且再也不敢深入大草原,只敢在迷雾的边缘晃荡一下。
李吉也总结出了几种绝对不能惹的动物,见到了就要考虑逃跑的可能。
他谨慎的沿着迷雾的边缘行进,晓行夜宿,并不图快,只是保持着每天前进二十公里以上的进度,见机不妙就往迷雾里躲。
可是,大草原和迷雾的范围太大了。
半个月后,李吉的视野中出现了一道模糊的身影。
一座大山横艮在李吉面前。山岭蜿蜒,伸入迷雾之中。
李吉进入了大山,很快又退了出来。
山里处处悬崖峭壁,猿猴难渡,而且,一个食人生番的聚居点正堵在山口。
这些被称为“猴尾荒野兽人”的食人生番,身高只有一米三四的样子,长长的双臂直垂到膝盖以下,大部分赤身luǒ_tǐ,只有少部分在腰间围了一块破烂兽皮,露出一身绿皮和屁股后面的长尾巴。
这些家伙先是用简陋的武器对李吉发起了偷袭,被李吉杀了几个之后,剩下的拖起尸体就跑。
李吉悄悄跟上去一看,这些家伙已经把死去的同伴分尸,正放在火上烤,有的甚至已经开动了。
李吉被恶心的够呛,这才明白自己遇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食人生番真的惹不起,都是些赢了吃肉,输了照样吃肉的硬茬。
不只是食人生番,在这座山脉和大草原交接的地方,大型猛禽捕食的身影几乎随时可见。
李吉毫不犹豫,重新进入迷雾。
在他眼里,迷雾之墙比这座大山可爱一百倍。
他也只能在迷雾中,才能绕开这座大山。
李吉的运气不错。
他只是在迷雾中行进了十来天,就成功的绕过了这座大山,重新见到了黄金圆盘的光芒。
眼前依旧是蓝天白云和青青草原,可李吉却感受到了很大的不同。
只不过是十几天的旅程,仿佛换了一个季节,天地都变得暖和了些。
李吉决定先休整一番,好好的晒晒太阳,然后再决定行止。
当他在一处向阳坡地铺开垫子的时候,突然愣住了。
地上的草丛中有一串鞋印。
是鞋印,并不是赤脚留下的脚印。
李吉确定,这绝不是自己留下的。
李吉仔细的观察着这串脚印,初步判断,留下脚印的人应该是一名中等身高,身材微胖的年轻女性。
李吉顾不得休整,他重新收起行囊,背起小女婴,向着远离迷雾的方向进发。
傍晚时分,李吉终于见到了人烟。
硕果累累的果林,正散发着阵阵果香,整齐的农田一片金黄,成熟在即。
远处的一座小镇正在升起袅袅炊烟。
一个衣衫破烂的壮硕男人正在向着小镇走去。他的肩头,扛着的似乎是一件农具。
李吉伏低身子,仔细的观察着,直到夜幕降临。
李吉没有贸然进入这座小镇。
他谨慎的在野外宿营,在一条小河边,升起火堆,烧起热水,把自己和小女婴清洗干净,收拾利落。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李吉就收拾好了行装,全副武装,用厚布包住头脸。
隐蔽在靠近小镇的树林里,李吉继续自己的观察。
小镇从沉睡中醒来,不时传来一阵人声和喧闹声,渐渐有炊烟升起。
有人走出小镇,三三两两经过李吉藏身的树林。
李吉看到这些人,以为自己来到了中世纪的欧洲。
这里的人们皮肤白皙,发色各异,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穿衣打扮很有西方古代时期的风格,看起来生活的并不是很好。
三个年轻女人来到树林旁边,不时从草丛中采集什么东西,放到随身携带的篮子里。
李吉估计她们是在采集野菜一类的东西。
李吉悄悄地靠近,倾听着隐约传来的人语声。
三个姑娘语气欢快,气氛融洽;讨论内容好像是关于爱情――用的是艾斯语,而且李吉听得懂。
他不但能听得懂,而且还能说得非常地道。
这并不奇怪。
拉卡里斯的姨妈是位专门研究语言的大学者,日常用语就是索林语、艾斯语、古精灵语,除此之外,她还精通兽人通用语、地精语、矮人语、半身人通用语、地底通用语、龙语。
拉卡里斯·李很有语言天赋,作为她的学生,这些语言都是学过的,而且学得很好。
作为日常教学和交流用语,索林语、艾斯语和古精灵语都能称得上是拉卡里斯的母语。
这里应该就是艾斯帝国的地盘了。
李吉悄悄来到树林边,铺好垫子,把早就按耐不住的小女婴解放了出来。
垫子上的小女婴在李吉的扶持下,咿咿呀呀的欢呼雀跃!
三个手提篮子的女人听到声音看过来,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