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赌斗
王雄喘息一下之后,接着说道:“我被逼无奈之下,去年偶遇青面黄出山行掠,便暂时从了青面黄为贼,以作权宜之计!
但是我被迫从贼之后,已经是深秋,随后便随青面黄入山,这次是第一次随青面黄出山,便是来你们正阳里!剩下的事情自不必多说了!今日我并未伤你们一人,只求能活命而已,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王雄一脸悲愤的说道。
李琛听罢之后,简单分析了一下他的话,这个王雄说他是幽州代郡之人,这一点从口音上来说,应该不错。
而他以前随家人以牧马为生,所以从小差不多都生活在马背上,难怪能练就如此骑术,人家从小就骑马,想不会马术都难。
而王雄说家中被胡人洗掠,家破人亡的时候,脸上尽是悲愤之色,可见当时之事给他留下了沉痛的记忆。
幽州代郡本来就地处大汉最北之地,跟鲜卑人和乌丸交界,乌丸又称之乌桓,属于东胡,和鲜卑人一样都被称之为胡人。
东汉年间,鲜卑人和乌桓人经常在边境作乱,入寇幽州,有时候甚至深入到冀州北部的中山国,对东汉北方影响很大。
王雄说他家在幽州代郡,家人被入寇的胡人所害,这一点也可信,这么多年来,生活在幽州的汉人,没少被胡人所害。
至于他说替人贩马,似乎也可信,王雄在代郡随家人牧马,肯定没有读过书,逃到冀州之后,被人收容,肯定是成了人家的家奴,而他善于控马,替人贩马这也算是人尽其才。
从他所述的情况来看,应该不像是说谎,这时代如果他被人收为家奴的话,是不可能有证明他身份的符节的,符节就是这个时代,一种证明身份的竹片,大概六寸长,上面刻有人的籍贯、姓名,是县寺所发的东西。
而要是出远门行商的话,商队也需要在当地县寺开具符信,作为证明,在行商途中,路过沿途的郡县,用来证明他们的身份,并且持符信在夜间可到亭舍之中投宿,以此才能获准在亭舍投宿,并且获得饮食供应。
这时代要是出门,没有证明身份的符节和符信的话,真可谓是寸步难行,因为交通状况不发达不说,沿途也没有多少乡镇,没有乡镇也就没有多少私人开设的驿馆,很多时候,要在亭中投宿,要么就只能睡在乡野之中露宿。
可想而知,什么都没有的王雄当时应该多么窘迫,不敢投宿,不敢求助,流落于荒野之中,饥寒交迫,举目无亲,当时确实可以说是走投无路。
所以王雄这番说辞,可以说是完全符合逻辑,并无什么可值得怀疑之处,可信度是相当高的。
李琛听罢之后,忽然问道:“你之前可是为奴?”
王雄楞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悲愤的神色,但是接着就又露出了颓废的神色,无奈的点头道:“不错!我流落到中山的时候,走投无路只能自己卖身为奴!”
“那你现如今就是逃奴了?”李琛接着问道。
汉代富人家的奴仆是有卖身契的,连人都不算,算是主人家的畜产,非主人发还卖身契准其恢复自由身的话,奴仆是不许擅自离开的,也就说奴仆基本上跟主人家的牲畜是一个地位,仅仅是稍高一些罢了。
虽然两汉期间,汉律也规定了主人家不许随便杀害家中奴仆,一旦发现会论罪,可是实际上官府对于大户人家处死家奴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只当是没看到罢了,充其量传出去会有损主人家的声誉,说这家人狠毒罢了。
王雄随主人贩马,马被贼人夺去,估计主人也可能被杀了,王雄现如今的身份就是逃奴,逃奴汉律也有规定,对待逃奴轻则抓去收为官奴,送到矿山去劳作到死,要么可能会将他们杀掉。
而王雄走投无路之下从贼,可能是当时唯一可走的路,难怪王雄会投靠青面黄为贼。
王雄咬了咬牙说道:“是!”
李琛想了想,把手中大枪一指王雄,对王雄说道:“好吧,我给你两条路,一条是下马立即归降于我,我不送你去县城,收你为我李家家奴!
第二条,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打败我,可自行离去!但是如果你打不败我的话,那么你必须立誓,从今以后,就永世追随于我!做我的随从!”
王雄听罢之后,两眼一瞪,似乎有些发怒,但是马上他又显得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之后一咬牙提起了手中的长枪,对李琛厉声说道:“我不再为奴!我选第二条!如果你打败我,我永世追随你可以,但是我不为奴!”
李琛对于王雄的这个选择十分满意,这说明王雄还是有羞耻之心的,并不甘堕落,他提出的第一条,王雄只要下马投降,便立即可被收入李家为奴,一旦王雄选择这一条的话,那么此人今后也别指望他有什么成就了,充其量也就只能当一个忠奴了不得了。
忠奴这时候好找,但是好的部下却并不容易遇上,人如果连一点自尊都没有的话,那么他也就不可能有什么雄心壮志可言了。
而王雄没让他失望,王雄并不满足于只当一个家奴,他敢于为自己的未来搏一把,并且提前约定好,即便是失败,也绝不为奴,可见此人还是有自尊的,不甘自此沦为卑贱的奴仆,这样的人李琛喜欢。
“好!我答应你便是!如果你败了,我给你弄一个清白之身,但是你必须要立誓追随于我,永不反悔!”李琛点头道。
王雄深